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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如何規避購銷合同的法律風險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教你如何規避購銷合同的法律風險,歡迎閱讀與收藏。
一、簽訂前對合作對象的審查
了解合作對象的基本情況,有助于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在供貨及付款條件上采取相應的對策,避免風險的發生。
1、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況,保留其營業執照復印件,如果合作方是個人,應詳細記錄其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電話。
2、審查合作方有無簽約資格。我國法律對某些行業的從業資格做了限制性規定,沒有從業資格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特定的業務,如果我方與沒有資格的主體簽訂此類合同將給我方帶來經濟損失。
3、調查合作方的商業信譽和履約能力。盡可能對合作方進行實地考察,或者委托專業調查機構對其資信情況進行調查。
二、合同各主要條款的審查
一切合同都應當采取書面的形式訂立。訂立合同時,要力爭做到用詞準確,表達清楚,約定明確,避免產生歧義。對于重要的合同條款,要仔細斟酌,最好是參考一些標準文本并結合交易的實際情況進行增刪,對于重要的合同應請專業律師審查防患于未然。對合同條款的審查,不僅要審查文字的表述,還要審查條款的實質內容。
1、規格條款:對于多規格產品尤其要注意。我們在與客戶協商的時候,要對各型號產品的具體規格做出說明,同時詳細了解客戶的需要。避免供需之間出現差錯。
2、質量標準條款:根據我方的產品質量情況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并約定質量異議提出的期限。同時應認真審查合同中約定的標準和客戶的需求是否一致。
3、包裝條款:對于購貨方提出的特殊包裝方法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
4、交付方式條款(送貨條款):如果貨物送往本地,當明確約定送貨地點,這關系到糾紛處理時法院的管轄;如果貨物送往外地,則盡量不要寫明,而應爭取約定由本地法院管轄。此外,合同中應列明收貨方的經辦人的姓名(簽名樣本)。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經辦人離開后,對方不承認收貨的事實,給訴訟中的舉證帶來困難。施工企業人員的變動較為頻繁,當對方更換新的經辦人時,應當要求對方提供授權委托書。
5、付款條款:應明確約定付款的時間。模棱兩可的約定會給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以下付款時間的表述就有不足之處:
甲方收到貨物后付款;應更正為“甲方收到貨物后10日內付款!
檢驗合格后付款;應更正為“檢驗合格后____日內付款”。
6、違約責任條款:如果合同由合作方草擬,則應當注意審查有無不平等的違約責任條款和加重我方責任的違約責任條款。
7、爭議處理條款
約定訴訟管轄地,爭取在我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訴訟管轄地的約定要明確。約定管轄的法院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5條約定,只有以下五個地方的法院可供當事人協議管轄: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標的物所在地。但是不得違反專屬管轄和級別管轄的規定。
8、法律快車溫馨提示:貨物所有權約定條款的運用。約定了貨物的所有權仍歸我方的情況下,我方可以基于物權而擁有請求返還,請求損害賠償等權利。對于對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應特別注意:要應勢而變,不可以不加審查地完全適當其條款。
三、簽訂時的注意事項
1、合作方應加蓋其單位的公章;蛘吆献鞣降慕涋k人應提供加蓋了其單位公章的簽約授權委托書。
注意:
(1)對方的授權委托書應該由我方保存,以便在發生糾紛時作為證據。
(2)如果對方是加蓋分公司、部門的印章或者是部門經理、業務人員等都需要明確的授權委托書。
2、加蓋的公章應清晰可辨。
3、合同文本經過修改的,應由雙方在修改過的地方蓋章確認。
4、爭取取得合作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擔保合同
為了防范風險,在與合作方簽訂合同的時候,應盡量取得對方提供的擔保。關于擔保合同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擔保合同的當事人:擔保人不一定是本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保證擔保合同中,擔保人只能是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
2、哪些財產可以用于提供擔保?
依照《擔保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擔保法關于該款有除外規定);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提醒注意:我國法律對某些財產的抵押規定必須經過登記合同才能生效。(土地使用權,城市房地產,鄉(鎮)、村企業廠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車輛,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
3、哪些人不可以做為保證擔保的保證人?
國家機關,學校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但是,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的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的范圍內提供保證。
4、定金條款:
(1)應明確所繳款項的性質是“定金”;
定金條款應寫明“定金”字樣,最高院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第118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定金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擔保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定金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第八十九條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對于超過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可以作為預付款,可以要求返還。但不具備定金的性質。
五、簽訂以后
1、將其復印件交由履行部門存查,保證依約履行。
2、及時歸檔保管,以免丟失。
3、公司應當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對合同進行規范管理。
溫馨提示:
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做到以下幾步:
1、要全面分析對方資信、實力;
2、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完善合同文本和相關條款;
3、要簽訂書面合同并加蓋公章并簽字,審查蓋章單位和簽字人的授權范圍;
4、履行過程中要跟蹤審查對方的資信、履約能力等,并保存好履行過程中的相關證據;
5、出現糾紛時要做好訴訟、調解、變更協議等多種準備;
6、經公司管理人員(專業律師)作最后審核。
如何規避購銷合同的法律風險
1、與誰交易要弄清
交易前應當了解交易對象的基本信息:自然人需確定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公民身份證號碼等;企業或其他組織需確定準確的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合同經辦人、聯系電話等,合同中記載的公司名稱應當與營業執照上的名稱一致,不應使用簡稱或縮寫。
2、印章文字細辨明
買賣合同中,交易對象可能會用寫有不得對外建立業務關系、不得用于對外簽訂合同字樣的印章簽訂合同。此時應提出質疑,并要求對方加蓋公司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等有效印章。
3、代理權限審查清
在簽訂買賣合同前,應當審核簽約人是否獲得交易對象授權,尤其在合同未加蓋交易對象印章時,更應要求簽約人提供相關授權手續。
附:《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4、公司信譽要核查
交易對象的信譽往往影響其履約能力,在締約前應盡可能多渠道、全方位了解交易對象的經營狀況和征信信息,做到心中有數。
5、文字用語需準確
簽訂完備的書面合同。準確使用“定金”的表述,或明確約定定金罰則的內容,避免使用“訂金”“保證金”等不規范用語;如有保證擔保,應約定明確的提供保證擔保的意思表示,避免使用由對方“負責解決”“負責協調”等含義模糊的表述;正確使用標點符號。
附:《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6、數量質量先說清
合同應當明確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注意計量單位的使用和書寫正確;明確產品的質量標準,寫明國標、行標、企標或詳細描述質量要求;對產品驗收、產品異議期等進行明確約定;對拒收貨物的處理進行明確約定;對于分批次供應的貨物,應當約定做好產品封存,防止事后質量鑒定時無法取樣。
附:《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五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第六百一十五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出賣人提供有關標的物質量說明的,交付的標的物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
第六百一十七條 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據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條至第五百八十四條的規定請求承擔違約責任。
7、履約要求全列明
合同對于履行方式、期限、地點等履約要素的約定應全面、具體。合同簽訂后,如雙方對合同約定的履行方式、期限、地點等進行變更,應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
附:《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五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ㄈ┞男械攸c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ㄋ模┞男衅谙薏幻鞔_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ㄎ澹┞男蟹绞讲幻鞔_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男匈M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8、約定擔保莫輕率
保證合同中務必寫明“連帶保證”或“一般保證”,無明確約定的,視為一般保證;合同中約定抵押的,應當至相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約定質押的,應當辦理交接,實際占有質押物或權利憑證。
附:《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四百零三條 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二十九條 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了保證人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或者無力償還債務時才承擔保證責任等類似內容,具有債務人應當先承擔責任的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認定為一般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了保證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未償還債務時即承擔保證責任、無條件承擔保證責任等類似內容,不具有債務人應當先承擔責任的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認定為連帶責任保證。
9、違約條款要合理
合同約定過分高于損失的違約金可能無法得到法院支持,從而產生訴訟風險。
附:《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10、送達地址別忘記
為避免訴訟發生后當事人下落不明影響訴訟進程,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司法送達地址。
11、單據憑證詳記載
送貨單、購銷單等銷貨憑證應記載清楚購貨人及貨物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及總價、銷貨日期等信息,并保留好單據憑證原件或做好原件交接手續。
12、款項交付要謹慎
通過現金方式支付款項的,應查明收款方的經辦人是否有收款權限,并要求收款方出具加蓋公司財務印章的收款收據、注明現金收訖。通過轉賬方式支付款項的,應轉入合同約定的收款方賬戶并備注款項性質。若收款方變更收款賬戶,應當先由收款方出具書面情況說明后,再進行轉賬。盡量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款項支付,做到有據可查。
附:《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五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
第六百二十六條 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數額和支付方式支付價款。對價款的數額和支付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第五百一十一條第二項和第五項的規定。
13、貨物交付按規范
交貨時應交付給有接收貨物權利的人,如合同的簽字人、合同約定的收貨人等。交貨時應進行現場拍照或者錄像,以作證據。及時驗收貨物,發現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在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及時向對方提出異議,并保留相關證據。
附:《民法典》
第六百二十條 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限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限的,應當及時檢驗。
第六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限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限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于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
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限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限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在合理期限內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標的物之日起二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但是,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二年的規定。
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不受前兩款規定的通知時間的限制。
14、證據材料保存好
妥善保管所有交易環節的證據,包括最初的意向性談判、正式合同、補充協議、交接手續資料、往來函件、郵件、通知等材料,建立合同檔案。合同應由專人保管,并在人員變動時履行交接手續。合同的保管期應確定為合同履行完畢后的三年乃至更長的時間,并準備一套以上的合同復印件供日常使用。
15、訴訟時效要牢記
應當在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前向對方主張權利,并保留相關的證據。定期向對方發出要求履行義務的催款函,并保留相關憑證。必要時可以委托律師發出律師函,并保留好函件復印件和郵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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