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長和分管院長的領導下,負責對全院信息化建設做出合理規劃。對分管科室和人員做好工作安排。
2、根據衛生部《醫院信息系統基本功能規范》,采用科學化、信息化、規范化、標準化理論設計建立適合醫院可持續開發的信息管理系統,為日后醫院發展奠定信息化的基礎工作。
3、根據醫院信息化建設的總體目標和具體要求,充分進行需求分析,制訂出系統建立的總體技術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分期分批實施,最終實現醫院信息系統建立的總體目標。
4、制定日常的工作計劃,經院長、副院長審批后,組織實施。按照工作計劃進行檢查工作,定期總結匯報。
5、負責組織實施醫院信息管理系統的開發、維護和升級改造工作。
6、負責科室內部人員技術考核,積極組織院內外的業務培訓學習提高技術水平。
7、做好臨床信息與管理信息的采集、整理、傳輸、匯總、分析與之相關的財務、管理、統計、決策等信息為院領導決策提供充分、準確的參考信息。
8、制定科室年度工作計劃,做好年度總結,認真搞好季度綜合效益分析。
9、按照醫院要求完成科室人員的政治學習。
10、按照國家規定,醫院要求做好相關業務信息的保密工作。
11、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