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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時間:2024-09-23 09:06:04 夏杰 員工管理 我要投稿

        公司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通用13篇),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公司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1

          一、入職程序

          1、被聘用人員應按照公司員工入職程序進行入職;

          2、入職者按人事部要求的時間到人事部辦理入職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3、填寫《員工正式入職表》并交納2張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張身份證復印件,銀行卡學歷證書原件或其他相關證明;

          4、領取員工手冊、工號牌、制服等入職、上崗所需物品;

          5、由人事帶領入職員工到上崗部門報到。

          二、離職管理程序

          1、辭職:

         、俜舱絾T工要求辭職者,經理級以下員工(含經理級)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經批準后辦理離職手續,未申請擅自離職者,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谖春瀯趧雍贤膯T工沒有申請擅自離職者,扣發當月獎金。有特殊情況沒有提前申請離職的員工應附情況說明書加以說明,可按正常離職并辦理離職手續后按實際出勤結算工資;

         、蹎T工持《離職申請表》及《離職交接清單》至人事部及財務部等部門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軉T工將辦理完畢的《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人事部核準并備存,同時結算工資;

          ⑤審批權限:經理級以上員工(含經理級)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準,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人事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2、辭退、勸退

         。1)公司認為該員工不再適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勸退或辭退者由部門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并報人事部核批;

         。2)被辭退、勸退員工持《辭退/勸退通知書》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員工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清單》后報人事部核準并備存;

         。3)人事部根據《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結算工資和獎金;

          審批權限:經理以上級員工(含經理級)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準,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人事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3、除名/開除

          因觸犯法律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而受到處分者,由部門將其材料匯總送人事部,人事部負責人報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后由人事部通知其本人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的辦理參照辭退/勸退人員離職程序。(如違反公司規定造成損失的可扣發獎金,嚴重者追究其相關責任)

          4、自動離職

          員工未經批準離職稱為自動離職。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等情況,公司將保留依法追究補償的'權利。

          三、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

          1、各部門有臨時性工作,需聘用臨時人員時,需提前x天填寫崗位需求申請表,經上級主管批準后,送人事部備案,人事部憑此表招聘。

          2、臨時人員到崗時,須到人事部提交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并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存查。

          3、對經管財務、有價證劵、倉庫、營銷及會計等重要崗位不得聘用臨時人員。

          4、臨時人員在工作期間,如不能勝任工作或工作欺瞞,聘用部門應予終止聘用,終止聘用的臨時人員應填寫(離職通知書),經主管審核簽署后,交人事部作為計發工資的依據。

          5、臨時員工聘用期滿,如工作尚未完成,必須繼續聘用時,應依程序重新辦理聘用手續,經人事部核準后方可聘用。

          公司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為確保員工離職時,其工作能明確地轉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離職時的處理程序。

          三、離職管理

          1、辭職

          1.1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30天向其主管領導提出書面申請。

          1.2員工主管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1.3辭職員工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經各級領導簽署意見審批后,遞交行政人事部。

          1.4審批通過后,部門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到離職日期當日辦理離職移交手續。

          1.5辭職員工完成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后,將《員工離職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存檔、結算薪資。

          1.6試用期職員或未簽訂勞動合同者,視崗位的重要性應提前3-7天提出申請。

          1.7審批權限:

          崗位審批人一線崗位(裝卸工、生產線員工、廚師、清潔工等)基層管理崗位(文職崗位、倉管、質檢、秘書、助理、出納、統計、班組長等)中層管理崗位(各部門主管、會計)高層管理崗位(副總經理、總經理)部門主管√√××副總×√√×行政人事部√√√√總經理××√√董事會×××√

          2、辭退、除名

          2.1有以下情況的予以辭退:

         。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的;

         。2)經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經過多次培訓不能勝任工作,又不服從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不能勝任工作的;

          (3)損害單位利閃,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壞影響的;

         。4)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各社會秩序的;

          (5)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但不夠成刑事處分的;

         。6)受到刑事處罰的;出現以上情況的員工由其部門經理填寫《員工辭退通知單》呈準后,作辭退處理。部門經理級以上的由總經理填寫。交由行政人事部審核。

          2.2辭退員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員工辭退通知單》后,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部門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2.3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連續三天者,視為自動離職,作除名處理。

          3、離職面談員工辭職、辭退時,該部門負責人與該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如有必要,可請其他人員協助。談話完成下列內容:

         。1)審查文件、資料的所有權;

          (2)審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3)審查其掌握工作、進度和角色;

          (4)闡明公司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5)《員工離職面談記錄表》經員工和談話經理共同簽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員工檔案。

          4、移交、監交

          4.1員工獲準離職或作辭退處理時,依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4.2離職員工應填寫《員工離職交接表》一式三份,并由移交人、接交人及監交人簽名蓋章。

          移交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一份送行政人事部備查。

          4.3移交事項

         。1)現款、有價證券、帳表憑證

          (2)原物料、財產設備、器具、印鑒

         。3)規章、技術文件、業務等有關資料

         。4)其他應交辦事項

         。5)未完成事項

          4.4監交

         。1)經理級以上員工由總(副)經理監交,但情況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長指派專人協助監交。

         。2)主管級以下員工由直屬經理監交。

          5、薪資

          5.1除名員工不發放薪資。

          5.2員工辦妥離職手續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終止、退保及結算工資等相關手續。

          5.3辭退員工薪資根據勞動法發放。

          5.4所有離職員工需接受財務部的審計,通過后才可發放薪資,不通過者公司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情節嚴重者通過司法機關處理。

          5.5離職、辭退、員工薪資另外作表,不體現在當月的薪資表中,審計通過的財務部于次月發薪時一起發放,如有特殊情況可以與當事人協商后再另定發放時間。

          6、管理

          6.1員工離職時必須辦妥離職手續,否則員工本人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必要時將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

          6.2辭退或除名的員工,部門主管或相關部門需事先通知對方。

          6.3在通知期內,如有關員工故意缺勤或未盡全力執行任務,或因不盡職責而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

          6.4移交人于離職6個月內,經發現有虧空、舞弊或業務上不法事情,除應負擔賠償責任外,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如監交人知情不報或故意疏失,需受連帶處分。

          公司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3

          第一條目的

          為維護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權,保障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規范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員工的離職管理,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條離職種類

          一、試用期內終止勞動合同的離職(以下簡稱試用期內離職):指員工在試用期內,公司或員工個人因正當理由提出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二、勞動合同期滿,自然終止勞動合同的離職(以下簡稱合同期滿離職):

          指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或員工任何一方不愿續簽勞動合同,雙方勞動合同關系自然終止。

          三、勞動合同期內,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離職(以下簡稱合同期內離職,包括辭職、辭退、擅自離職)。

         。ㄒ唬⑥o職:指員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向公司提出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ǘ⑥o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與員工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其中: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因員工過失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僭谠囉闷陂g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趪乐剡`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蹏乐厥殻瑺I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薇灰婪ㄗ肪啃淌仑熑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非員工過失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趧趧诱卟荒軇偃喂ぷ鳎涍^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蹌趧雍贤喠r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④因生產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需裁減人員的;

          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出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一月內累計曠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十二天(含)以上。

          4、擅自離職:指員工未申請辭職或辭職申請未經批準或未按公司要求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開公司工作崗位。

          第四條人力資源主管部門的離職管理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一)、依據員工副檔在《員工離職申請單》(附件一)中填入擬離職員工的基本信息。

          (二)、與集團公司員工和子公司部門負責人(含)以上管理人員進行離職面談,并做好記錄。

          (三)、辦理集團公司員工子公司部門負責人(含)以上管理人員的離職審批事宜;

          (四)、辦理集團公司批準離職員工行政類事項的離職交接;

         。ㄎ澹、辦理集團公司離職員工的薪酬結算、社保終止等事宜;

          (六)、分析集團每月的員工離職情況。

          二、子公司辦公室

          (一)、依據員工副檔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中填入離職員工的基本信息。

          (二)、與本公司主管(含)以下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并做好面談記錄;

         。ㄈ、負責辦理本公司離職員工的離職審批事宜;

         。ㄋ模⑥k理本公司批準離職員工行政類事項的離職交接;

         。ㄎ澹、辦理離職員工的薪酬結算、社保終止等事宜;

         。⒎治霰竟久吭碌膯T工離職情況。

          第五條其他部門離職管理職責

          一、離職員工所在部門:

         。ㄒ唬、接收員工書面辭職申請并提出意見;

          (二)、提出與所轄員工除辭職外的其它種類的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建議

         。ㄈ⒓优c離職員工的離職面談;

         。ㄋ模、辦理獲批離職員工在本部門工作事項、工具、資料等離職交接。

          二、集團公司/子公司財務部:

          審核本公司離職員工借支狀況及薪酬結算。

          三、集團公司審計部:

          實施子公司及集團公司離職高管的離職審計。

          第六條離職管理的`審批權限

          一、子公司負責人:審批本公司主管(含)以下員工離職事項。審核部門負責人以上員工的離職事項。

          二、集團公司總裁:審批集團公司總裁班子成員以下員工(集團公司財務部、審計部部長除外)、子公司主管(不含)以上員工的離職事項。

          三、集團公司董事會:審批集團公司總裁班子成員和集團公司財務部、審計部部長的離職事項。

          第七條依法辭職、辭退(非員工過失辭退)、合同期滿離職管理流程及規范:

          一、工作流程:

          流程相關記錄責任人員工提出辭職申公司提出辭退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員工離職申請單》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征詢單》人力資源部(辦公室)離職面談《員工離職申請單》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子公司辦公室離職審計/審批《員工離職申請單》員工所在部門/辦公室/總經理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部/總裁離職交接《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部(辦《員工離職》(異動離任)文件、公室)/財務部/審計部物品、事項交接清單》薪資核算/社保終止《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辦公室/人力資源部離司/離職分析在規定薪資發放日發放薪資辦公室/人力資源部。

          二、流程各環節作業規范

          (一)、離職申請規范及要求:

          1、辭職:

          ①合同期內員工辭職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請。

         、谠囉闷趩T工辭職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請。

         、塾蓡T工本人以書面形式向自己工作部門負責人遞交辭職報告,部門負責人與離職申請人溝通后,仍決定離職的,由部門負責人在收到辭職報告后的.兩天內,向本單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轉交辭職報告,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責任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交離職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

         、懿块T負責人收到《員工離職申請單》在兩個工作日內務必與申請離職員進行面談并簽署意見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

          2、辭退:

          由擬辭退員工所在部門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提出,在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責任人已填入擬辭退員工基本信息的《離職申請單》中注明辭退原因。

          3、合同期滿離職:

          勞動合同期滿前至少三十二天,由員工所在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向員工及工所在公司(部門)發出《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征詢單》(附件四):

          ①如員工在勞動合同期滿不愿續簽合同,員工應在《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征詢單》中選擇不續簽勞動合同項并簽名后,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將單交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責任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交離職面談人。離職面談人與員工面談,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上記錄簽字后,將單交人力資源主管部門。

          ②如公司或部門在勞動合同期滿后不愿續簽合同,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在《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征詢單》中選擇不續簽合同項,簽字后交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由人資資源主管部門責任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交離職面談負責人。離職面談人應在勞動合同期滿日前三十天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并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上記錄簽字后,將單交還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

         。ǘ、離職面談規范及要求:

          1、員工提出離職申請后,由所在部門及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了解員工離職原因并確定能否挽留。

          2、部門提出的離職申請,在申請獲批后,由所在部門及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向員工說明辭退等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或其違紀事實。

          3、離職面談參與人均應做好面談記錄并簽名。

         。ㄈ㈦x職審核規范及要求:

          1、《員工離職申請單》經相關人員審核后生效,并確定離職日期。審核權限見本制度第六條。離職申請未經批準人簽字同意不得辦理后續離職手續。

          2、高管人員離職申請經批準后視情況由集團公司決定是否需進行離職審計。如需進行離職審計,則在離職審計完畢后方可確定離職日。

          3、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在經濟賠償未處理完畢以前,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ㄋ模、離職交接規范及要求:

          1、在離職生效日,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通知離職管理相關部門及離職員工辦理

          離職交接手續,并由相關人員填寫《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附件二)。如離職交接內容較多,在《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中填不下的再加填《員工離職(異動離任)文件物品事項交接清單》(附件三)。離職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偎诓块T:工作事項、工具、資料、借用物品等交接,由經辦人及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

         、冢瘓F公司/子公司)財務部:對離職員工借支狀況進行審核,由經辦人及財務部負責人簽名確認。

         、坜k公室:收回離職員工胸卡、辦公用品、工作服等物品。

         、茈x職員工:在員工離職交接表單上,對離職交接內容簽名確認。

          2、以上部門如未按要求辦理離職手續,導致交接不清,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關鍵或特殊崗位員工離職,除按本制度規定執行外,還應按相關崗位工作交接規定執行。

          第八條因員工過失被辭退離職、擅自離職管理流程及規范

          一、工作流程流程相關記錄責任人員工違紀事實達到辭退程度擅自離職事項違紀事實所在部門提交員工違相關規章制度相關規章制度紀報告及處理意見做出辭退決定,由所在公司提出意見后報請集團公司、工會通過辭退決定違紀員工所在公司、集團公司、工會書面通知被辭退離職人被辭退離職人簽收人力資源主管部門郵件寄離職交接(拒不履行離職交接者,由所在公司組織進行清查,提交損失報告)《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相關部門《員工離職(異動離任)文件、相關部門物品事項交接清單》停發薪資、終止社保。追繳擅自離職被辭退離職人所造成的損失。《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員工所在部門集團法律顧問

          二、流程各環節作業規范:

         。ㄒ唬㈦x職意見的提出規范:

          員工擅自離崗、曠工或違紀事實達到公司規章制度所訂立的辭退條件或擅自離崗事實成立,由違紀員工所在部門出具《員工離職申請單》,附書面材料及及辭退依據,提出處理意見,提交所在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

         。ǘ、做出辭退決定規范:

          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對部門提交的處理意見進行初審,調查,依調查結果對處理意見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見后依人事管轄權限提交總經理辦公會或總裁辦公會做出決定并通知工會。

          (三)、書面通知被辭退離職人規范:

          1、辭退決定做出后,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以書面形式向被辭退離職員工告知辭退決定和辦理離職的時間及相關要求。

          2、書面通知的主要方式及要求:

         、俦晦o退離職人當面簽收。簽收后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簽收件原件存檔。

         、谝绬T工檔案所留地址以掛號信或快遞方式寄達。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發信存根存檔。

         、垡缘菆蠓绞礁嬷S扇肆Y源主管部門將刊登通知的報紙保留存檔。

         。ㄋ模、離職交接規范:

          1、按本制度第七條第二款第(四)項:離職交接規范及要求辦理離職交接。

          2、如離職員工拒絕辦理離職手續,或擅自離職行為造成無法辦理離職手續,由所在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牽頭,離職員工所在部門、財務部(管理人員需視情況決定是否需集團審計部參與)對其工作事項、物品、借支項、需賠償項等進行核查,同時對其非正常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做出書面報告報所在公司或集團公司。

          第九條離職薪資結算和欠公款、經濟責任清算規范及要求:

          1、離職員工薪資結算按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2、由人力資源部經辦人會同離職員工及所在部門、財務部對離職員工在離職前所涉及的處罰項、借支項、應交社保款項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賠償項、違反服期及競業限制協議所應承擔的違約金進行清算,依實際金額在薪資中扣除后確定最終支付金額。由經辦人、離職員工及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簽名確認。

          第十條、員工離職社保關系轉移規范及要求:

          1、員工離職后,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辦理離職員工社保停保事宜,按規定轉移社保關系。

          2、如因未及時辦理停保事宜導致社保費用產生,由經辦人承擔。

          第十一條公司對離職員工的經濟補償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的,按《勞動合同法》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

          二、員工擅自離職、因員工過失被辭退等提前中止勞動關系的行為,公司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三、離職員工未按要求辦理離職手續,公司不給予任何補償。

          第十二條辭職員工對公司的賠償

          一、由公司出資培訓的員工,勞動合同期未滿,因個人原因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時,按培訓協議規定進行賠償。

          二、競業限制:

          三、依法離職員工其薪資不足以沖抵其應支付款項,差額部分向公司進行賠償。

          四、員工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向公司進行賠償。

          五、按《勞動合同書》及附件所約定的賠償規定進行賠償。

          六、離職員工拒絕賠償,公司將依法向其提起訴訟,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離司和離職證明規范:

          離職員工按本制度規定辦理完手續后,方可離司,公司可以應離職員工要求,開具其離職證明(附件五)。

          第十四條檔案管理:

          1、員工離司后,離職員工所在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將離職員工人事檔案與在職人員人事檔案分離。

          2、離職員工人事檔案及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保存時間自離職生效之日起,不得少于二年。

          第十五條離職分析:

          離職管理主管部門每月應做一次離職員工分析報告,主要從離職員工結構、離職原因等方面進行分析,并提出改進措施,使員工流失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圍。

          公司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4

          入職程序

          被聘用人員應按照公司員工入職程序進行入職;

          入職者按綜合部要求的時間或持綜合部的錄取通知上崗單到綜合部辦理入職手續;

          填寫《員工正式入職表》并交納2張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張身份證復印件,管理人員須提供學歷及其他相關證明。(收銀員、吧員、倉管、財務等相關人員需提供本地行政事業單位擔保人并辦理擔保手續)

          驗證各種證明文件(學歷證明、身份證、健康證明等)

          領取員工手冊、工號牌、制服等入職、上崗所需物品;

          到上崗部門報到

          離職管理程序

          凡正式員工要求辭職者,經理級以下員工(含經理級)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經批準后辦理離職手續,未申請擅自離職者,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員工未履行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不足一年按照一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并逐年累計。未簽勞動合同的員工沒有申請擅自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有特殊情況沒有提前申請離職的員工應附情況說明書加以說明,可按正常離職并辦理離職手續后按實際出勤結算工資。試用期員工在入職后的五天內提出辭職者不結算工資。

          員工持《離職申請表》及《離職交接清單》至綜合部及財務部等部門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員工將辦理完畢的《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綜合部核準并備存,同時結算工資;

          審批權限:經理級以上員工(含經理級)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準,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綜合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辭退、勸退

          因某種原因,公司認為該員工不再適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勸退或辭退者由部門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并報綜合部核批。

          被辭退、勸退員工持《辭退/勸退通知書》到綜合部辦理離職手續,員工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清單》后報綜合部核準并備存。

          綜合部根據《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結算工資和獎金;

          審批權限:經理以上級員工(含經理級)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準,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綜合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除名/開除

          因觸犯法律或違反公司規定而受到處分者,由部門將其材料匯總送綜合部,綜合部負責人報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后由綜合部通知其本人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的辦理參照辭退/勸退人員離職程序。(如違反公司規定造成損失的可扣發工資和獎金,嚴重者追究其相關責任)

          自動離職

          員工未經批準離職稱為自動離職。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員工未履行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一年按照一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并逐年累加。公司有權不發工資和獎金等,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等情況,公司將保留依法追究補償的權利。

          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

          各部門有臨時性工作,需聘用臨時人員時,需提前10天填寫崗位需求申請表,經上級主管批準后,送綜合部備案,綜合部憑此表招聘。

          臨時人員到崗時,須到綜合部提交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并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存查。

          臨時員工在職期間,除工傷例外,其請假一律不發工資。

          對經管財務、有價證劵、倉庫、營銷及會計等重要崗位不得聘用臨時人員。

          臨時人員在工作期間,如不能勝任工作或工作欺瞞,聘用部門應予終止聘用,終止聘用的臨時人員應填寫(離職通知書),經主管審核簽署后,交綜合部作為計發工資的依據。

          臨時員工聘用期滿,如工作尚未完成,必須繼續聘用時,應依程序重新辦理聘用手續,經綜合部核準后方可聘用。

          公司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員工正常流動秩序,規范員工離職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公司”指“康泰霖醫療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高層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總經理、常務副總、副總經理”,“中層管理人員”指“公司各部門經理”,“基層員工”是指除以上人員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員工。

          第四條員工離職包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終止和合同解除兩種情況。

          第二章合同終止

          第五條合同終止是指公司與員工在合同期滿或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成立時終止合同關系的行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情況。

          第六條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續簽合同時,由公司行政事業部在合同到期兩周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勞動合同終止通知單》見附件一)辦理合同終止的相關手續;員工提出不再續簽合同時,應在接到行政事業部關于續簽合同通知(《續簽勞動合同審批表》見附件二)的一周內以書面形式反饋(《員工離職申請單》附件四)。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約定條款辦理。

          第七條行政事業部須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完成員工合同續簽意見審批(《續簽勞動合同審批表》見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條合同解除指合同訂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合同一方或雙方提前終止勞動關系的行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試用期合同解除、辭職、擅自離職、辭退、除名。

          第九條試用期合同解除

          (一)員工試用期表現不佳未能達到崗位說明書要求,由用人部門與行政事業部、員工本人在試用期滿前一周內進行溝通,溝通后不能達成一致的,由行政事業部在試用

          期結束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勞動合同解除通知單》見附件三)進行試用期合同解除手續的辦理。

         。ǘ﹩T工本人試用期提出合同解除,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員工離職申請單》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門,辦妥相關手續后方可離職。

          第十條辭職

         。ㄒ唬﹩T工在合同期內辭職,應提前三十天(勞動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向其直接上級提出,并提交《員工離職申請單》(見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條規定程序審批后,由公司行政事業部辦理相關手續。

         。ǘ﹩T工合同期內提出辭職,公司應在一周內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暫緩待審議的答復;做出同意辭職答復的應明確離職時間、交接要求等。

          (三)辭職員工所在部門及行政事業部應主動了解員工辭職原因,做好辭職溝通工作,對績效良好的員工應引導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溝通記錄并已書面形式留存。(《離職員工溝通記錄》見附件八)

          第十一條擅自離職

         。ㄒ唬┥米噪x職是指員工未遞交辭職申請就擅自離崗、或員工已遞交辭職申請但未經批準就擅自離崗、或員工辭職申請雖獲批準但未履行完畢離職手續就擅自離崗。

          (二)擅自離職按《員工獎懲管理制度》作除名處理并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提出賠償要求。

          第十二條辭退、除名

         。ㄒ唬﹩T工因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符合《員工獎懲管理制度》中規定的辭退情況,以及《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公司可作辭退處理。

         。ǘ﹩T工符合《員工獎懲管理制度》規定的須作除名處理的情形,公司可作辭退處理。

          (三)對員工作辭退、除名處理由員工所在部門向行政事業部提交《員工辭退、除名申請單》見附件五),按本制度第十六條規定程序審批后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第四章合同違約處理

          第十三條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后,雙方均應認真履行,因任何一方造成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完全不能履行的,違約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違約,

          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解決。

          第十四條員工合同期內提出辭職,應按規定時間和規定流程遞交書面辭職申請,公司在一周內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暫緩待審議的'答復;做出同意辭職答復的應明確離職時間、交接要求等。

          第十五條合同雙方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培訓協議、保密協議)中另有賠償約定和賠償標準的,按合同或其附件(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約定執行。

          第五章離職管理

          第十六條員工離職情形均須由員工本人或者部門提出申請(《員工離職申請單》見附件四,《員工辭退、除名申請單》見附件五),并按照以下程序審批。

         。ㄒ唬└邔庸芾砣藛T:直接上級審核,總經理審批。

         。ǘ┲袑庸芾砣藛T:直接上級審核、常務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

         。ㄈ┕净鶎訂T工:部門經理及部門負責人審核、行政事業部主任審核、常務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

         。ㄋ模┡R時用工人員(實習生):用人部門經理審批,報行政事業部備案。

          第十七條員工離職申請獲準后,由行政事業部將《員工離職申請單》反饋給離職者本人,離職人員應在在雙方約定時間內辦妥離職手續(《員工離職手續辦理單》見附件八);員工被辭退或被除名處理,由行政事業部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本人,離職者應在行政事業部規定時間內辦妥離職手續。

          第十八條離職移交規定

         。ㄒ唬╇x職者在離職申請獲準后的一周內填報《員工離職、調崗工作交接清單》,(見附件七)交接清單內容由離職者本人編制,直接上級審核補充后簽字確認。

          工作資料移交:原在職期間所產生或持有的所有文件資料(含電腦資料)、技術資料、項目資料、方案、計劃、檔案以及遺留工作事宜等;

          物品移交:公司配置的辦公用品;從公司或其他部門借出或領用的物品(勞動工具、公司各種證件等);其他應歸還公司的物品;

          財務移交:包括應收應付帳款清單,往來客戶清單,稅務發票情況,業務合同情況,公司領借款情況等;

          其他:除上述內容外的其他應移交事項。

          (二)移交期限:離職申請獲準后,離職者應在雙方約定時間內辦妥移交手續。

          (三)接交規定:離職者辦理移交時由直接上級指定接替人接收;無指定接收人時由直接上級接收,待人選確定后再轉交;涉及財務類移交須有相關財務人員參與,并經財務經辦人員和財務部經理簽字確認。

          (四)監交規定:移交時應指定監交人,監交人對移交過程作全程監督;部門(副)經理以上人員移交由行政事業部主任監交;其他人員由直接上級監交;特殊崗位人員根據崗位特性由總經理指定監交人。

          第十九條員工離職手續由離職者本人親自辦理,遇重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時可委托其他人員代為辦理,但需出具書面委托書,責任仍由離職人負責。

          第二十條各級審核人要把好離職移交的審核審批關,人員離職后發現物品、資料或財務事項有虧欠未清的,相關人員負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離職者不按規定辦理移交或毀損、刪除電腦資料、藏匿、偷竊公司資料,按《員工獎懲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二條員工離職工資福利結算

         。ㄒ唬╇x職者各類移交手續辦妥后,由行政事業部進行工資、保險清算。

         。ǘ╇x職者領取工資、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為雙方約定的移交手續結束日。

          (三)離職者最后一個月工資按日計算,并于次月5日公司統一發薪日打入工資卡中。

         。ㄋ模┥绫S嬎悖15日之前離職,當月結清,社保繳費從離職者最后一個月工資扣除;15日之后離職,次月結清,公司代繳部分由個人補償。

          (五)離職者根據勞動合同、協議書及法律法規規定,享受或承擔補償金、違約金;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三條員工離職后發現有虧空、舞弊或業務不法行為的,公司保留繼續追討的權利,情節嚴重者提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四條接收人、監交人玩忽職守、知情不報,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員工獎懲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五條離職者辦妥離職手續后,由公司行政事業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退保及工資結算、轉調人事關系、保險、檔案等相關手續。

          第二十六條

          進行相應移交。員工因工作需要,公司內部調動而離開當前工作崗位,參照離職規定

          第二十七條必要時,對與經濟直接相關的人員在離職離崗前,由行政事業部組織相關部門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作離職(離任)審計。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行政事業部進行起草與修訂,經相關部門審核及總經理批準后發布。

          第二十九條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關制度如與本制度沖突,以本制度為準。第三十一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行政事業部。本制度與《招聘管理制度》、《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等配套使用。

          公司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6

          1目的

          規范公司離職員工的多種結算活動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續性;保護員工和公司免于離職糾紛;與離職人員的面談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進信息,幫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離職工作。

          3關鍵詞

          3.1辭職: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員工自動提出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3.2擅自離職:合同期內,員工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員工已遞交辭職申請但未經批準就擅自離崗、或員工辭職申請雖獲批準但未履行完畢離職手續就擅自離崗。

          3.3勞動合同到期:勞動合同期限已滿,員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續簽合同。

          3.4辭退:員工因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因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由公司提出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5開除: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由公司提出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4離職審批權限

          4.1總監級及其以上員工:收到員工離職申請的3個工作日內,由其直接上司簽署意見并報送分管副總審核后,報送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總監在3個工作日內會簽完畢后報送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在3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反饋人力資源部。

          4.2總監級以下員工:收到員工離職申請的3個工作日內,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司在2個工作日內簽署意見,報送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總監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并提出意見,報送人力資源分管副總復核,人力資源分管副總在2個工作日內復核完畢后,報送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在3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反饋人力資源部。

          4.3會簽人對手續辦理的合規性和合理性負責,不具有決定權,但具有否決權。

          5離職申請

          5.1辭職

          5.1.1試用期內;員工提前7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員工離職申請表》。

          5.1.2合同期內;員工提前30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員工離職申請表》。

          5.2擅自離職

          由部門負責人在發現后當日,至財務部、行政部查清該員工是否存在拖欠財務等遺留問題,向人力資源部門書面遞交員工離職情況報告,由人力資源部按開除處理。

          5.3勞動合同到期

          5.3.1員工提出不再續簽:員工應提前30天將《離職申請表》報送人力資源部。

          5.3.2公司提出不再續簽:部門負責人提前2個月填寫《辭退員工申請表》,并提供具體的體現員工不勝任的,監察部提供員工具體的工作過失表現和處罰材料,報送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提前30天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的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并辦理相關手續。證據

          5.4辭退

          5.4.1試用期內:人力資源專員在試用期滿前3天通知員工,員工收到通知后按按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5.4.2合同期內:部門負責人提前2個月將《辭退員工申請表》報送人力資源部,監察部在1個半月前將該員工的處罰資料和工作過失行為報送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提前30天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的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員工收到通知書后按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5.5開除

          對于符合開除條件的`員工,公司可隨時進行開除,無需提前通知。由其直接上司其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向其追償相應的補償金。

          6離職面談

          6.1面談準備工作

          6.1.1在得到員工離職信息的第一時間內,與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及時進行溝通、確認。

          6.1.2員工信息收集整理:主要內容為與所屬離職員工有關的個人信息,包括職位信息、心理狀況信息、閱歷與經驗信息、家庭背景信息、生活狀況信息;與員工有關的績效和薪酬信息,包括所獲得的榮譽和獎勵信息、薪酬福利信息、績效表現等內容;員工離職信息,包括離職原因、離職后的目標單位、目標崗位等。

          6.1.3準備面談主題。

          6.2離職面談注意事項

          6.2.1注意平衡維護企業、部門主管和員工三方的利益。

          6.2.2面談場所和時間選擇:場所一般選擇輕松明亮的空間,面談時間一般控制在20分鐘——40分鐘。

          6.2.3不要過分安慰,不提員工表現。

          6.2.4不承諾做不到的事,不談及他人。

          6.3面談人的選擇

          6.3.1總監級及其以上員工:由人力資源分管副總或總經理負責離職面談。

          6.3.2主管級及其以上員工:由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離職面談。

          6.3.3主管級認下員工:由人力資源專員負責離職面談。

          6.4挽留原則

          6.4.1看該員工是否是公司的骨干力量。

          6.4.2看該員工現階段的工作是否處于關鍵階段,離開后是否會導致工作無法正常進行。

          6.4.3看該員工是否認同公司的文化。

          6.5面談結束后,將員工面談結果與部門負責人意見和離職員工信息對比,與同崗位在職員工交流,核實面談信息的準確性?颊矸治雒嬲劷Y果,提出分析觀點和建議,報送人力資源分管副總,并進行歸檔管理。

          7離職手續辦理

          7.1離職辦理程序:離職審批通過后,由人力資源專員安排離職員工進行離職手續辦理。辦理次序依次為離職員工所在部門——行政部——售前部(北京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

          7.2離職通知

          7.2.1人力資源部在收到人力資源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批意見的2個工作日內,由人力資源專員以郵件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及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確定交接時間。

          7.2.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整個離職手續辦理工作的監督工作,由人力資源部向離職員工發放《員工工作交接清單》,交接工作嚴格根據《員工工作交接清單》進行。

          7.3離職手續辦理

          7.3.1用人部門

          A確認員工離職日期及薪資結算日期。

          B協助離職員工辦理工作交接事宜。

          C資料交接:工作文件、客戶資料、合同等,包括電子版和紙質版。

          D工作交接: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工作進度、代辦事項、工作聯系人等。

          7.3.2行政部

          A考勤卡或門禁權限的解除;電腦(筆記本)、名片及辦公用品的回收。

          B本月考勤情況說明。

          C郵箱等賬號的禁封,通訊錄刪除。

          D其它事項。

          7.3.3人力資源部

          A合同解除。

          B離職證明的出具。

          C五險一金終止日期及其減員。

          D確定檔案、戶口和福利關系的轉出日期。

          E其它事項。

          7.3.4財務部

          A借款支票。

          B借款現金。

          C工資結算:包括應發工資、經濟補償金(發送)、賠償金(扣除)及其發放時間和方式。

          7.3.5《員工工作交接清單》一式二份,由離職員工(移交人)、接收人和監交人三方分別簽字確認后,移交人保留一份,另一份報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7.3.6移交人員:由用人部門負責人指定接收人。如暫時如合適的接收人,原則上由移交人的直接上司作為接收人。

          7.3.7普通員工由其直屬主管監交。

          7.3.8主管級及其以上員工由其直接上司監交或由人力資源部指定人員監交。

          8離職管理

          8.1員工離職時必須辦妥離職手續,工資及相應補償金等只有在辦妥離職手續后才予以發放。否則員工本人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必要時將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

          8.2凡違紀辭退、除名的員工,公司不需要進行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補償。

          8.3在通知期內,如有關員工故意缺勤或未盡全力執行任務,或因不盡職責而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

          8.4移交人于離職6個月內,經發現有虧空、舞弊或業務上不法事情,應負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如監交人知情不報或故意疏失,須受連帶處分。

          8.5正常工作任務需要跨期執行的(應收賬款回收,客戶追蹤),由移交人協助接收人熟悉工作各種工作關系,交接后由接收人繼續處理。如造成損失,由接收人全責承擔。

          9經濟補償

          凡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離職行為,由公司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10經濟追償

          凡員工在離職時具有以下行為之一者,公司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追償:

          10.1擅自離職者。

          10.2工作交接未清,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10.3違背國家法律與公司保密協議,泄露公司業務秘密情節者。

          10.4挪用公款者。

          10.5其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聲譽損失者。

          11離職薪資結算

          離職員工按照離職流程辦妥離職手續,將《離職申請表》、《工作交接清單》交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將《工作交接清單》和《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復印件報送財務部,財務部根據上面的資料進行離職員工的薪資結算,并于次月的發薪日發放。

          12離職后續工作

          12.1人力資源部

          12.1.1檢查提交的離職手續是否完備。

          12.1.2向行政部提供離職人員名單。

          12.1.3調整公司員工花名冊。

          12.1.4離職手續歸檔。

          12.2行政部

          12.2.1調整公司通訊錄。

          12.2.2辦公用品的歸檔或銷毀。

          13制度修訂

          13.1本制度將隨著公司戰略調整與運營發展不斷調整;并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不斷修訂完善;

          13.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最終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所有。

          公司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7

          xx公司

          員工入職、試用、轉正、晉升、調任及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聘用員工的入職、試用、轉正、晉升、調任及離職手續辦

          理的管理工作。

          第二條目的

          規范公司人員流動管理工作,明確員工入職、試用、轉正、晉升、調任及離職程序,保證公司內部人力資源管理運作順暢。

          第二章入職和崗前培訓

          第三條被錄用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向公司報到。如在發出錄用通知7天內不能正常報到者,取消其錄用資格。特殊情況經批準后可延期報到。

          第四條新員工報到時,應向人事行政部送交以下證件: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一張紙上);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一寸近期彩色照片2張;

          4、與上一單位的離職證明(管理層提供);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專業人員和司機提供);

          6、如職位特殊,需辦理擔保手續,人事行政部將另行通知。

          人事行政部檢查入職人員證件是否真實及齊備,以上證件原件公司驗證后退還本人,證件齊備且真實者按正常程序辦理入職手續,證件不齊備者,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確認后可先辦理入職手續,并要求員工在一周內補齊證件,如故意拖延時間拒交者,取消入職資格。

          第五條人事行政部應為新入職員工建立員工檔案,并將簡歷、照片、相關證件證書復印件等材料歸入員工檔案,同時應于新員工報到當日將新入職員工資料錄入公司員工信息庫。

          第六條入職當天,人事行政部為新員工錄入指紋,用人部門為新員工確認工作崗位。

          第七條人事行政部負責為新進員工安排入職引導人,帶領熟悉環境,介紹部門情況和部門人員,并向其發放相關的辦公用品。

          第八條凡被公司錄用的新進人員,均須進行崗前培訓,具體培訓分工為:

          1、人事行政部負責公司企業文化、規章制度等方面及公共課程的培訓。

          2、用人部門負責工作職責、崗位要求、產品知識、專業技能以及工作流程的培訓。

          人事行政部對員工的入職培訓各個版塊進行跟進和監督,關注員工入職后的心里動態。

          第九條自入職之日起工作不滿七個工作日離職(包括辭職、自動離職)或因不能勝任工作崗位被公司解聘者,均不計發薪資報酬。

          第十條公司提倡正直誠實,并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公司將立即與員工解除試用或聘用關系,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第三章試用

          第十一條根據崗位工作性質,新入職員工在轉正成為公司正式員工之前,須經過1

          至3個月的試用期,按其工作表現可以提前轉正或延后正式聘用。第十二條如無須試用之員工必須經總經理特批。

          第十三條試用期結束前一周,人事行政部負責對新入職員工進行培訓效果測評,并結合用人部門進行業務考核。

          第十四條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內決定辭職,可提出辭職申請并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如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不符合崗位任職要求,公司有權隨時與其解除試用關系。

          第十五條試用期員工享有試用期工資待遇,轉正之后享有正式員工工資待遇。

          第四章轉正

          第十六條新入職員工試用期滿,提前一天填寫《試用期員工轉正申請表》,直接上級填寫考核意見,交人事行政部復核,最終遞交總經理審批簽字,同時人事行政部安排轉正面談,轉正面談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用人部門負責人及總經理共同進行。

          第十七條試用期內表現良好,符合崗位任職要求,按期轉正;試用期內表現優秀,業績突出者,提前轉正;對轉正考核不合格的員工,視工作情況延長試用期,延后轉正或直接辭退。

          第十八條轉正員工薪資結算辦法:以轉正日期為分界點,當月第一天至轉正之日的工資按試用薪資標準計算,轉正之日至當月最后一天的工資按轉正后薪資標準計算。

          第五章晉升

          第十九條為員工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及獎勵先進、選拔賢能,并在公司內部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制,晉升是指公司對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給予工資的晉級或職務的升遷。

          第二十條公司員工工作努力、業績突出者,均可成為被晉升的`對象,晉升途徑分為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公司提名,對員工的晉升應當嚴格要求,公平對待。

          公平、考核公正、信息公開,部門負責人和人事行政部負責對員工晉升的考核,總經理最終簽批。

          第二十二條非管理層職位至少要任職2年以上方可晉升到下一職位,管理層職位至少要任職3年以上方可晉升到下一職位。員工晉升,應以各部門編制崗位及人數為基準,遇有缺額時始得辦理。

          第二十三條所有晉升以績效考核成績為依據,特殊晉升需總經理審批,具體晉升條件:

          1、所有晉升必須在本職崗位至少連續工作1年以上(不含試用期);

          2、品行良好,對公司的忠誠度以及持久貢獻性;

          3、嚴格遵守公司相關制度,無明顯違規違紀行為;

          4、業績突出或對公司發展提出重大建議為公司采納,并產生重大經濟效益的;

          5、有其它重大突出貢獻,經公司討論認定應當給予晉升嘉獎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行為者不能參與晉升:

          1、一年內違反公司各類規章制度次數達到8次(包含)以上者;

          2、一年內有過重大工作失誤者;

          3、已通過其他途徑或方式得到晉升者。

          第六章調任

          第二十五條為規范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科學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資源和加強員工隊伍建設,公司根據具體情況將合適的員工及時調整到合適的工作崗位,公司重視每個員工的價值,在人事調任方面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做法。

          第二十六條非管理層員工的調任,由部門負責人提名,人事行政部核準,總經理審批;管理層員工的調任,由總經理直接提名。

          第二十七條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和工作地點,被調動員工如無正當理由借口推遲,公司將對員工進行待崗處理,嚴重者將做辭退處理。

          第二十八條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管理層員工應與2日內,非管理層員工應與1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被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之前,其所譴職務可由其直屬領導暫代理。

          第二十九條由員工本人提出調動的,需先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提出調動方案后,經調出部門經理和調入部門經理簽字同意,而后按審批權限逐級報批。

          第七章離職

          第三十條試用期內員工離職提前3天提出申請,正式員工離職分為管理層員工和非管理層員工兩種情況,管理層員工(包括店長、店長助理、部門經理等職位員工)離職需提前6個月提出申請,非管理層員工(包括營業員、電腦員、業務員、司機、維修工、理貨員、送貨員、辦公室等相關職位員工)離職需提前3個月提出申請。正式員工未按以上規定離職,需支付相應的在崗培訓費。

          第三十一條辭職申請未予批準前,應繼續正常工作,不得先行離職;因合同終止不再續約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三十二條離職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做好工作交接和資產移交,并向所屬部門和人事行政部提交《工作交接清單》和《資產移交清單》,方可到財務部核算工資并辦理正式離職手續,擅自離開者,視為自動放棄工資并承擔對公司造成的相應損失。

          第三十三條離職員工薪資結算辦法:每月發薪日統一結算。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修改權和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

          公司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員工的入職、轉正及離職管理程序,確保公司和員工的正當權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三、入職管理

         。ㄒ唬┤肼毲疤

          凡通過公司初試、復試和雙方確認崗位及職務者,按公司明確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準時到達公司者,予以正式辦理入職手續。

         。ǘ┤肼毷掷m辦理

          1、新員工入職時填寫《新員工入職登記表》、《員工社會保險審批表》并向人力資源部提供以下有關證明文件: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新版身份證需復印正面及反面)。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相關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紙版1寸白底彩色照片3張。

          (5)興業銀行卡1張(需正面復印且手抄簽字)。

         。5)原單位的離職證明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相關證明原件1份。

          注:以上原件只用于審核,審核后發還本人。

          2、到人力資源部錄入考勤指紋、領取企業郵箱及辦公用品,特殊崗位員工領取工作牌、工作制服等。

          3、新員工入職一月內公司將與之簽署《勞動合同》及《保密協議》,如員工本人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或員工本人不進行簽訂致使勞動合同拖延簽訂的,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4、公司將于每月15日統一為新入職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除國家規定繳納保險外,公司會為特殊崗位員工繳納意外傷害險,因個人未提供材料影響社保繳納者,公司不予補繳也不承擔相關責任。

         。ㄈ┬聠T工入職培訓

          1、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入職培訓,新員工入職必須經過公司制度培訓與工作技能培訓。

          2、用人部門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到崗引導、崗前培訓及崗位分配。

          四、轉正管理

          新員工入職后即開始試用期,考核合格者轉為公司正式員工,轉正后享受公司正式員工的薪資及福利待遇。

          (一)考核標準

          1、責任心:著重考核員工能否主動跟進工作事項及承擔額外工作,承擔責任與否。

          2、紀律性:根據員工考核期內的出勤紀錄(包括:遲到、早退、事假及病假標準界定)。

          3、主動性:著重考核員工能否按要求及時創造條件、主動地完成工作。

          4、協作性:著重考核員工能否與不同崗位員工合作,共同完成目標。

          5、理解力:著重考核員工能否理解上級指示,接受新概念及良好的溝通能力。

          6、判斷力:著重考核員工對行業及工作的預見性及前瞻性。

          7、創新力:著重考核員工自主學習能力及創新意識。

          8、工作效率:著重考核員工能否準時及有效完成直接上級所指派工作。

          9、工作質量:著重考核員工的能否按照要求、保質保量的完成任務。

          10、工作飽和:著重考核員工能否恰如其分地把工作做好。

          (二)轉正辦理流程

          員工試用期到期3日前,待轉正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填寫《新員工轉正自評表》、《新員工轉正考核表》及《員工轉正審批表》,用人部門相關領導根據試用期員工表現簽署意見并評分,待轉正員工自領取表格2日內需完成填寫并交至人力資源部,完成審批后人力資源部以郵件形式告知轉正審核結果;審批后的《新員工轉正自評表》、《新員工轉正考核表》及《員工轉正審批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

         。ㄈ┺D正類型

          1、如期轉正:按入職約定時間轉正。

          2、提前轉正:對于試用期間表現異常突出、經領導推薦、工作能力認定或因突出貢獻而記小功的人員可以提前轉正。

          3、延期轉正:試用期請假或者考核不合格者,需延長試用期,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注:試用期內請假者,需延長同等天數的試用期后方可申請轉正。

          五、調崗管理

          公司員工可根據工作表現和工作能力申請調整其工作崗位和職務,考核合格者批準調動。

         。ㄒ唬┱{崗類型

          1、晉職:在原工作崗位表現異常突出、經領導推薦、工作能力得到認定,可申請晉職。

          2、降職:在崗位上工作不努力,思想作風差,工作成績不佳,或缺乏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因架構調整應予以轉任、不服從工作安排、公司機構精簡。(降職員工在原崗位已是最低級別時,做調崗或辭退處理)。

          3、平級調動:公司因業務發展或崗位需要,對在崗職工進行調動。

          4、請假頂替崗位:因為員工病、事、產等假期,工作需要別人頂替,可申請調崗。

          (二)調崗流程

          如各部門內員工準備被調動,該員工直屬上級應將調動人員情況與人力資源部溝通確認后,該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調崗申請表》;按流程審批,人力資源部以郵

          件形式告知審核結果;審批后的《調崗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

         。ㄈ┱{崗方式

          1、個人申請:員工根據自身工作需要,且符合調崗標準可主動申請。

          2、部門推薦:部門領導根據工作安排及員工表現可推薦。

          注:因調崗產生薪資變化的,需同時填寫《調薪申請表》。

          六、離職管理

          (一)離職類型

          1、辭職:指員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向公司提出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2、辭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與員工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因員工過失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③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⑥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⑦ 員工未申請辭職或辭職申請未經批準或未按公司要求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開公司工作崗位。

          ⑧ 公司其他制度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非員工過失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④ 因生產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需裁減人員的。

          ⑤ 合同到期不續簽,提前三十日通知,審批權限及流程同辭職審批權限相同,批準后,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及相應離職手續。

         。ǘ╇x職流程辦理

          1、員工提出辭職:

          離職員工應提前 30 天(試用期員工提前 3 天)向所在部門提交辭職申請,部門經理要在知悉當日通知人力資源部,溝通確認意見后,由離職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離職審批表》、《員工離職工作交接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提交至人力資源部審核。

          2、公司辭退

          辭退員工用人部門應向人力資源部提交書面辭退意見,并對不符合工作要求情況進行詳細說明,審批權限及流程同辭職審批權限相同,批準后,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及相應離職手續。

          3、離職員工需持《員工離職工作交接表》、《員工離職審批表》到相關部門辦理離職手續,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完成流程后交回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在辦理完離職手續后為員工開具《離職證明》,并于 15 個工作日內為其辦理完調轉社保等手續。

          4、離職員工的直接上級負責監督離職員工工作交接情況。

          注:員工離職,部門經理要在知悉當日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在當日根據情況通知相關部門,凍結該員工信息訪問的系統權限等。若因通知不及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關部門承擔責任。

          公司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9

          第一、新員工入職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新員工必須提供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填寫入(離)職審批表

          2、要求相貌端莊、清秀,面部無缺陷,口齒清晰,反應靈敏

          3、身體健康無殘疾,無癲癇,無肺結核、甲肝、乙肝、傷寒等傳染病或皮膚病

          4、有推薦人者優先錄用

          5、所有財務人員(收銀員、出納、會計、倉管、采購員)、值夜都必須在入職時提供當地戶籍人員提供的《擔保證明》,并由店長進行家訪,核對《擔保證明》的真實性并了解提供擔保人員的情況。

          6、由店長安排交納相關押金并領取工服、工牌;員工憑押金收據到宿舍長處領取臥具

          7、店長介紹店鋪情況,安排入職培訓和崗前培訓

          第二、試用期管理

          1、試用期規定

         。1)試用期一般為一個月(店長為三個月,廚師長及領班為兩個月)。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考試成績、技能水平及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店長決定新員工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是解聘

         。2)試用期間工資按標準執行

          2、試用期培訓

         。1)店鋪必須安排新員工培訓,并在員工轉正前進行考試

         。2)店鋪需確定新員工的輔導老師(一個月),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系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為:一帶一,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

          3、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定

          (1)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員工,經部門主管推薦店長批準提前轉正。

         。2)對違紀違規、造成責任事故或暫時勝任不了工作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

          (3)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

          (4)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5個工作日的員工,原則上解除聘用

          公司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10

          1.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員工管理,規范招聘、錄用、入職、試用期考核、內部崗位變動及員工離職程序,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標準。

          2.適應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辦公室具體負責員工招聘、錄用、入職、試用期考核、內部崗位變動及離職管理;

          3.2各職能部門配合辦公室辦理員工管理相關手續。

          4.工作要求:

          4.1員工招聘

          4.1.1用人需求部門根據本部門發展的需要,結合部門人員編制提出年度(或臨時)用人計劃,填寫用人需求表送辦公室。

          4.1.2辦公室根據企業戰略發展規劃,結合各部門的用人需求,編制企業年度人才需求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4.1.3對于臨時招聘,由需求部門填寫用人申請,報總經理審批后送辦公室實施。

          4.1.4辦公室根據經總經理批準后的人才需求計劃或用人申請,向外發布招聘信息。

          4.1.5招聘信息發布后,辦公室依據報名條件規定收集報名資料,并進行初步篩選,審核應聘人員資格與招聘要求是否符合以及提供材料的可靠性。

          4.1.6辦公室根據審核篩選,確定初試人員名單和面試時間,并組織需求部門及有關人員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并填寫《面試評價表》。

          4.1.7所有應聘人員面試結束后,辦公室會同需求部門確定最終面試結果。

          4.2員工錄用

          辦公室將應聘人員的最終面試結果報總經理審批,確定最終錄用人員并通知申請部門。

          4.3入職報到

          4.3.1對于被公司確定正式聘用的求職者,由辦公室發出《錄用通知書》或以其它方式通知被錄用人攜帶有關證件來公司報到。新員工報到時須向辦公室提供以下有關證明文件:

          A.本人身份證、戶口證明、最高學歷證明、職稱證明、技術等級證明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B.前工作單位離職證明或前工作單位地址、電話號碼、聯系人姓名等資料。

          4.3.2被錄用人應按辦公室指定時間報到及辦理入職手續。如在發出正式錄用通知3天內不報到,辦公室可取消其錄用資格(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延期報到)?记谟涗洀男聠T工正式報到之日起開始。

          4.3.3新員工交付有關證明文件后,須填寫《個人信息采集表》,連同經過公司領導審核批準的《應聘人員登記表》一起交由辦公室為新員工建立個人檔案。

          4.3.4辦公室為新員工配發辦公用品或相應的工作用品。

          4.3.5由辦公室通知用人部門做好相應的工作安排。新員工第一天到崗,部門負責人應負責將新員工介紹給部門同事,辦公室負責將新員工介紹給公司同事,并領其熟悉公司環境,并作相關的入職培訓。

          4.3.6辦公室將新入職人員的工資待遇通過給財務部,作為計發工資的依據。

          4.4新員工培訓

          新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后,必要時,由辦公室組織新員工進行職前培訓,職前培訓分為入司培訓和崗前實習兩個階段,期限為三個月。培訓期間新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項任務,接受公司和部門領導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將延長試用期或不予錄用。

          4.4.1入司培訓

          A.培訓目的:使新員工在最短時間內了解公司歷史背景、發展現狀、前景規劃、規章制度及公司文化等;幫助新員工確定自己的人生規劃,明確自己在公司未來的發展方向;加強新老員工、新員工與新員工之間的溝通等。

          B.培訓形式:以授課為主,結合座談、討論、參觀、錄像教學及豐富多彩的戶外培訓。

          C.培訓內容:公司歷史、行業前景、產品介紹、生產運作、公司文化、管理制度及職業規劃等。

          D.培訓考核:辦公室將根據新員工的出勤情況、日常表現、培訓考核、培訓總結等項目進行綜合考評。

          4.4.2崗前實習

          A.實習目的:使新員工從工作流程運作的`角度和公司整體生產的角度系統的了解部門的情況;對公司的生產及管理流程增加一些直觀的感性認識;學習公司目前的生產及管理經驗,增強自身的實踐能力。

          B.實習主管部門:新員在入司培訓完后,各用人部門負責崗前實習期間新員工的管理,并按公司相關規定做好日?己擞涗洝

          C.實習考核:部門負責人將根據新員工的實習態度、學習能力、學習成績、協作能力、人際交往能力等項目進行綜合考評。

          公司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11

          一、辭退管理

          1、辭退:是指對不適合店鋪發展或嚴重違反店鋪規章制度的員工依法進行的勸退,包括試用期內辭退及轉正后辭退。店鋪對被辭退員工按其薪資標準與實際出勤天數正常進行薪資結算。

          2、辭退程序

          被辭退員工需填寫《員工入(離)職審批表》,辦理離職手續,用人部門要及時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被辭退員工待各項工作審查及交接手續完畢后方可離職。

          二、開除管理

          1、開除:是指對嚴重違反店鋪規章制度的員工給予強行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罰。

          2、開除程序

         。1)開除員工,店長報告上級批準后讓其辦理相關手續。

         。2)被開除員工需填寫《員工入(離)職審批表》,店長及時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被開除員工待各項工作審查及交接手續完畢后方可離職。

          三、自愿辭職

          1、店鋪與員工之間無論哪一方提出終止工作關系,都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試用期的通知期為一天),因違紀被開除者和被辭退者除外。

          2、辭職員工應由店長審批。

          3、員工辭職申請獲準后,方可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需填寫《員工入(離)職審批表》,部門主管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

          5、在所有離職手續辦妥后,辭職員工方可在店鋪規定日期領取工資。

          四、離職手續辦理流程

          員工離職獲批

          向店長或指定人員移交工作及工作物品

          向宿舍長退還臥具

          向店長退還工服、宿舍鑰匙、店鋪鑰匙、自行車等物品

          店長審定

          清算領、借款手續、核對扣款

          規定期限內領取工資

          若不退換臥具、工服則按進價從工資扣除

          1、移交的`物品種類

         。1)店鋪的文件資料(包括電子版)

          (2)店鋪的有關資料

         。3)店鋪用品

         。4)工服、鑰匙

          (5)店鋪分配給其使用的屬于公司的財物

         。6)宿舍使用的臥具

          六、工資結算

          1、辭職員工領取工資截止日期為正式離職日期

          2、辭職員工結算款項

         。1)結算工資

         。2)須扣除以下款項:

         、賳T工拖欠未付的店鋪借款、罰金、宿舍費

         、谠兄Z培訓服務期未滿的補償費用

          (3)遺失的店鋪任何財物將作價酌情賠償

          八、辭職、辭退、開除的管理要求

          1、店鋪不應違反程序,隨意辭退或開除員工。任何類型的離職行為(辭職、辭退、開除)與處理程序,均須按規定進行

          2、店鋪開除的員工,其他店鋪不允許再錄用

          3、不辦理辭職手續就離職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店鋪有權扣發當月工資并給予除名處理

          4、店長辭職或調動離職,離店交接要有財務人員的離職審計記錄

          公司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12

          一、請假規定

          1、請假必須向領班以上管理人員申請,經上報店長批準后方可。未經批準不得先行離崗,未辦請假手續不在崗者視為曠工。

          2、請假期滿,不按時到崗者,除確因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曠工論處

          3、考勤指紋機和考勤記錄為請假證明。

          4、所有員工請病、事假均100%扣除相應天數工資。

          5、病事假當月不發全勤獎。

          二、店鋪員工休假制度

          1、員工休假采用輪休制,時間由店長根據店鋪需要的'排班表決定。

          2、根據學校放假實際情況,店鋪員工休假原則上實行倒休制,即店鋪營業期間每月休假一天,其它三天及相應月份法定節日公休倒休到寒暑假,薪資每學期開學后第一次發工資時一并發放(無全勤獎及社保補貼,因為已經在各月份中發放)。

          3、部門負責人公休需店長同意,店長公休必須提前告知投資人。

          4、暑假期間:

          1.三、四、五、六月為店鋪全月正常運營月份,店鋪員工每月休假一天,其它應休天數共計12天;二月、七月共計應休3天,總計應休15天。

          2.法定公共假日:清明節一天,端午節一天,勞動節一天,除去假日當月已實發3天工資外,剩余6天,連同以上六個月共計應休15天公假,總計21天。

          5、寒假期間

          八月公休1天,九、十、十一、十二共計13天應休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元旦1天,法定節假日5天,除去假日當月已實發5天工資外,共計10天,總計23天應休。各店應按報到實際時間計算。

          6、寒暑假工資計算:

          全勤獎、社保補貼因為已經分攤到各月中,所以寒暑假工資只發放基礎工資。

          寒暑假整月工資:對每學期按時報到,按時放假的員工并且全勤,發放整月工資,相當于寒假獎勵7天、暑假獎勵9天的基礎工資。

          寒暑假非整月工資:是指報到以后或沒到放假時間離職的工資,按每月實際天數累計計算。

          公司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13

          一、目的

          為了規范人事手續檔案,使各項工作做到有據可依,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內部所有員工(包括日后駐外員工)。

          三、入職規定

          1、新入職人員必須填寫員工基本情況登記表;

          2、新入職人員上崗前,上交身份證復印件2張、照片1寸、2寸各2張、學歷復印件1份,作為人員基本檔案;

          3、新入職人員必須經各部門負責人面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4、行政人員、主管級人員經部門負責人面試后,需經人力資源行政副總面試后方可上崗。

          5、入職流程

          6、新入職員工第一天工作流程

          四、離職規定

          1、辭職員工必須提前填寫辭職申請表;

          2、主管級、行政人員、關鍵崗位提前1個月寫辭職申請;

          3、非關鍵崗位提前15天寫辭職申請;

          4、離職流程:

          五、其它規定

          1、未按正常手續離職的員工,公司將按解聘處理。

          2、如自動提出離職,離開公司半年后,該人員有意再進入公司,經公司考察后方可再次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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