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的“為”
1.如果解雇員工,一定要給出問題的證據,過程要合法,有記錄,不要讓被解雇者感到驚訝。
2.對解雇員工的反應進行預期,對他們的反應要傾聽,并對在情感或者金錢上有需要的人提供合適的幫助。但是任何行動都要堅持原則。讓離開的人也受到尊重。
3.盡量為員工提供他們喜歡的工作,讓他們做擅長的工作,以及對組織有價值的事情。
4.招聘員工時最重要的是考察候選人的能力和價值觀,確保他們是公司最需要的,以及與公司的價值觀是吻合的。比如在招聘時,即讓員工了解企業的品牌。同時要確保員工提供“真正”的證明資料,以及良好的網絡形象。
5.將員工的忠誠度和優秀績效聯系起來。表揚和獎勵爭取的行為,激勵員工。
6.通過各種手段,比如社會化媒體,盡量和員工保持溝通。
7.將培訓業務下放,幫助員工學習他們目前最需要的東西。
8.針對公司不同業務的發展和運行,調整相應的政策,并使政策可以在要害部門起作用。
9.幫助業務部門經理知人善任,對表現不佳的員工給予解雇,不設立任何豁免員工。
10.當需要在管理中破例的時候,會考慮破例的成本、對企業忠誠度的影響,以及是否可能造成示范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