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積金提取新政策
所有權住房公積金提取
a. 申請提取范圍
1) 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和同戶成員,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委托的。
2) 凡職工購買本市或外省市自住產權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該所購住房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因交易可以提取一次。如該住房確因職工自住需要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再次發生交易的,職工可選擇如下方式之一進行辦理:
b. 提取資料
1) 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 購買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全額發票(購買二手房無法提供發票的,需提供契稅完稅證明)、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3) 購買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購房全額發票、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4) 購買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個人購房交款憑證(一式五聯未加蓋建設銀行業務章或現金收訖章)、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5) 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的提供房屋動拆遷安置協議書、超安置費用部分的發票或收據(安置費直接抵扣房款的,應由動拆遷單位提供補差的書面證明)、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
6) 購買拍賣產權房的提供房屋拍賣確認書、購買拍賣房的發票或收據、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
7)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以下簡稱“提取證明”)
8) 除按現行規定提供證明材料外,申請人還應提供如下補充證明材料:
i. 購買本市住房的,提供申請人本人或配偶戶口遷入所購房屋地址的相關證明,或申請人本人或配偶累計三個月以上繳納該房屋水、電、煤中任一項公共事業費的憑證等證明材料原件
ii. 購買外省市住房的,可提供(1)所述材料或購房所在地應為申請人本人、配偶或子女戶籍地或工作地,并提供相應的戶籍證明材料或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地證明材料原件。
c. 辦理地點
1) 購買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的:
個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憑證指定收款銀行所在地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2) 購買其他房屋的:
個人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d. 注意事項
1) 購房申請提取配偶、直系血親或同戶成員住房公積金的,應一次性集中辦理提取手續。
2) 幾名無配偶、直系血親、同戶成員關系的個人共同參與購房,僅允許其中的一人以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同戶成員提取住房公積金。
【上海公積金提取新政策】相關文章:
上海如何提取公積金03-22
上海公積金提取辦理03-18
上海公積金如何提取03-15
上海公積金提取申請指南03-19
2017住房公積金提取新政策12-08
上海市公積金如何提取05-06
上海的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04-02
離職了怎么提取上海公積金03-18
上海公積金提取怎么辦理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