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很多企業實際上對通過績效考核要解決什么,績效考核工作要達到什么目的缺乏清醒認識。現代管理理論認為,考核是對管理過程的一種控制,其核心的管理目標是通過評估員工的績效以及團隊、組織的績效,并通過對結果的反饋、分析績效差距來實現員工績效的提升,進而改善企業管理水平和業績。同時,考核的結果還可以用于確定員工的培訓、晉升、獎懲和薪酬。很多企業都僅僅將考核定位于確定利益分配的依據和工具,這確實會對員工帶來一定的激勵,但勢必使得考核存在變成“雙刃劍”的風險,好的績效評估制度可以激活整個組織,提升績效,否則會加大員工心理壓力,有悖初衷。
第二,考核的標準和內容不盡科學合理?己藰藴蕬摳鶕䥺T工的工作職能而不是職位設定。如考核標準不能從責任人承擔的工作職責特點出發,沒有個性和針對性,不論對誰均采取統一考核標準,必然有失偏頗和公平,從而導致評價結果失真,不能令責任人信服?己说膬热莶粔蛲暾,尤其是不能涵蓋全部的工作內容,或以偏概全,如關鍵績效指標有缺失等,將無法正確評價員工的真實工作績效。許多企業的考核內容大多千篇一律,不同類型部門考核內容差別不大,針對性不強,這在很大程度影響了考核結果的客觀性、真實性和準確性。
第三,績效管理制度不夠健全。有很多企業對績效考核采取暗箱操作,整個考核的設計、實施和評估完全由人事部門一手包辦,缺乏員工的充分參與,考核結果與責任人不能及時進行有效溝通,導致責任人不能理解考評結果而產生不滿情緒;還有的是把考核流于形式,對考核成果不予應用,挫傷業務骨干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還有的績效考核不能連續化、制度化,責任人不能從思想上、行動上真正重視績效考評工作,使績效考核的激勵作用不能得以體現,考核成果不能充分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