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語:公司制定員工激勵方案有何作用?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基金公司的員工激勵方案,我們一起閱讀與借鑒學習。
為實現公司基金業務人員激勵方案完成公司戰略目標,本著“以人為本”原則,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銷售人員薪資管理,充分發揮銷售人員的積極性,特制定本規定。
一、激勵原則
1.綜合績效原則:各區域的綜合績效來考察基金公司各業務人員的月目標達成率、基金銷售額度等內容進行綜合考評。
2.公平公開原則:所有執行人員和標準制定、審核人員必須公平、公正、公開。
3.長短相結合的激勵原則:每月進行績效綜合考評,即時激勵,同時進行年度綜合測評,長期激勵。
4.總體收入=基本工資(按公司規定)+績效獎金+津貼補助。
5.實際收入=總收入—扣除項目。
6.績效獎金=業務提成+超額完成任務獎金。
7.津貼補助:話費補助、差旅補助等。
8.扣除項目:個人所得稅、及其他應扣款項等。
二.基金計劃銷售額度: 3000萬
三: 銷售方式
1. A渠道銷售 : 以銀行或證券公司通過正常渠道托管代銷進行資金募集的形式?蛻魧ο(與公司簽訂代銷合作協議的金融機構)
2. B渠道銷售: 以銀行客戶經理或第三方理財等其它外在個人兼職渠道進行資金募集的形式?蛻魧ο(銀行、證券或第三方理財等兼職代銷人員)
3. 個人直銷: 以銷售人員自有客戶資源進行直接個人銷售的形式進行銷售 銷售客戶對象(自有資金的個人或機構投資者)
四:基金具體銷售分配計劃時間表
五:提成發放
客戶資金到位后的7個工作日內,公司按照業務提成方案發放業務員提成獎勵,如客戶是通過三方中介機構介紹引入資金,中介費用在客戶引入資金三個工作日內給中間人發放提成資金
六:各種費用的承擔
1、招待費
招待費指的是招待客戶產生的費用,該項開支由公司進行總量控制,業務員需要招待客戶的,需事先申請,未經批準的費用不予報銷,經審批的招待費,公司予以報銷,記入個人賬戶
2、差旅費
差旅費指的是業務員為了業務需要,需前往外地開展業務產生的費用,該項開支也由公司進行總量控制,需要事先申請,未經申請的不予以報銷,經審批的差旅費,公司予以報銷,記入個人賬戶
3、交通費
交通費指業務員外出聯系客戶所產生的交通費用,該費用實行每月定額報銷
4、電話費
電話費指因業務需要,聯系客戶所產生的一定的費用 電話費用補助業務員100/月,經理級別以上150/月
七:業務提成
司任務指標的,降級或勸其自動辭職(但如果兩月連續未完成任務50%,但季度任務已提前完成,不計處罰);
八、薪酬模式說明
1.績效獎金:公司銷售業績達到一定標準,為獎勵員工辛勤工作而設立的薪資項目,績效獎金分為月度獎金和管理獎。
2.津貼補助:此處是指對營銷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給予一定的補助。
3.銷售獎金:根據區域銷售業績給予的一種激勵獎金
九、績效獎金
計算公式:績效獎金=銷售提成+超額完成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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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公司股權激勵
一、基金公司股權激勵的法律依據及監管態度
1、法律依據
《證券投資基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1號,201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實行專業人士持股計劃,建立長效激勵約束機制。
《國務院關于管理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關問題的批復》(國函〔2015〕132號,2015年12月10日施行)第一條、第二條明確了自然人擔任基金公司主要股東及持股5%以上的非主要股東的條件,其中自然人擔任主要股東的,要求“個人金融資產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在境內外資產管理行業從業10年以上”;自然人擔任持股5%以上非主要股東的要求“個人金融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在境內外資產管理行業從業5年以上”。
2、監管態度
根據公開媒體數據顯示,2015年上半年有460多只基金(A、B類分開計算)出現基金經理變更,其中超過200多只基金涉及基金經理離職。針對此現狀,證監會在其官方微博發文指出,公募基金行業是人才密集型服務行業,人力資本是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因素。人才激勵對公司核心競爭力的提高和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要求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優化基金經理薪酬體系,建立長期激勵靈活、約束有效的治理機制。評價機構要建立基金經理長效評價機制,摒棄短期排名。 對于部分基金管理公司已陸續推行員工持股方案,證監會將繼續支持并規范引導基金管理公司建立長期有效的股權激勵約束機制、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維護和管理團隊的長期穩定,增強創新發展的能力和動力。
二、目前基金公司股權激勵現狀
1、自然人直接持股
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歐基金”)于2015年4月25日作出股東會決議,決議股東國都證券和北京百駿公司,分別將其持有的公司各10%的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自然人竇玉明、劉建平、周蔚文、許欣和陸文俊,其中,竇玉明和劉建平各占公司注冊資本的4.9%,周蔚文和許欣各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4.1%,陸文俊出資占公司注冊資本的2%。五位均為中歐基金高管,合計持有公司股本的20%。
2、間接股權激勵
該種激勵方式主要包括兩種,一種是由擬激勵對象成立合伙企業,合伙企業入股基金公司或者基金公司的子公司;一種是擬激勵對象直接參股基金公司子公司,間接實現對其股權激勵。目前東吳基金、萬家基金、華富基金、國泰基金、易方達基金、廣發基金、長信基金、東方基金、華安基金、嘉實基金、天弘基金、創金合信基金等均采取了這種激勵方式。下面以創金合信基金、嘉實基金及天弘基金為例說明:
(1)創金合信
其中,深圳市金合信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金合信”)共有31名合伙人,其中普通合伙人蘇彥祝系創金合信的投資總監,合金信持有創金合信30%的股權,蘇彥祝通過合金信持有創合金信10.48%的權益,創合金信亦成為首家成立之初即實施股權激勵的基金公司。
2、嘉實基金
嘉實基金通過旗下子公司嘉實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實資本”)實現股權激勵。嘉實資本2015年4月12日增加注冊資本同時引入新股東,其注
冊資本由1億元人民幣增至3億元人民幣,其中嘉實基金總經理趙學軍及嘉實核心管理層成立的江源嘉略投資(北京)有限公司出資4390萬元入股14.63%,其中趙學軍斥資1500萬元間接持有嘉實資本5%權益。
(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弘基金的增資擴股方案目前已經獲得證監會批復,其中股東除了阿里巴巴、天津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蕪湖高新投資有限公司,還有4家有限合伙的股權投資企業持有剩余股權,分別是新疆天瑞博豐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新疆天惠新盟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新疆天阜恒基股權投資合伙企業以及新疆天聚宸興股權投資合伙企業,分別持股3.5%、2%、2%和3.5%,總計比例為11%。這四家合伙企業每家均有4-5個自然人合伙人,其中多位為天弘基金高管。包括天弘基金總經理郭樹強以及分管各業務條線的副總, 陳鋼、周曉明、張磊、寧辰,同時包括與余額寶對接的天弘增利寶基金經理王登峰、劉冬、姜曉麗等多名基金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