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學校學生的安全,學校要建立健全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務落實到部門、班級,實行各負其責的防范工作機制。下面就是小編整理的小學學校預防溺水工作制度范文,歡迎大家閱讀!
篇1:小學學校預防溺水工作制度
一、日常管理
1、學校要建立健全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務落實到部門、班級,實行各負其責的防范工作機制。
2、學校應當在校內外水池、流域等易發生溺水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加裝防護設施。
3、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勞動、社會實踐等活動時,活動地點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實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的相關措施。需乘坐船只的,必須嚴格檢查船只的證照和安全性能情況,嚴禁超載。
4、每年暑假前,我校都會印發《致家長的一封信》,通過家庭訪問、家長會等形式,加強學校與家長的聯系,增強家長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識和監護人的責任意識。
5、加強農村河流、池塘、水壩附近的管理,設立安全警示牌,并在事故多發地設立安全巡視員或義務監督管理員。
二、事故處理
(一)報告程序
發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概況快速報告鎮人民政府、中心校。
(二)時間要求
發生特大安全事故,應盡最快的速度報告事故。在5分鐘內向鎮人民政府和教育局報告。
(三)報告內容
報告內容要簡潔明了,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類別、初步判斷事故原因、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等情況。
(四)事故報告電話
中心校:;公安局指揮中心報警電話:110;發生火災報警電話:119;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
(五)學校發生學生溺水事故時,學校應當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規定的原則和程序等,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三、附則
本制度自即日起實施
篇2:小學學校預防溺水工作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教育廳《關于切實加強中小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與管理嚴防學生溺水事故發生的通知》和《仙游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仙游縣學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管理規定的通知》(仙政辦【2012】185號文件)等文件精神,學校高度重視預防學生溺水工作,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學生防溺水安全宣傳教育,強化重點水域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和遏制中小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從維護社會穩定和學校安全、保障學生家庭幸福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中小學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按照“誰在場、誰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以及“一崗雙責”的原則,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強化措施,迅速行動,切實采取綜合治理措施,堅決遏制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機構
組 長:李林樺
副組長:陳玉田 朱亞明
成 員:李峰波 阮劍忠 歐智力 嚴明海 陳合攀
吳云飛 連雪晞 陳金林 胡金堤 肖明雄
各年段長 各班主任
三、具體措施:
1、建立學生防溺水聯席會議制度和聯防聯動機制,及時通報工作情況,分析、研判防溺水工作形勢和對策,落實相關工作。
2、成立防范學生溺水事故專項工作小組,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救援,強化輿論引導,及時做好事故善后處置工作。 3、反復告誡學生不得私自下;虻浇、湖泊、溪潭、水庫、廢棄坑洼游泳、嬉水;不擅自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無安全設備和無救護措施的水域游泳。發現同伴溺水時應立即尋求救援,不盲目下水自行營救,避免因盲目施救導致溺亡事故發生。積極創造條件指導學生掌握游泳技能,幫助學生掌握游泳技能和自護自救方法。
4、嚴格信息報送和責任追究,班級設立安全信息員。
5、加強學生特別是寄宿生出勤管理,及時與班主任聯系;教務處對缺課的學生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
6、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建立防范學生溺水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因防溺水安全教育宣傳責任不落實、管理措施不到位等而導致學生溺水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的責任。
7、通過校園網、電子顯示屏、校園廣播、宣傳櫥窗、板報、橫幅標語等載體,宣傳介紹防溺水安全常識。
8、組織班主任開展一次以“防溺水”為主題的安全工作大家訪活動。通過《告家長一封信》、家長會、家訪、電話、校訊通、手機短信和學校網絡、QQ群等形式和途徑,聯系每一個學生和家長,以近期發生的慘痛案例教育學生及警示家長,宣傳游泳安全知識,向每個學生及家長發布防溺水安全常識提示,努力增強家長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
9、做好初中學生、農村“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等重點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過大家訪活動,切實增強家長的安全意識,使家長在放學期間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加強對孩子的安全監管。
10、積極參與防范學生溺水和水域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學校設立舉報電話,積極參與排查安全隱患水域,接受安全隱患舉報,經核實后,主動提請鎮政府加強重點水域安全管理,開展學生上下學途經路線和經常活動的區域、水域(寶峰君子里水庫、木蘭溪石馬段)的排查巡查,危險坑洼、水域需填埋的及時填埋,不能填埋的及時設置安全警示標牌,設立安全隔離帶、防護欄等設施,及時消除可能造成學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