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心理學上有一個“光環效應”,并且,很多普通智商的管理者都在管理過程中把“光環效應”發揮到了極致。于是,我們認識到一個人的好處,往往就認為他的全部都是好的;我們看到一個人某方面是優秀的,就會認為他的其他方方面面都會很優秀;我們看到一個人某項決定是正確的,往往就堅信他今后也一定是正確的。其實,這是一種典型的愛屋及烏的思維,也是一種片面的、偏執的表現。
與“光環效應”相反的一種效應叫“惡魔效應”,即對人某一品質或物品的某一特征有不良印象,就會對這個人、這件物品的整體評價偏低。所以,我們要是第一次去一家酒樓吃飯就吃得不愉快,就可能會永遠拒絕再進這家門,在組織中,要是一個人第一次在上司面前表現不佳,就有可能永遠遭到排斥和失去表現的機會。
一家咨詢客戶企業的HR主管對我說,他在公司已經做了兩年了,但老板怎么都不相信他,既不讓他做事、也不給他加薪,以致于后來的下屬都比他的薪水高。有一次,我找機會與他的老板交流這件事,老板說,這個人力資源主管是一個典型的“給點陽光就燦爛”的人,不敢重用。原來,這位主管剛進來沒多久,就私自把自己的一位親戚偷偷安排進了公司,而這位親戚又是不久前剛被公司解雇的。看來,這位主管在這家公司應該是窮途末路、沒法混啦。
其實,不管“光環效應”還是“惡魔效應”,都是管理者思維模式不夠成熟的表現。企業因為喜歡一個人,就會讓他無條件地介紹自己親朋好友入職,就會沒有原則地提拔這些人推薦的人,一點都不顧及今后會給公司帶來什么樣的后果。因為討厭一個人,就會盡可能地打壓,直到這個人離職。實際上,管理者應該運用綜合思維,應該看得遠一點,認識事物應該全面、客觀、透徹,不要一棍子就把人打死,也不要愛屋及烏,避免更大的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