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公積金新政策
新鄉市公積金新政策出臺了,以下是為大家搜集的河南省新鄉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內容,歡迎閱覽!
河南省新鄉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
一、貸款流程
1、借款人提供貸款證明材料;
2、管理中心審核、決定;
3、受委托銀行對借款人資質復核;
4、借款人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5、受委托銀行發放貸款;
6、借款人按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本息。
二、貸款條件
1、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身份證明;2、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3、有符合規定的首付款收據;4、有符合規定的購房合同(協議);
5、無貸款、無擔保、信譽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6、有符合法律規定的擔保;
7、同意提供管理中心需要審核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三、貸款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另附)
四、貸款額度和期限
、 貸款額度
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55萬元。
計算貸款額時,以借款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工資基數為準,月還款額與繳存工資基數比上限控制在50%。
商品房總價款的認定: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價格。
二手房總價款的認定: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書》票據上的計稅金額和《房屋買賣契約》協議中的成交價格,二者取低。
、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且不得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前剩余工作年限;購買普通住房(建筑面積144平米及以下)的,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最長貸款期限為30年。
五、貸款利率
按貸款期限的長短而實行不同檔次的利率,具體利率檔次依照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檔次執行;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于下年初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
目前執行的貸款年利率5年(含)以下2.75%;5年以上3.25%。住房套數的界定標準及二套房利率按國家政策執行。
六、貸款本息償還方式
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委托貸款銀行通過借記卡、存折等方式代扣。
借款人如提前歸還貸款時,到新鄉市市民中心三樓住房公積金受委托貸款銀行窗口申請辦理,不收取任何費用;其提
前歸還部分不再計收利息,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七、擔保方式
㈠ 房產抵押 ㈡ 保證
房產抵押的,抵押物應為所購住房,所購住房不具備抵押條件前,也可用貸款所在地符合抵押條件的其它住房抵押。
開發商擔保的,必須具有代償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同意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材料,按照合作協議條款的約定,共同承擔連帶責任;放貸前,足額存入保證金,并辦結所購房產預抵押登記手續。
自然人擔保的,要求2人,放貸前辦結所購房產預抵押登記手續;保證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無貸款,無擔保,信譽良好;擔保期內,保證人不得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不得申請貸款,按照借款合同條款的約定,共同承擔連帶責任;在自然人保證轉為正式房產抵押登記前,借款人可申請辦理1次自然保證人變更業務手續。
八、處 罰
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連續3個月或累計6個月不按借款合同償還貸款本息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委托放貸銀行會同有關部門處置抵押物,啟動自然擔保人履行共同承擔連帶責任程序,償還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罰息等有關費用,不足部分依法追索。
溫馨提示:
1、借款人申請辦理《商業個人住房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異地貸款》的,請按照新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上公布的關于《商業個人住房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說明或《新鄉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異地貸款實施細則》及新公積金管(2016)2號文件執行。
2、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的,自商業個人住房貸款結清之日算起,2個月內有效;申請辦理“二手房”貸款的,自《不動產權證書》出具之日算起,2個月內有效。
3、依據國家住房信貸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規定,為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別墅、公寓除外)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建筑面積144平米及以下)的繳存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禁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發放貸款。
4、停止向《個人信用報告》在最近5年內有6個月及以上逾期或發生90天以上逾期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5、個人信用報告、家庭成員房產查詢證明的有效期原則上為10個工作日,自證明出具之日算起。
6、借款人應提供的貸款材料復印件請用A4紙復印。
7、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及下載《新鄉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請登陸:新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www.xxzfgjj.com。
受理地點:新鄉市人民東路與新二街十字東北角新鄉市市民中心三樓住房公積金信貸窗口
咨詢服務熱線:0373--12329
自 2017年4月17日起執行
拓展閱讀:新鄉店公積金查詢個人賬戶查詢
新鄉市個人住房公積金查詢 http://cx.xxzfgjj.com/query/.
說明:打開頁面后,第一步,選擇賬號(單位 個人編號/身份證號)第二步,輸入賬號和密碼;第三步,選擇查詢項目(公積金查詢/貸款查詢),最后點擊確定。
電話查詢:請撥打新鄉市公積金查詢電話(人工:1603111 自動:16889801)進行查詢。
新鄉公積金貸款條件
第四條 按規定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職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均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每對夫婦在未終止貸款合同前,不得再次申請貸款。
第五條 借款人應具備的條件
(一)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
(三)有不低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總價款30%的自籌資金
(四)有符合規定的購房合同或協議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應提供土地、規劃、房管等部門的批準文書和相關資料
大修住房應提供縣(市)級以上房管部門出具的大修鑒定書,認定的工程概算及房地產證明
(五)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六)有符合法律規定的擔保
(七)符合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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