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良好的師德師風,遵紀守法,使用文明規范的語言開展教育教學活動。
2、承擔高中或初中一門學科 所規定的周工作量,或承擔學校安排的其他教育教學任務,并能按照教育方針和教學大綱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教育教學質量高。
3、遵循教學規律,認真做好教學各環節工作。
4、承擔或指導教育教學研究任務。擔任 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5、主動運用先進的教育思想、方法和手段進行教學。
6、加強業務進修,積極參加崗位培訓,繼續教育,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7、具有校本教研能力,每學年具有1—2個校本教研課題,且研究具有明顯成效。每學期至少寫出一篇教學論文心得、體會、總結、在校內交流或在教育報刊雜志上公開發表。
8、能勝任并積極主動承擔班主任工作。
9、承擔學校或教研組安排的指導一、二、三級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或承擔培養教師的任務,在教育教學中起骨干作用。
10、主動承擔學校安排的公開課、示范課、專題講座、競賽輔導等任務,做到有計劃,教案或講義和總結。
11、積極履行培養和指導中學一級教師的職責。
12、每學期聽課,并對授課情況提出指導性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