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語:行政服務中心是做什么的?其中的員工有哪些崗位職責呢?
篇一:行政服務中心職責
(一)負責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負責對全縣行政審批事項、程序、環節等內容的調研,提出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簡化審批程序和環節的改革方案;負責組織縣直有關行政機關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制定審批技術規范。
(二)負責對全縣行政審批辦證事項集中受理和辦理工作的管理、監督和協調;負責組織協調涉及2個以上部門的行政審批辦證事項并聯審批工作;負責管理、組織對涉及行政審批辦證的收費實行“一單清”工作;負責對中心機關及窗口工作人員考勤、考核管理及窗口公務員的年度考核,組織政治、業務學習,思想、組織、作風和廉政建設。
(三)負責對縣直部門(單位)所屬的集中審批辦證大廳的工作效能、服務質量、公示承諾等制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縣直部門(單位)所屬的集中審批辦證大廳審批辦證、收費情況的綜合匯總工作。
(四)負責對縣直部門、單位(鄉、鎮)集中行政審批辦證(中心)等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并納入統一監督管理,共同打造對外窗口,優化發展環境。
(五)負責受理投資者及社會各界對行政審批辦證服務工作的投訴,配合縣監察部門進行查處。
(六)負責縣直部門單位(鄉、鎮)集中審批辦證系統計算機網絡管理;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網上受理、網上審批工作;負責窗口工作人員計算機操作培訓;負責全縣行政審批辦證工作的信息匯總工作。
(七)統一受理,分級(口)辦理,并聯審批,代辦服務。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篇二:行政服務中心職責
1.以公開的辦事方式、透明的操作程序、規范的工作制度、精簡的工作機構,為投資者提供高效、優質、誠信的一條龍服務。
2.負責把握入園企業的投資強度和產出、宣傳及發放相關政策條例。
3.負責入園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全力協助企業辦理各類證件手續。
4.負責在建項目的協調和跟蹤服務工作,對建辦、在建項目管理工作的指導,促進建辦、在建項目的進度。
5.負責與市、區審批中心的溝通和銜接工作,以及與相關部門的聯絡工作。
6.負責對項目辦理后的資料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7.做好服務中心的內部綜合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篇三:行政服務中心職責
(一)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和省、市、縣關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
(二)組織各職能部門對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實行集中受理和辦理;
(三)組織協調入駐中心的各部門,為投資者、企業、居民提供“一站式”辦事、“一條龍”服務和“一窗口”收費服務;
(四)協調入駐中心的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溝通部門之間的業務銜 接工作,協調處理中心在運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五)負責制訂中心的各項制度,確定并掌握行政審批事項的工作流程,監督并跟蹤督辦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六)負責做好“惠東行政服務網”的建設和維護,保障中心各項工作高效、規范、有序進行;
(七)負責對各部門入駐人員的工作作風、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來信來訪和投訴事項;
(八)負責對入駐部門的業務和人員的管理,做好窗口工作人員的考勤、考核工作,并負責與入駐部門之間的工作溝通;
(九)負責對行政審批服務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及時向縣委、縣政府或有關部門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十)負責收集、整理各窗口的工作數據,做好匯總、統計及檔案資料保管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