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出納崗位職責說明書
知道房地產出納的崗位職責是什么嗎,YJBYS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房地產出納崗位職責說明書”,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一、崗位名稱:出納員
二、職責說明:
(一)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有關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對于重大的開支項目,必須經過會計主管人員、公司領導審核簽章,方可辦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簽章;
(二)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險惡,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 "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三)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
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時,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示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的報銷期限,并由使用支票人在支票登記薄上簽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轉賬支票,要及時收回注銷。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 ,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四)編制和保管會計記賬憑證;
根據審核無誤的收、付款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的'內容必須填齊,附有原始憑證。填制會計憑證的字跡必須清晰、工整并正確使用會計科目。要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應按編號順序,折疊整齊,按月裝訂成冊,加蓋封面、封底、蓋章歸檔;
(五)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1、根據記賬憑證,逐筆按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日結,F金的賬面余額要同時及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的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帳面余額與對帳單上余額調節相符,對于未達帳項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2、出納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六)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責賠償,保險箱密碼要保密,保管好鑰匙,不得轉交他人;
(七)保管有關地稅、國稅的計算機代碼因帳、空白收據和支票; 出納員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財務章、法人印章由財務經理負責保管。對于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薄登記,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直接上級――財務部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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