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適應我國教育改革發展需要的復合型高層次課程與教學論專門人才。具體要求是:
1.樹立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強烈的事業心,能立志為祖國的建設和發展服務。
2.掌握系統的教育學基礎理論和課程與教學論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課程與教學研究的創新意識,能夠獨立從事中小學課程開發和教學實際工作;具有使用第一外國語進行國際交流的能力,能夠熟練地閱讀本學科的外文文獻。
3.具有健康的體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質。
二、研究方向
1.課程論
2.教學論
三、修業年限
碩士生修業年限為2-3年;拘迾I年限為2年。同等學歷、跨專業、非全日制碩士生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
四、畢業學分和授予的學位
碩士研究生總學分不少于30學分,其中學科基礎課、專業主干課和發展方向課的學分不少于20學分。授予教育學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