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學校第三方就業協議書簽了沒做滿怎么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第三方就業協議書簽了沒做滿怎么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第三方就業協議書簽了沒做滿怎么辦
已經簽訂了三方就業協議,處于實習期,如果沒有畢業的情況下,可以提出辭職,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然后,由學校重新發放三方協議。如果已經派遣過,也簽訂了勞動合同,試用期是可以辭職的,但是,再不能按照畢業生的待遇簽訂三方協議和派遣。
試用期的含義在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可在此期間內考察對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雙方都具有較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有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這實際上限制了勞動者的解除權,因此無效。
填寫三方協議的注意事項:
1、畢業生情況部分。如實填寫,姓名、學制、學歷。專業名稱、家庭地址要詳細填寫,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聯系電話一定要填寫清楚,電話號碼變更要及時告知所在系或本班輔導員,一旦有事學院或用人單位便于通知。
2、單位情況部分。檢查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用人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致;單位聯系人、電話、通訊地址及性質要寫清楚;檔案轉寄地址一欄,一定要將人事檔案保管單位的全稱和地址填寫清楚。
有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可填寫單位地址,無人事保管權的單位應填寫其委托保管檔案的地址(人才市場、人才交流中心,主要指掛靠到人才交流中心或人才市場的三資企業、民營企業和私營企業)。
3、雙方協商達成的附加條款,雙方應將畢業生就讀本科考取專升本,體檢等特殊要求、違約的責任及違約金以及其他有關事項經協商達成的附加條款填寫清楚,落實在協議書應聘意見或用人單位意見欄里,或者另備一份補充協議,避免將來出現麻煩。
4、關于用人單位公章: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書時,一定要注意用人單位級別和主管部門,其實,用人單位除有單位性質之分,還有級別之分,一定要將所有需要的公章蓋全,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一、沒有做滿勞動期限如何處理
勞動合同期限未屆滿時,勞動者可以用人單位通過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根據期限可以劃分的合同類型有哪些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依據期限不同,可以劃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五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即使沒有做滿整個勞動期限,勞動者也是可以通過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后,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也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學校第三方就業協議書簽了沒做滿怎么辦】相關文章:
簽了就業補貼沒就業怎么辦理09-08
簽了第三方就業協議書后考上研究生怎么辦09-04
簽了第三方就業協議檔案還可以放在學校嗎09-23
簽了就業協議但想離職怎么辦07-27
第三方就業協議簽了不去算違約嗎12-15
學校第三方就業協議丟了怎么辦06-26
簽了第三方就業協議還是應屆畢業生嗎09-17
就業第三方協議書寫錯了怎么辦04-26
學校第三方就業協議書(精選6篇)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