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績效考核制度的確立
1.考核評估
為幫助職員總結個人工作得失,明確未來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有針對性地改進和提高,公司根據實際以分公司、部門為單位按月度展開適度的考核;同時每年總部人力資源部將進行全面性的職員考核,通過職員與直接上司共同填寫《年度考核評議書》,對職員的工作表現、能力等進行綜合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將作為職員薪金調整和職務調整的必要性條件。
在月考核中成績良好者當月崗位薪金可適當上。怀煽兦芳颜,則可適當下浮;凡年度考核成績處于部門(單位)低下水平者,將喪失本年度加薪、晉升和評獎資格,同時必須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進;經崗位調整或培訓,仍連續兩次處于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會與職員終止勞動合同;年度考核成績低下者,亦可能面臨降職、降薪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處理。
2.內部調動
公司有權根據職員的能力、工作表現和公司的實際需要,將職員調至集團內任何公司、任何部門工作,亦有權按業務需要指派職員前往全國各地及海外公干。當然,這必須事先獲有關部門領導及人力資源部審批,并完備調離原單位手續,交接好工作。任何集團系統內私人協議調動都是公司不允許的,違者將作自動離職處理。總部人力資源部將經常公布集團內部職位空缺信息,職員可報名或推薦外界人才,由總部人力資源部及相關部門負責具體協調工作。
3.晉升機制
公司鼓勵職員努力工作,在出現職位空缺的前提下,工作勤奮、表現出色、能力出眾的職員將獲得優先的晉升和發展機會;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執行競爭上崗制度。
公司行政職級順序為:
行政直線:職員--->主管--->經理--->總經理--->其他更高職位。
行政支線:助理職、副職等非直線職位列入行政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