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生產部的員工崗位的管理制度,大家知道哪些?下面是小編收集的一些,我們通過下文了解。
篇一:生產部管理制度范文
一、工作職責及處罰辦法
1、上時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掛好上崗證, 違者每次處以5元罰款,工作服不得穿出車間, 違者罰款10元。
2、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部指令,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 違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3、車間如遇原輔材料、包裝材料不符合規定,有權拒絕生產,并報告質保部和生產計劃部。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將按《質量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4、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工藝規程和sop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標準,在操作的同時并作好記錄,違者每次處以10元罰款。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將按《質量管理條例》進行處罰。造成安全事故者將交公司處罰。
5、按照GMP、《醫療器械生產條例》要求對原輔材料、包裝材料進行管理并作好記錄,違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
6、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設備光潔。操作人員下班前均要打掃場地和設備衛生,違者每次處以10元罰款。
7、車間生產所剩的邊角余料將由專職人員運出車間,由有關部門統一處理,未按時運出車間,每次處以10元罰款。
8、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違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
9、設備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對影響生產者每次處以10元罰款。
10、禁止在車間聊天、嘻戲打鬧,違者每次處以10元罰款。
11、車間員工必須服從車間安排,對不服從安排、謾罵者每次處以50元罰款,對人身攻擊者每次處以100元罰款并交公司人事部。
12、對盜竊公司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處理。
13、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100元以上,車間負責人按其金額的20%處罰,車間副職分管人員當月罰款金額在100元以上,
按其金額的25%罰款(本制度不包括第11條)。
二、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篇二:生產部管理制度
1、本章規定的生產部管理各項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生產崗位。
公司通過貫徹iso 9001質量管理體系和6s管理體系加強對產品工藝質量的規范化管理。在整個生產過程中,凡是不符合iso 9001質量管理和6s管理要求的一切行為,都要及時糾正。造成質量損失的都將受到處罰。
2、生產部所使用的各種工藝技術文件,由技術開發部項目工程師及相關人員負責編寫。經生產、質檢部門主管審核,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它是指導生產作業的基本依據。
3、生產部執行的質量文件由質檢部負責編寫,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有關產品質量文件的編寫,要參照國家、部、省相關技術標準,以及國內外同行最高標準。已經批準執行的質量文件是產品質量檢驗的基本依據。
4、生產廠長和各生產車間主管負責所有產品的生產組織、進度協調、質量監督工作。各小組主管是各工序產品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對全小組的產品質量承擔直接責任。生產廠長是整個產品質量的第一責任人。
5、生產工序主要分為準備工序、裝配工序和檢測工序。準備工序是指按工藝技術文件要求準備合格的、能流入裝配工序的各種原材料,外協件、外購件等,由采購組和倉庫管理負責。裝配工序指將各種原材料、外協外購件裝配成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合格產品,由生產裝配小組負責。檢測工序是指按相關技術要求將產品的各項技術參數調整到符合質量檢驗要求,由生產調試小組負責。
6、生產人員的所有生產作業均必須按生產程序進行。生產人員要嚴格按照工藝技術文件的技要求,抓好產品質量。出現質量問題要追究當時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要將生產質量計入個人和部門考核。
7、各車間主管根據公司下達的生產計劃按崗位和能力分配生產任務。生產人員在進行生產作業時,應認真填寫《生產部月生產情況考核表》。
8、各車間主管可以根據各生產小組任務完成的情況調整生產力量,各生產小組之間要加強溝通,保證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
9、生產人員根據生產工藝流程及工藝質量要求進行生產作業,上第一道工序完成時應及時自檢,自檢合格向質檢員申請工序完成檢驗,檢驗合格方可流入下道工序。
10、產品銷售出庫由發貨處辦理相關手續,生產部負責安排產品包裝和搬運。整個產品包裝過程質檢員、車間主管和各生產小組組長以及發貨處相關人員要全程監督檢查。不允許出現任何質量問題。對人為質量事故要追究質檢員、主管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1、生產部實行考評和計件工資相結合的薪金管理辦法,公司按生產任務核定有效用工工時,對車間管理人員采用考評考核,對生產員工實行計件工資。
12、生產部的考評計件工資管理辦法按公司有關文件執行。
篇三:生產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確保生產秩序——保證各項生產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公司的發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生產車間全體員工。
第二章 員工管理
第三條工作中員工必須自檢,個人意識強烈,保證產品質量,員工必須配合質檢人員否則出現質量事故按其嚴重性予以相應處罰。
第四條 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
第五條 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
第六條 工作時間內,組長、質檢員和其它管理人員因工作關系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否則處于5-10元處罰。
第七條 上班后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要求離崗者,須事先向車間負責人申請,經批準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 禁止在車間吃飯,吃零食、吸煙、聊天、玩手機,嬉戲打鬧,吵嘴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注:脫崗:指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 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處以5-10元處罰
第九條員工上班期間禁止與上級爭執,不管何種理由,若上級管理誤解員工,可下班到車間辦公室解釋,違者處于20元處罰。
第十條不得將產品(或廢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臺或流水線上,違者處以3-5元處罰。
第十一條 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崗位須完成車間日常生產任務,并保證質量。
第十二條 生產時如果遇到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需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后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三條 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通過倉管開具領物單到倉庫處開具出庫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工作完工后要將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紙箱等)退回倉庫,不得遺留在車間工作區內。生產過程中各車間負責人將車間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并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否則,對責任人處以5-10元處罰。
第十四條 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若有更好的改進方案,可以書面形式提交至車間主管處進行審核,一旦通過可有20-50元不等的獎勵)。否則,造成工傷事故或產品質量問題,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五條 生產流程經確認后,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并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并簽字后更改。
第十六條 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設備、檢測臺等工具。對閑置生產用具(如:夾頭、模具、電扇、螺絲刀、老虎鉗等),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或交回倉庫保管員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處以5-10元罰款。
第十七條 在生產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必須做上明顯標志,不能混料。組長。檢驗員人員.必須跟班作業——保證生產正常運行和產品質量。
第十八條 員工有責任維護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須撿起,否則,予以5-10元罰款
第十八條 車間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設備及工作崗位清掃干凈,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不能堆放產品和廢品,生產配件或樣品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第十九條 下班時(或做完本工序后)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做好設備的保養工作。打掃場地和設備衛生并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否則,根據事故嚴重性,當天值日人員和車間負責人應處以相應罰款。
第二十條 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崗位清潔。生產后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當日值班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若處理的不及時,一旦發現立即處以3-5元罰款。
第三章 員工考核
第二十一條 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范。
2.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3. 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總經理和車間負責人共同考核,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罰。
第二十二條 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因此希望各位員工認真維護此制度,給自己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三制度由總經辦和生產部共同制訂、解釋并檢查、考核。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