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制度和績效雙軌模式,是筆者在過往的企業顧問案和實踐中提煉和歸納的。其內涵源于理念體系的完善和經營決策的制約及“企業人”提升等;其調節與控制是由制度建設去鋪墊和維持的。也就是從管理制度到制度管理,進而實行以績效管理為導向,實現經營決策下的企業目標達成。這樣的模式運作其過程每一個溝通點都是匹配人員使用與激活能力的過程。
人是制度創新的基礎,制度是產生績效的根源;而績效又是保障制度得以實施的關鍵,正所謂:質量決定數量,數量提升效量,效量凝聚力量。人、制度和績效雙軌模式的建立可進一步調節員工的積極性,促進制度化建設的進一步完善。這樣循序漸進能夠讓企業與員工都進入良性運作狀態,獲得人與事管理和企業文化融會貫通的穩定效果。
在績效制度執行上實施雙軌制,即形成決策自上而下,達成目標自下而上。比如,在考評制度和程序上從基層員工開始,進而到中層人員,然后是對高層管理人員的考評,形成由下而上的過程。
在實際運用上,通常是由基層部門的主管對其直屬下級進行考評,包括員工個人的工作行為、員工個人的工作效果以及影響其行為的個人特征及品質等;在基層考評的基礎上,進行中層部門的考評,既包括中層負責人的個人工作行為與績效,也包括該部門總體的工作績效;在完成兩級考評之后,由其主要決策者評價企業的經營完成情況。
筆者的顧問心得和分享是:凡事都是一分為二或是合二為一的,要達成制度規范與靈活運用,體現人、制度和績效雙軌模式的有效運用;應注重以下兩點:
第一點,每一制度和環節都是相輔相成的,應從不同層次與角度去把握;關鍵在于企業運營系統優化與組合中達成實際的配套性。比如:如何達成人與制度的相適應,方能激發工作能動性,體現績效的成果。
第二點,懂得運用制度的約束性,又要適時把握其靈活性。在有效維護和支持企業組織實施績效管理的同時,也要充足考慮人的承接程度。僅僅是強調單方面成效,往往是事倍功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