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企業工資指導線 企業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0%增長上線為18%增長下線為4%
2015年山西省企業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0%;增長上線為18%;增長下線為4%。此工資指導線適用于山西省境內所有城鎮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分配,執行時間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5月15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山西省2015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并就有關事項作出安排。
省人社廳要求各市、各部門根據山西省今年的企業工資調控目標,指導各類企業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狀況,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制定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合理安排職工工資增長,努力實現企業工資總額與實現利稅同步增長,職工實際平均工資與勞動生產率(依據不變價增加值計算)同步提高。在不突破當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上線的基礎上,工資支付能力較強的競爭性企業工資增長可高于經濟效益的增長;壟斷企業工資增長幅度原則上不得突破基準線。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應圍繞基準線安排工資增長;經濟效益增長較快、工資支付能力較強的企業可在基準線和上線區間內安排工資增長;經濟效益和支付能力一般的企業可按下線安排工資增長。企業確因生產經營困難、不能按照工資指導線范圍安排職工工資增長的,可低于工資指導線下線(含零增長或負增長)確定工資水平,但要依法經過必要的民主程序協商確定,且企業支付給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1省份公布2015年工資指導線
廣東省人社廳近日下發《關于公布廣東省2015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明確工資增長基準線為8.5%,上線為12.5%,下線為零增長或負增長。
據悉,企業工資指導線由基準線、上線(又稱為預警線)和下線構成。它是政府根據當年經濟發展調控目標,向企業發布的年度工資增長水平的建議,雖并不具有強制約束力,但可作為企業與職工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以及企業自身合理確定工資增長水平的參考依據。
隨著廣東省工資指導線的出爐,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11月24日,全國共有北京、天津、山東、山西、陜西、內蒙古、新疆、四川、福建、青海、上海、河南、河北、遼寧、江西、海南、廣西、云南、吉林、甘肅、廣東等21個省份公布了2015年企業工資指導線。
在這21個地區中,新疆、河南和江西的基準線最高,為12%;在工資增長上線方面,天津、山西、山東、河北、河南均為18%,并列第一;而工資增長的下線,陜西、江西和甘肅最高,為5%。
工資指導線同比多持平或下調
中新網記者梳理發現,與2014年相比,上述21個省份今年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多為持平或下調。
以北上廣為例,北京2015年工資增長基準線由去年的12%降為10.5%,下線由去年的4.5%降為3.5%,上線為16%,與去年持平;上海2015年基準線為10%,較去年下降2個百分點,上線為16%,與去年持平,下線為4%,較2014年下降1個百分點;廣東2015年基準線為8.5%,較去年下降0.5個百分點;上線為12.5%,較去年下降1.5個百分點;下線為零增長或負增長,而去年下線為3%。
各地工資指導線為何多為持平或下調?云南省的解讀較有代表性。云南省2015年企業工資增長上線為17%、基準線為10%、下線為3%,分別比 2014年低1%、2%、1%,對此,云南人社廳表示,云南省2015年整體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企業經營和發展壓力較大,政府促就業、穩增長壓力較大;同時,云南省2015年度GDP、勞動生產率、消費價格指數等宏觀經濟發展調控目標均明顯低于2014年。
多地明確企業不漲工資不能評獎
由于企業工資指導線并不具有強制約束力,所以在各地工資指導線公布后,不少網友認為,工資指導線只是“看上去很美”,自己的工資并未在規定幅度內上漲。
記者注意到,為了增強工資指導線的約束力,一些地方明確將工資指導線與企業評獎掛鉤,不落實的企業將不能參與評獎。
例如,吉林省人社廳表示,各用人單位要優先保證普通職工尤其是一線職工和農民工的工資增長。對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不按規定落實工資指導線的企業,不得參加縣級以上先進企業評選,不能被評選為誠信企業和勞動關系和諧單位,其企業法人代表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參加先進個人評選。
陜西省人社廳也提出,對有效益卻故意不增加職工工資的企業,要予以通報、取消評選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等相關稱號的資格,其企業負責人不得參加勞動模范等先進稱號的評選,國有企業高管人員不得兌現績效年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