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GMAT考試改錯中的公理運用方法
GMAT考試改錯中的公理運用
5.絕不可以單獨使用this,these來指代前面出現的單數或復數名詞,而絕對要通過換用其他人稱代詞,或重復前面出現的名詞或者改變句子結構來避免這樣非正式且模糊的指代。如sth.of this kind,like this/these等模糊表達均要用such+ n.(n.即重復this,these所指代的對象)來取代,意為"這些……"。另外,在"such…that"結構中,such只修飾具體名詞,而不修飾抽象名詞(如rapidity,severity)。
6.絕不可以單獨使用that指代前面的單數或不可數名詞,而一般是用that of + n.結合指代或換用其他表達方式。(it/they,one/ones,that/those指代的區別)
7.當我們需要舉例時,一律用such as結構,而不用like。
8.在GMAT改錯題中,ETS傾向于用主動語態而非用被動語態,也就是說,當用主動或用被動語態的`選項在語法和句意上都無錯誤時,選擇用主動語態表達的選項,即"主動優先原則"。
9.在GMAT中,關于being的以下使用必錯:(1)being + n.(2)being + adj.(3)as being + n./adj./v.-ing,因為在以上表達中,being屬多余。
10.當我們對一動賓結構進行替代時,不用do it,一律用do so。
11.介詞短語:on account of,because of,despite (in spite of),as a result of之后只跟簡單的名詞短語。若其后跟的是動名詞或名詞所有格+動名詞短語,或名詞短語之后用一復雜的現在分詞來修飾時,應改為與其相同意義的連詞because,although等引導的從句形式。
12.幾種簡潔的表達方式:(1)n. that is(are)adj.必然要換為adj. + n.的名詞短語結構,如:a man who is poor的選項必錯,而應選含有a poor man的選項。(2)當表示謂語部分,尤其是表示實義動詞的含義時,就直接用其動詞形式表示,而不要用名詞形式或形容詞形式表示,如:be a cause一定會被cause(動詞)替代;be suggestive of就一定會被suggest所替代。(3)一些常見詞的替換方式:not any一定會被no替代;that which一定會被what替代;having been done會被done(作限定詞)所替代。
13.平行結構的最后一個成分之前必有一個連詞and,or,neither,nor或as well as,否則此并列結構必存在問題。如:to do A,do B,do C的表達就必然錯誤,而必然是被to do A,do B,and do C或to do A,to do B,and to do C替代。
14.在平行結構中,對于"不是…而是"的結構,ETS傾向于用rather than,而很少用instead of.在具體實戰中,若5個選項中存在這兩個詞組的互換,請直接在含有rather than的選項中找答案,除非含rather than的結構有語法或邏輯錯誤,再到含有instead of的選項中找答案。
15.若在題中的劃線部分(即A選項)中出現情態動詞,那么在最后的正確答案中必須有此情態動詞或類似語氣的詞出現。實戰中,此原則可轉化為:不含此情態動詞或類似語氣詞的選項均為錯誤選項,立即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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