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時間相對集中
國家教育部曾于1999年下發有關通知,規定“用人單位到高等學校招聘畢業生的活動應安排在每年11月20日以后的休息日和節假日進行”。由于次年1月份之后,很多學生就要面臨研究生入學考試,而5、6月份又是畢業生的論文殺青與答辯時間,因此,對于企業而言進入校園開展招聘活動一般都集中在11月底至12月以及春節過后的3、4月份這兩個時間段進行。為了避免撞車,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了“曲線救國”的方式,利用“宣講會”、“介紹會”等其他形式“潛入”學校,將其校園招聘活動盡早推廣開來,搶得獲取優秀人才的先機。
因為校園招聘的時間相對集中,而且也被往前一提再提,所以,用人單位必須擬定一個中長期的人力資源規劃,以免出現“臨渴掘井”而喪失招聘良機,或“臨終突變”而無法安排事先已經招到的畢業生。近日一家跨國企業的深圳子公司新錄用的30多名應屆畢業生,就遭遇了在報到當天接到“解約通知書”,被當場炒掉的尷尬局面。當時公司給出的理由就是“因近期戰略性業務調整,原有的部分儲備職位現已不復存在”。盡管事后經過多方協調,雇傭雙方已經和解,但企業形象已經受到極大的損害,被業內稱作“偽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