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審專員崗位說明書
一、崗位職責
(一)審計經理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主持內務審計部的日常工作;
2、建立健全內審工作規章制度、審計工作流程;
3、擬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確定各類審計事項,報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4、組織協調審計過程中和公司下屬公司、部門的關系,實施內部各類審計事項,下達審計工作任務,指定經辦人和具體實施時間;
5、審核審計工作方案,并對審計方案提出指導性意見;
6、指導下屬的日常工作,督促下屬的工作進度,并對下屬工作中碰到的關鍵性問題提出指導性解決意見;
7、復核審計工作底稿,最終確定審計工作報告,提出最終審計意見;
8、復核本部門費用,并負責向辦公室提出本部門的采購計劃;
9、制定部門發展計劃并對本部門員工培訓、晉級、獎懲、人事調整等方面提出建議;
10、 負責向公司領導匯報本部門工作,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審計人員
1、根據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及其他相關內部管理制度、公司的具體情況,起草審計規章制度、制定具體的審計工作方案;
2、對公司內部監控機制的可靠性、有效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查和評估;
3、對公司組織結構、系統和程序是否恰當進行審查和評估,以確保成果與既定目標一致;
4、對用以確保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既定內部政策目標的各項制度進行審查和評估;
5、對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完整的制度和相關措施進行審查和評估;
6、了解和評價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風險的可能性,并幫助公司改進風險防范的管理 工作;
7、必要時,對屬于內部審計任務規定范圍內的涉及被指控的任何措施行為和瀆職的案件進行調查,查明薄弱環節和原因所在;
8、按照審計工作計劃及審計項目特點,制定具體的審計工作方案;
9、按照已批準的審計計劃和審計工作方案,負責具體審計項目的實施;
10、 取得審計工作證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并對取得的審計證據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11、 負責起草審計報告,客觀地反映被審計單位或部門的情況,客觀公正地給予評價, 并提出建設性的建議和處理意見;
12、 確保內部審計、調查和檢查報告的完整性、及時性、客觀性和準確性;
13、 負責審計資料的立卷,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14、 制定個人工作目標和計劃,并向部門經理提出改進內部審計工作的建議;
15、 完成部門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工作流程
1、審計經理根據公司的發展目標和內部控制情況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報總經理批準;
2、審計經理根據年度審計計劃和總經理的臨時指令確定具體審計項目、審計對象和實施時間,指定相關人員組成審計小組;
3、審計小組根據審計項目展開審前調查,審計組長依據調查的具體情況,擬定審計工作方案,并報部門經理批準;
4、審計經理對被審計單位(部門)下達審計通知,并要求被審單位(部門)按通知要求準備好相關資料;
5、審計小組進駐被審計單位或審計部門后,開展審計工作,對相關人員展開調查、詢問,對相關資料進行檢查、分析、復核,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并對重要的審計憑據復印留底。審計組長、部門經理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復核,并對審計底稿提出指導性意見;
6、審計組長擬定審計報告,對審計中發現的情況或問題提出相應的審計意見和建議,同時征求被審計單位、相關人員的意見,并報部門經理批準,形成正式的審計報告;
7、審計經理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自己的審計意見,審計報告最終定稿,向被審計單位傳送審計報告、審計建議,并將被審計單位或部門的反饋意見和審計報告一起報送公司常務副總、總經理批準;
8、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部門)的審計情況進行后續跟蹤,收集被審計單位或部門對審計結果的回饋,和審計資料一起整理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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