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從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再次提高,一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由之前的1400元提升至1600元。
綜合考慮河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物價指數、職工平均工資等因素,河南省政府日前下發《關于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一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6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元;二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4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3.5元;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3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2元。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據悉,鄭州所轄縣區均為一類行政區。此外,洛陽市區、新安縣、欒川縣、偃師市、平頂山市區、舞鋼市、安陽市區、鶴壁市區、新鄉市區、焦作市區、沁陽市、孟州市、許昌市區、長葛市、漯河市區、三門峽市區、義馬市、澠池縣、靈寶市、陜縣、濟源市區、鞏義市都屬于一類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