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創新人才認定辦法,組建深圳青年英才舉薦委員會(以下簡稱舉薦委員會),通過伯樂相才薦才的方式,發現、選拔和培養一批在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領域中嶄露頭角、具備創新創業優勢、發展潛力大的優秀青年人才,為我市高層次人才隊伍增添一支生力軍。
二、工作目標
從2015年起,計劃用5年時間,每年重點選拔不超過40名優秀創新創業青年人才,納入我市高層次人才的后備級人才(或海外高層次人才C類)范圍,重點培養扶持。
三、申報基本條件
在深工作、學習或自主創業兩年以上,年齡在35周歲以下,開展應用研究、技術創新或者創業項目屬于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領域,具有發展潛能、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深圳市青年創新創業人才:
(一)有獨特的科研方法或思路,或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質,發展潛力大,科研工作有較大創新前景和突破可能的;
(二)從事產業核心技術、關鍵技術、前沿技術項目研究,取得一定成果或掌握核心技術,或參與技術改造、升級,取得技術革新或解決關鍵性技術難題的;
(三)企業或科研機構的科研團隊帶頭人,或有戰略眼光且掌握相關技術的管理人才;
(四)創辦的企業正在進行技術成果向生產力轉化,或進行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研究及推廣,有廣闊發展前景的;
(五)創辦的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創新商業模式,能夠填補市場空白,或擁有的發明創造和技術革新可產生較大經濟社會效益的;
(六)舉薦委員認為符合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需求、具有發展潛力的其他青年人才。
已取得我市現有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中所列成果者除外。特別優秀或急需的人才,可不受在深兩年時間限制。
四、組建舉薦委員會
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從我市知名企業、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負責人,以及已認定的我市杰出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孔雀計劃”A類人才中,遴選20名知名企業家、專家、科研學術帶頭人,報經市政府批準后,聘請其為深圳青年英才舉薦委員(以下簡稱舉薦委員),并對社會公布名單。舉薦委員聘期5年。
五、舉薦程序
(一)舉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