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關鍵績效指標具備如下幾項特點:
1. 來自于對公司戰略目標的分解
這首先意味著,作為衡量分銷商工作績效的標準,關鍵績效指標所體現的衡量內容最終取決于企業的市場戰略目標。當分銷商關鍵績效指標構成企業戰略目標的有效組成部分或支持體系時,它所衡量的分銷商便以實現企業戰略目標的渠道分銷相關部分作為自身的主要職責;如果關鍵績效指標與企業戰略目標脫離,則它所衡量的分銷商的努力方向也將與企業戰略目標的實現產生分歧。一般來說企業核心戰略應該為創造并增加價值,因此關鍵績效指標均是對創造和提高企業價值具有直接或間接支持作用的經營活動的衡量。
分銷商關鍵績效指標來自于對企業戰略目標的分解,其第二層含義在于,分銷商關鍵績效指標是對企業戰略目標的進一步細化和發展。企業戰略目標是長期的、指導性的、概括性的,而分銷商關鍵績效指標內容豐富,針對渠道而設置,著眼于考核當年的渠道分銷績效、具有可衡量性。因此,分銷商關鍵績效指標是對真正驅動企業戰略目標實現的具體因素的發掘,是企業戰略對渠道分銷績效要求的具體體現。
最后一層含義在于,分銷商關鍵績效指標隨企業戰略目標的發展演變而調整。當企業戰略側重點轉移時,關鍵績效指標必須予以修正以反映企業戰略新的內容。
2.分銷商關鍵績效指標是對渠道分銷績效構成中可控部分的衡量
企業渠道分銷經營活動的效果是內因外因綜合作用的結果,這其中內因有渠道分銷商可控制和影響的部分,也是關鍵績效指標所衡量的部分。分銷商關鍵績效指標應盡量反映分銷商的直接可控效果,剔除他人或環境造成的其它方面影響。例如,銷售量與市場份額都是衡量分銷商市場開發能力的標準,而銷售量是市場總規模與市場份額相乘的結果,其中市場總規模則是不可控變量。在這種情況下,兩者相比,市場份額更體現了分銷績效的核心內容,更適于作為關鍵績效指標。
3. 分銷商關鍵績效指標是對重點經營活動的衡量,而不是對所有操作過程的反映
渠道分銷的工作內容都涉及許多不同的方面,分銷商高層管理人員的工作任務更復雜,但分銷商關鍵績效指標只對其中對企業整體戰略目標影響較大,對市場戰略目標實現起到不可或缺作用的工作進行衡量。
分銷商關鍵績效指標是渠道上下認同的,不是由企業強行確定下發的,也不是由企業分銷商自行制定的,它的制定過程由企業與分銷商共同參與完成,是雙方所達成的一致意見的體現。它不是以企業壓分銷商的工具,而是分銷渠道中相關組織對分銷績效要求的共同認識。
分銷商關鍵績效指標所具備的特點,決定了其在企業分銷渠道中舉足輕重的意義。首先,作為企業戰略目標的分解,分銷商關鍵績效指標的制定有力地推動企業戰略在分銷渠道得以執行;其次,分銷商關鍵績效指標為企業級對分銷商工作職責和關鍵績效要求有了清晰的共識,確保企業與分銷商努力方向的一致性;第三,分銷商關鍵績效指標為渠道績效管理提供了透明、客觀、可衡量的基礎;第四,作為渠道關鍵經營活動的績效的反映,分銷商關鍵績效指標幫助各分銷商集中精力處理對企業市場戰略有最大驅動力的方面;第五,通過定期計算和回顧分銷商關鍵績效指標執行結果,管理人員能清晰了解渠道領域中的關鍵績效參數,并及時診斷存在的問題,采取行動予以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