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準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準遠遠高于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
養老金領取需要哪些條件?
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才能每月領取: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注意兩者不是或者的關系。另外,如果你累計繳費不滿15年,那么在退休時可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中的累計部分的資金。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養老金能提前支取嗎?
根據現有制度,養老金一般不可以提前支取。只有兩種情況可以提前支取個人部分:一是出國定居,二是死亡。退休時如未繳滿15年,只能提取個人部分。
我們所繳的社保進入了統籌帳戶和個人帳戶這兩個賬戶,如果在辦理退休前去世了,繼承人是可以繼承個人賬戶中的錢。
如果是移民等特殊情況,你只可以把養老保險的個人帳戶里的錢取出來,一旦取出來了,這份養老保險也就終止了,無法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