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公司規定在一至三個月業務量達不到要求,就要換人。但執行起來,導致領導和員工產生對立、員工消極對抗等結果。
【問題分析】
這項制度本意是激勵員工,但卻遭到了員工的對抗,導致領導與員工關系緊張,原因可能有以下幾種:
1、 制度本身不合理,這個制度規定的業務量過大,超過員工能力;
2、公司制度需要有獎有懲,這個制度如果沒有配套的其他制度,比如:設置了超額完成獎勵比例等,就會被員工理解為對自己的管制,進而采取抵觸態度;
3、中層領導方式有問題,只向員工要結果,不懂向員工提供有效方法,沒有流程工業化,營銷渠道有問題,員工對完成規定的業務量沒有信心;
4、如果不存在以上原因,制度、模式、訓練都沒問題,員工還要對立,那就考慮直接換人。
【建議解決方法】
1、 公司制定的一至三個月的業務量需要考慮員工實際能力,確定業務量定多大才能不打擊員工積極性,讓員工只要努力就能達到;
2、制定完整的業績管理制度,有完不成業務量就換人的規定,也有超額完成業務量就獎勵的制度,讓員工有更大的動力去工作;
3、向員工提供完成業務量的工具和方法,安排一些技能培訓和訓練,幫助員工完成任務;
您可以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弄清楚因為這項制度導致領導與員工對立的原因,有針對性的采取相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