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為本社區消防安全責任人,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消防技術標準,承擔消防安全法定職責,下面是他們崗位職責信息,與大家分享。
篇一:軍門社區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1、根據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法規,領導和組織義務消防安全檢查隊伍,開展防火和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了解本社區消防安全動態。
3、安排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按照上級要求安排專項檢查。
4、對社區內重大消防安全隱患,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向街道辦事處和消防部門反饋。
5、安排義務消防安全檢查人員的教育、培訓和演練工作。
6、協助消防部門對社區的火災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篇二: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1)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 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 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 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 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7) 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篇三:消防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1、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為本社區消防安全責任人,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消防技術標準,承擔消防安全法定職責;
2、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逐年與各居民小區、樓院組長、樓長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3、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組織實施滅火、應急疏散演練,并加強對群眾的消防安全教育;
4、根據消防法規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并組織本社區義務消防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5、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實施消防工作獎懲;
6、接受公安消防機構消防監督檢查,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各項消防工作任務。
篇四: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一、各處(室)、系(部)負責人,對本處室的防火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
二、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火工作的指示,落實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責任制,把“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抓落實。
三、認真搞好本處室的各項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組織本部門人員對自己所轄范圍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并認真填寫好檢 查記錄,抓好火源、電源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管理工作。
四、把防火安全納入本處室管理重要日程,做到防火安全與教學、科研同步進行。
五、接受消防職能部門的檢查,負責整改本處室的火災隱患。
六、嚴格執行用火、用電、吸煙管理制度,維護、保養和管好本處室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
七、嚴格按規定申報動火審批手續,如需要使用火時,應指定專人負責對動火現場進行守護,確保動火現場萬無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