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2017年新政策
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2017年新政策日前出臺了,以下是《烏魯木齊關于調整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一起去看看吧!
烏魯木齊關于調整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時間安排
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自2017年6月6日起實施,7月31日結束。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計算口徑
自2017年7月起,各單位應以2016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作為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2017年新調入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當月工資收入或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14352元,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12%的`繳存比例計算月繳存額上限為3444元。
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1470元,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5%的繳存比例計算月繳存額下限為148元。
各單位應如實調整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應予以公示,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中心將對單位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進行抽查,被檢查單位應提供相關部門核定工資基數的有效證明。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17年度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能低于5%。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會員代表討論通過,并經我中心審核,報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不低于5%),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
四、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方式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由兩部分組成,單位月繳存額與個人月繳存額,兩部分繳存額均入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單位月繳存額由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得出,個人月繳存額由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得出,兩項計算結果分別四舍五入到元,兩部分相加后為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五、基數調整業務流程
2017年度基數調整工作采取網上申報、前臺審核的操作方式,流程如下:
1、各繳存單位登錄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www.wlmqgjj.com),在軟件下載欄目中下載年度基數調整操作手冊。
2、登錄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后進入網上營業廳,按照操作手冊說明進行年度基數調整申報工作。申報成功后持《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清冊》(一份,加蓋公章)到各分中心、管理部前臺進行審核。
3、各分中心、管理部審核通過后通知單位,單位持中心出具的《基數調整業務審批單》前往住房公積金承辦銀行確認基數調整數據,完成此次基數調整工作。
拓展閱讀: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政策部分調整
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住建部廉政風險防控重點抽查情況反饋意見的要求,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規范化管理,經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2017年第一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對現行住房公積金政策進行部分調整。
一、取消“繳存職工子女考取大專院校,因家庭生活困難,無力繳納學費”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政策。
二、取消“職工首次購買住房貸款額度未達到本人最高貸款額度雖首貸未還清,仍可以申請第二次貸款,但兩次貸款額度之和不得超過本人最高貸款額度”的政策。
政策調整后,職工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未還清,不允許申請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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