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企業繳納增值稅常見問題
建筑業企業繳納增值稅常見問題有哪些你知道嗎?你對建筑業企業繳納增值稅常見問題了解嗎?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于建筑業企業繳納增值稅常見問題的知識,歡迎閱讀。
一、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嗎?
答: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是指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筑服務。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建筑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7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未注明合同開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7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屬于財稅(2017)36號文件規定的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建筑工程老項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7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二、企業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于簡易計稅方法的,征收率是多少?
答:征收率為3%。
三、天津企業在本市跨區提供建筑服務是否需要預繳增值稅?
答: 我市納稅人在本市跨區(縣)提供建筑服務,應按照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計稅方法,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四、企業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如何計算應預繳增值稅?
答:1.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 支付的分包款)÷(1+11%)×2%
2.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 支付的分包款)÷(1+3%)×3%
納稅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負數的,可結轉下次預繳稅款時繼續扣除。
納稅人應按照工程項目分別計算應預繳稅款,分別預繳。
五、一般納稅人跨區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簡易方法,預繳增值稅時分包款已經差額扣除,分包方開具的發票是否可以進行進項抵扣?
答: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取得的分包方開具的分包款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可以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
六、企業提供寬帶、水電等安裝擴容業務按照什么業務繳納增值稅?
答:按照建筑服務中安裝服務繳納增值稅。
七、企業只負責拆遷、平整土地,屬于建筑服務范圍嗎?
答:屬于其他建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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