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語:實踐教學是學院培養技能型人才的關鍵,可以加強實踐教學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實踐教學秩序,提高學生的實踐動手能力,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實踐教學考核的評價辦法,歡迎大家閱讀!
根據學!蛾P于深化本科教學改革提高應用型人才培養質量的實施意見》(臨大發【2012】9號)精神,為切實加強對教師教學質量的監控與評價,有效地調動教師從事教學的積極性和提高教學效果的主動性,不斷提高應用型人才培養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價的基本原則
對教師教學質量評價,遵循教育教學規律,結合學校深化本科教學實際情況,堅持以實踐及應用能力為導向的評價原則;堅持教學過程評價與教學結果評價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評價的原則;堅持按不同學科分類指導的原則;堅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學生、教學督導和同行以及教學委員會共同評價的原則;堅持激勵和引導的原則,促進教師教學水平不斷提高。
二、評價的內容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主要針對課堂教學和實踐教學環節。主要包括:教學態度、教學過程、教學水平、實踐教學技能和教學效果等方面。
三、評價的對象
以學期為單位,以課堂教學和實踐教學環節為對象,對承擔本科教學的全體任課教師進行全員評價。
四、評價的組織實施
(一)評價方式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主要通過網上教學效果評價、聽課、檢查、座
談會和集中評議的方式進行,共分學生評價、教學督導與同行評價、教學委員會評價等三個方面。
(二)評價要求
1.各學院是教師教學質量評價的主體,各學院根據本辦法規定并結合本學院情況制定評價指標體系和具體實施細則。各學院在教學委員會下設立教師教學質量評價工作委員會,明確學生評價、教學督導與同行評價、教學委員會評價的基本形式和要求。
2.各學院要充分重視學生對教師教學質量的評價,增強學生的自我意識和民主參與教學意識,提高學生評價結果的客觀真實性,促進教師不斷提高教學能力和水平。
3.每門課程的教學質量評價均由課程歸屬學院進行。
4. 堅持分類評價原則,對理論課程和實踐課分別進行不同形式的教學評價。實踐教學注重
(三)評價程序
建立三級評價體系。將學生評價作為基礎性評價,教學督導與同行評價作為認定性評價;教學委員會評價作為審核性評價。
1.基礎性評價:通過網上評教方式進行,由學生通過教務處教學管理綜合信息系統進行網上全員評價,在課程考核前完成。無法通過網上評教的課程和實踐環節,可以通過發放學生問卷方式進行。
2.認定性評價:通過現場聽課、學生座談會或問卷方式進行,由學院教學督導與同行教師重點對從事教學不滿三年的新教師、擔任新開設課程不滿三年的教師;課堂教學效果學生滿意度調查中評分為
全院后30%的教師;期中教學檢查中學生意見較大的教師;學生教學效果滿意度調查中評分處全院前30%的教師或自報教學效果優秀的教師,評價在學期結束前完成。
3.審核性評價:通過集中審議方式進行,由學院教學委員會對認定性評價后的教師教學質量進行審核和評議,處理教師申訴,通過最終認定結果,在下學期開學第二周前完成。審核性評價除以學生滿意率和認定性評價結果為依據外,需綜合考慮以下因素:責任心和敬業精神;在指導實驗、學年論文、社會實踐或調查、畢業論文(設計)、畢業實習等工作中的表現;在指導學生各類競賽等實踐教學工作中的表現;作業布置、批改、答疑等情況;成績考核的組織與管理等。
五、評價結果的認定
1.教師教學質量評價結果作為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每學期進行一次,共分四級:學生滿意率90%以上并在學院排名前20%者,通過認定性評價和審核性評價為優秀;學生滿意率80—89%并在學院排名前70%者,通過認定性評價和審核性評價為良好; 學生滿意率60-79%并在學院排名前90%者,通過認定性評價和審核性評價為合格; 學生滿意率在60%以下并在學院排名后10%者,經認定性評價和審核性評價可確定為不合格。
2.各學院在教師教學質量評價結束后匯總結果,并在一周內通知教師本人。教師對評價結果如有異議,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內向學院教學委員會提出申訴,教學委員會應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處理意見;教師對處理結果仍有異議,可向校教學委員會提出申訴,由校
教學委員會做出終審決定。
六、政策和措施
1.為調動教師主動提高教學效果,各學院以學年為單位,可將學院教學業績津貼總額的20%用于對教學效果優秀教師的獎勵。
2.對教學質量不合格的教師提出整改要求,并繼續追蹤考察,若連續兩學期不合格,則停止教學一學期,限期整改并參加培訓。 培訓結束,經學院評價合格后,方可重新承擔授課任務。
3.教學質量評價結果作為教師工作業績考核、晉升職務以及優秀教學獎評選的基本依據。
4.在教師職務評聘中實行教學考核一票否決制。教學質量評價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參加當年一切評優和專業技術職務晉升。
5.對于教學質量評價優秀的教師,推薦參加學校“優秀教學質量獎”評選。
七、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四、考核標準 1、條目和權重
附表1:
實訓教學效果學生測評表
專業: 實訓科目: 班級: 測評時間:
附表2
實踐教學考核評定表
系、部 實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