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在員工獎勵方案中被賦予很大的信任,然而往往還是不能實現他的目標:激勵團隊。獎勵是大家所公認的激勵措施,特別在銷售領域,因為他們常說這樣一種激勵法則——“激勵需要認可”。然而,要使獎勵發揮應有的作用,我們需遵守以下一些基本規則:
* 獎勵必須是每個人都有能力“爭取”到的。
* 獎勵必須要公開的授獎。如果只有獲獎者和他們的經理知道獎勵的結果,那么獎勵就失去了它的價值。
* 最好的獎勵方式具有高名譽價值和低金錢價值。在IBM,最好的、最有力的、最成功的獎勵方案之一是“銷售人員的月獎勵”——獲獎者被授予一個證書和一個展示在他們寫字臺上的價值2美元的橡皮鴨模型。另一個成功的方案:獲獎者得到的獎勵是一次與CEO共進午餐的機會,在吃飯時CEO將請獲獎者談談他們的工作。
* 現金獎勵是一種沒有激勵性的、拙劣的激勵方式。如果職員得到了現金紅利的獎勵,他們可能會過分依賴于金錢,并提前花費,而且只會把它當作綜合工資的一部分。
* 傭金激勵方案的作用要謹慎看待。傭金激勵方案對那些有關人員而言很起作用;然而對于那些沒有關聯的人往往會降低激勵效用。這種方案的成本也是很高的,并且很難管理,容易退化為無秩序,從而失去動力。
* 獎勵方案應當是短期的,并且要與銷售周期相聯系。正如目標一樣,如果在評獎之前將獎勵方案限制在三個月的范圍內,將會起到最佳的效果。當與銷售周期(如產品發布期、周期性的低迷期)結合時效果更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