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薪酬制度過程中,有以下幾個要點必須注意:
1.不做不得、不做也得要分清:
不做不得:病假、事假不做不得,即員工在上述兩種假期期間,請假當日并不按照正常出勤給付工資。
不做也得:除病假、事假以外的假期,如婚假、晚婚假、產假、喪假、帶薪年休假、法定假期等假期,請假當日也需按照員工正常出勤給付工資。這里牽涉到一個產前假是否需要給付全額工資的問題,此問題法律上無強制性要求,但企業在實操的時候,通常按照病假工資給付。
2.法定界限不能越
月計薪日21.75天,加班時常不能超過36小時,這是硬條款,是不能跨越的。但在實操過程中,HR們也可做好管家,權衡員工和企業之間的利益。例如合理利用調休等手段。在這里有個小技巧,不知道各位HR有否發現,當日工資是采用出勤天數、還是缺勤天數核算,根據當月是30天或者是31天為例,會存在多算或者少算的情況,至于何種為多,何種為少,HR們自己把握,此處不表。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幾部分組成:
1.薪酬組成:即實行什么薪酬制度,薪酬結構是什么。年薪制,計時或者計件工資制?有固定工資+浮動獎金構成等等。
2.薪酬體系的規定:薪酬制度核心內容。詳細說明薪資類別(依據職務分析)、薪資定位(依據職務定位)、浮動獎金、月工資、加班加點工資、假期工資、不同工時制度薪資算法的詳細說明。
3.定薪和變薪規定:試用期薪資、調崗人員薪資、薪資晉升、薪資變更的審批流程及說明。
4.薪資發放規定:詳細規定何時、何種方式、企業代扣詳細規定。
5.薪資保密規定:企業對員工薪資保密的規定。
6.附則:違法薪資制度后如何處理(涉及員工違紀制度)、何日施行、由誰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