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做員工績效管理
這是將要實施或正在實施員工績效管理的企業首先必須回答的問題,但恰恰也是企業最容易忽視或模糊的問題。換句話說,在對員工績效管理的認識和定位上,很多企業存在偏差。主要表現是:
1.員工績效管理就是為了懲罰或獎勵。這是績效管理實踐中最典型的認識誤區,由于相當多的企業把員工績效考核結果直接與工資或獎金掛鉤,所以導致企業一線員工甚至管理層把績效考核的目的看成是為了罰和獎。筆者所在的公司自1999年起建立了一套針對員工日常工作績效的月度考核體系。該體系的設計初衷是“以責定考,以考定績,以績定收”,也就是說不同崗位的關鍵績效指標和具體考核標準,是依據職務說明書設定的,并以此考核作為員工日常工作績效的評價依據和浮動收入依據。為此,公司在總經理的主導下,由人力資源部牽頭,各部門配合,進行了大量的職務分析和考核標準制定工作。同時,進行了配套的工資結構改革,將員工原有的工資結構中增加一項考核浮動工資,該項收入的浮動比例就是員工的績效日?冃闆r的直接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