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國內外實踐中通行的做法,在企業的中,針對一些工作職責重大、業績形成周期長的職位設計薪酬體系,適用于年薪制薪酬體系的崗位主要為企業的中高層管理崗位以及董事長和總經理認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其他崗位。
年薪制體系的主要包括:
(1)基本年薪:根據上年度考核結果,確定本年度年薪總額,年薪總額的60%作為本年度基本年薪,按月支付;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評價、勞動力市場價格、企業人力資源政策為基礎;
(2)業績年薪:年薪總額的40%作為本年度業績年薪,在年度結束后,根據企業業績和考核評價結果進行核定,在次年春節前一次性核發;業績年薪不僅與個人績效結果掛鉤,還與企業年度整體目標完成情況掛鉤;
(3)獎勵年薪:獎勵年薪總額從企業當年超計劃利潤中提取,在年度結束后,根據企業業績、考核評價結果以及個人所承擔崗位的相對價值進行核定,年薪制人員的獎勵年薪,50%的部分以現金形式延期半年發放,其余50%的部分轉化為持股基金;
(4)法定福利保險:國家規定的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等;
(5)特殊福利保險: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貢獻,對中高層管理人員提供額外的特別福利保險,包括:福利分房和購車、國內外進修、一次性任職(期)特殊管理津貼,等;
(6)董事長(總經理)特別獎:從企業獎勵基金中支付,由董事長(總經理)確定,于次年春節前一次性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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