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大政辦發〔2016〕3號),我市從2016年1月1日起,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旅順口區、長?h和各先導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300元調整為15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3元調整為15元;普蘭店區、瓦房店市、莊河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200元調整為14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2元調整為14元。月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為18.43%。
我市自1995年開始建立最低工資標準制度,從1995年至2016年期間12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標準由1995年的220元調整到2016年的1530元。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可以直接拉動普通職工的工資收入,緩解物價上漲給生活帶來的不利影響。
用人單位如有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監察或勞動爭議仲裁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申訴,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免責聲明:本站文章信息來源于網絡轉載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不保證信息的合理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且不對因信息的不合理、不準確或遺漏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本網站所有信息僅供參考,不做交易和服務的根據,如自行使用本網資料發生偏差,本站概不負責,亦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并保證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