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購合同范本
導語:集中采購有利于提高采購效率、降低采購成本、規范采購行為等顯著優點,但企業在實際操作中也存在增加審批環節、難以滿足部分采購項目在時間方面的個性化需求。下面是小編帶來的集中采購合同范本,歡迎參考!
集中采購合同范本(一)
供方:合同編號:
需方:簽訂時間:
第三方:簽訂地點:
為保證本次集中采購合同的順利達成,經三方協商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協議,以備三方共同遵守。
一、協議內容略
二、本單價為材料送到工地的到場價格,包括:運費及裝卸費;
三、本單價為集中采購價格,如后續需要少量數量的增加,以市場價格為準。
四、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滿足各種產品現行國家要求。
五、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供方必須滿足需方對產品質量的要求。材料質量保證期為:按各種產品質量保證期執行(自材料最終驗收之日起計算)。
六、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負責運至需方工地所指定地點
七、計量方式(結算依據):以運至需方工地,需方實際驗收合格的數量為準
八、驗收標準:按行業標準進行驗收(農村山林合作協議書)
九、結算方式:
十、違約責任:
1、供方如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提供需方所訂購的產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根據影響施工的程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部由供方承擔。
2、經證實因供方產品質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供方承擔。
3、因需方計劃不及時而影響供方的供貨,所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自行承擔。
十一、不可抗力: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十二、解決協議糾紛的方式: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第三方申請第三方調解,如依舊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工程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供方:需方:
單位名稱:(蓋章)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集中采購合同范本(二)
委托單位名稱(稱甲方):
受托單位名稱(稱乙方):
紹興市政府采購中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以下項目委托代理采購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委托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采購內容及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按規定完成以下工作:編制、組織專家論證采購文件;發布項目政府采購信息;印刷、發布、發售和提供采購文件;供應商資質初審;收、退保證金;組建評標委員會;組織項目開標(談判、詢價等)及對上述采購活動記錄;發中標通知書。特別委托事項: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委托乙方采購時,應保證采購資金已到位,若因采購資金沒有到位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
2、委托乙方對本項目進行采購,甲方愿意承擔采購過程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在簽訂本協議后5日內,向乙方提交《政府采購項目詳細清單》及項目詳細技術、經濟和供應商資格需求(詳細清單附后)。
4、對乙方草擬的各類采購文件進行確認。
5、對乙方在代理期間和代理權限內提出的與項目有關的問題,甲方有及時答復的義務。
6、本協議履行期間,應乙方要求,甲方有按照項目執行進度及時指派采購人代表參加抽取專家、確認中標(成交)結果、澄清、答復、簽訂。
7、不得要求乙方向其指定的供應商(品牌)進行采購。
8、在中標通知書發出起三十日內與中標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9、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后七個工作日內,應將合同副本報市政府采購辦公室和乙方備案
10、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甲方改變中標(成交)結果,甲方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11、按規定組織驗收小組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并填寫驗收結算書和反饋表(委托乙方組織驗收的',甲方應在特別委托事項中明確)。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遞交技術需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編制、組織專家論證采購文件(招標文件、談判文件、詢價文件等)并交甲方確認。
2、印刷、發布、發售和提供上述文件。
3、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指定媒體上發布項目政府采購信息。
4、采購文件發出后,如出現必須對采購文件進行澄清和修改的情形,乙方必須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對采購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并通知到所有投標(談判、詢價等)供應商。
5、按照項目需求抽取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組建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
6、對委托項目供應商資質進行初審。
7、組織項目開標(談判、詢價等),及對上述采購活動(開標過程、競爭性談判過程、詢價過程)進行記錄。
8、在甲方委托的范圍內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辦理政府采購事宜。
四、雙方責任
1、雙方的有關人員在采購活動中,如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都必須回避。
2、雙方在采購過程中如發現對方有違規違法行為,可向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或監察機關投訴、檢舉并終止采購協議。
3、雙方應當自覺接受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監察機關和審計機關的監督檢查。甲方應當派出代表對項目采購活動實施全程監督,并在采購記錄、中標結果上簽名。
4、雙方的有關人員在采購活動中應當自覺遵守政府采購工作有關保密的規定,確保政府采購工作的有關機密不被泄露
5、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市政府采購辦公室和市招投標市場管委會辦公室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至采購合同簽訂之日止。
附注:
1、采購清單附后,甲方同時請將清單的電子文檔發送至紹興市招投標中心政府采購科電子信箱,信箱地址:。
2、本協議共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集中采購合同范本(三)
甲方(委托人):施甸縣萬興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乙方(被委托人):
保山市施甸縣衛生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建立和規范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采購機制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56號)、衛生部等7部委《關于印發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規范的通知》(衛規財發〔20XX〕64號)和《云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云南省20XX年國家基本藥物和省補充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的通知》(云醫改辦〔20XX〕39號)的要求,乙方作為轄區內基層醫療機構的代表,接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通過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代為集中采購20XX年云南省國家基本藥物和省補充藥品。
一、甲方委托乙方事項:
1、全權委托與藥品供應企業簽訂購銷合同;
2、委托乙方向云南省招標采購局網上報送采購計劃、采購訂單采購藥品;
3、委托乙方轉付藥品采購款。以上委托事項乙方有權轉委托云南省招標采購局。
二、委托時限:與20XX年云南省國家基本藥物和省補充藥品采購實施周期同步。
三、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按照相關要求和規定嚴格執行基本藥物制度,負責發出采購指示,負責藥品的驗收、網上確認及藥款的支付工作。
乙方轉委托云南省招標采購局以自己名義,代表甲方與藥品供應企業簽訂的購銷合同,直接約束甲方和該藥品供應企業;甲方委托乙方報送的采購計劃、采購訂單直接約束甲方。甲方應嚴格按照購銷合同以及采購計劃、采購訂單、驗收單等的規定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四、乙方的責任與義務:乙方作為甲方的代表,負責轉委托云南省招標采購局以自己的名義代表甲方與藥品供應企業簽訂購銷合同,負責整理匯總甲方的采購計劃、訂單下達等基本藥物采購執行中的具體工作,負責承擔與云南省招標采購局的藥款支付和轄區范圍內的甲方藥款結算工作。并對甲方進行宣傳、指導、培訓、監督和檢查,加強基本藥物采購制度的推進和實施。
五、藥品的采購
甲方使用的基本藥物,必須通過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網上報送采購計劃,再由乙方整理匯總后向云南省招標采購局提出采購訂單。除急救藥品外,乙方的采購訂單一般每月不超過3次。
六、藥款的結算
。ㄓ杉滓译p方根據本縣實際情況,自行擬定)
七、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未及時向乙方支付藥款,而導致乙方無法進行采購造成甲方停藥或者影響到乙方所代表的其他基層醫療機構權益的,均由甲方自行承擔一切后果。因乙方原因未及時向云南省招標采購局支付藥款,而導致乙方無法進行采購造成甲方停藥的,均由乙方承擔一切后果。
因甲方違反藥品購銷合同、采購計劃、采購訂單及驗收單等內容的規定,拒不履行義務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賠償(包括對乙方、云南省招標采購局、藥品供應企業、乙方所代表的其他基層醫療機構等)由甲方自行承擔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協議規定,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違約造成一切后果和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
八、其他
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認可后,作為本協議的補充,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蓋章)
地址:施甸縣萬興衛生院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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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電話: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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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聯系人: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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