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企業債券政策業務知識
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指企業(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于企業債券的知識,歡迎閱讀。
一、企業債券的概念
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指企業(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發行企業債券是企業直接融資的重要渠道之一,企業債券融資是一種中長期債權融資,需要還本付息。狹義的企業債券是指經國家發改委核準后發行的非上市公司(企業)債券。廣義的企業債券還包括經國家證券監管機構核準后發行的上市公司債券、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會注冊后發行的企業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通常所說的企業債券是指狹義的企業債券。
二、企業債券融資的特點
與銀行貸款相比,企業債券融資具有如下特點:
1、融資規模大。一次融資通常在5億元以上。
2、融資使用期限長。企業債券屬于中長期債券,規定存續期限為1年以上,實際發行通常在3—20年。
3、融資成本低。通常債券票面年利率低于發行時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
4、融資用途廣。發債企業可以用于所投資項目的借款或資本金,也可用于收購產權(股權)、調整企業債務結構(包括歸還銀行貸款),還可用于補充企業營運資金。 (發債、ABS業務合作請加微信bonds-research)
5、可以提升企業形象。企業債券發行公告、募集說明書、本金兌付方案等信息披露媒體面向全國,受眾面廣,影響大,有利于提升企業形象。
三、發行企業債券的主體資格
發行企業債券的主體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對所有制類型沒有限制。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分支機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機構均不能申請發行企業債券。
四、企業公開發行企業債券的主要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和其他類型企業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6000萬元(目前市場公認的企業最低凈資產規模一般在12億元以上);
2、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企業凈資產(不包括少數股東權益)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凈利潤足以支付企業債券一年的利息。
五、企業債券的發行規模
國家對全國企業債券年度發行規模沒有限制,原則上只要發債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就核準發行。但對企業申請發債最大規模有一定限制,即企業申請發債規模不得超過企業上年底凈資產(不包括少數股東權益)的40%,再減去累計已發行債券(不含短期融資券)余額的差額。
六、企業債券募集資金用途
籌集資金的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方向,所需相關手續齊全。用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應符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則上累計發行額不得超過向該項目總投資的60%。用于收購產權(股權)的,比照該比例執行。用于調整債務結構的,不受該比例限制,但企業應提供銀行同意以債還貸的證明;用于補充營運資金的,不超過發債總額的20%;
債券籌集資金必須按照核準的用途,用于本企業的生產經營,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也不得用于房地產買賣、股票買賣以及期貨等高風險投資。
七、企業債券利率的確定
企業債券的利率由企業根據市場情況確定。實際操作中,債券票面年利率在shibor(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基準利率(發行首日前5個工作日一年期shibor的算術平均值)加上基本利差區間之內,由發債企業與主承銷商和投資者商定,企業債券利率采取單利按年計算。影響企業債券利率確定的因素主要包括企業債券的信用等級、市場資金情況、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走勢等。
八、企業債券融資成本的構成
企業債券融資成本包括發行成本和存續成本。存續成本包括債券存續期間的利息。發行成本主要包括承銷費、信用評級費、審計費、律師費、登記和兌付費、公告宣傳費等,其中承銷費占發行成本的比重最大,具體由企業與承銷商參照國家發改委發改財金[2994]1134號文件附件八規定費用標準商定。
九、企業債券的信用評級
信用評級是指信用評級機構按照規范化的程序,采用一定的分析技術,給出關于受評對象的信用風險的判斷意見,并將結果用一個簡單的符號(如信用風險級別由高到低的A、A+、AA-、AA、AA+、AAA等,AAA為最低信用風險等級)表示出來。企業債券信用評級實行雙評級制度,包括發債企業的主體信用評級和債券信用評級,其中主體信用評級在債券信用評級中起基礎性作用。
十、企業債券的增信方式
為了提高發債信用等級,通常采用的增信方式包括:第三方擔保、應收賬款質押、土地使用權質押、股權質押、資產抵押、建立償債基金以及組合增信(聯合運用兩種以上增信方式)等。 (發債、ABS業務合作請加微信bonds-research)
十一、企業債券存續期限的確定
企業通常根據資金需求的期限、未來市場利率走勢、流通市場的發達程度、債券市場上其他債券的期限情況、投資者的偏好等來確定發行債券的期限結構。一般而言,當資金需求量較大、債券流通市場較發達、利率有上升趨勢時,可發行中長期債券(如3年、5年、7年、10年、15年、20年等),否則,應發行短期債券(如3個月、6個月、9個月、1年等)。具體也可以參考主承銷商的意見確定。
十二、企業債券的核準期限
國家發展改革委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發行人及主承銷商根據反饋意見補充和修改申報材料的時間除外)作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不予核準的,說明理由。
十三、企業債券主承銷商的選擇
按照規定,發行企業債券必須有相關服務機構的參與。企業債券服務機構包括主承銷商(券商)和信用評級、審計、律師等中介機構,由發債企業選定,其中最主要的是選擇主承銷商。與其他中介機構提供服務的階段性相比,主承銷商的服務工作貫穿于企業債券發行前期準備、申請報批、債券發行等全過程,承擔總體籌劃、牽頭協調、具體運作等工作。因此除了主承銷商應當具備承銷發債資格以外,還應結合主承銷商的發債業績、業界知名度、攻關能力、承銷收費高低等因素綜合考慮。
十四、企業債券的擔保
國家沒有規定發行企業債券必須進行擔保。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為了提高債券信用等級,降低債券利率,吸引投資者購買債券,除極個別的企業外,通常采取第三方擔保的方式,擔保單位的實力應當不低于發債企業。中國銀監會規定,銀行不得為以項目債為主的企業債進行擔保,對其他用途的企業債原則上也不予進行擔保。 (發債、ABS業務合作請加微信bonds-research)
十五、企業債券的發行對象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企業債券可以面向機構和個人投資者銷售。但從近幾年的實際發行情況看,基本都是面向機構投資者銷售,很少有面向個人銷售的情況。
十六、企業債券的發行期限
發行人須在核準文件印發之日起兩個月內發行,特殊情況,經國家發改委同意可以延長至6個月。具體發行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十七、企業債券的發行方式
企業債券發行可以采取無記名實物券、實名制記帳式、無紙化電子記帳式等多種發行方式。
無記名實物券企業債券應當在指定的有價證券印制單位印制。
實名制記帳式企業債券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債權登記托管。托管人為實名制記帳式企業債券的法定債權登記人,在企業債券發行結束后負責對企業債券進行債權管理、權益監護和代理兌付,并負責向投資者提供有關信息服務。
十八、企業債券的銷售
企業債券的銷售由主承銷商按照承銷協議通過承銷團成員面向機構投資者銷售,通常采取余額包銷的方式銷售。發行結束,主承銷商在一周內將扣除承銷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全部劃入企業賬戶。
十九、企業債券本息的償還
發債企業應當嚴格按照公開發布的企業債券募集說明書的承諾履行還本付息義務。通常在債券存續期間按年付息,本金到期一次償還,也可在后幾年分年度償還。
二十、發行企業債券的工作階段
發行企業債券大致分為前期準備、申請報批和債券發行等三個階段。
(一)前期準備階段。主要是選擇1家或多家承銷商到企業走訪調研,協助企業制定發債初步方案;企業比選初步方案并就有關事項(包括選定1家承銷商為主承銷商)作出決議;主承銷商進場,協助企業設計發債方案和信用增級方案,編制發債申請材料,組建承銷團;企業選擇評級、審計、律師等中介機構并開展工作,安排擔保事宜等。
(二)申請報批階段。主要是發債申請材料定稿、簽章后,經地方發改部門逐級上報到國家發改委;國家發改委內部司局審核,提出反饋意見,企業和主承銷商根據反饋意見補充材料;國家發改委起草核準文件,經人民銀行、證監會會簽后印發。
(三)債券發行階段。主要是主承銷商配合企業依據核準文件確定債券發行利率、選擇發行時機;聯系機構投資者,進行宣傳推介;完成債券托管;債券正式發行,籌資扣除承銷費用后到位并驗資;債券上市等。
二十一、城投債的概念
城投債也稱城建債,是城市政府利用政府投融資平臺發行企業債券的俗稱,募集資金主要用于城市基礎設施或其他公益性項目建設。由于城投債的還本付息往往需要以城市財政未來收入或政策做保障,因此,城投債的發行主體是城市建設投資公司或其他名稱的公司,實際的還債主體則是城市政府。申請發行城投債需要有意識金融強的城市主要領導在券商的幫助下進行決策、協調。近幾年發行的城投債占地方企業發債總量的一半左右,發行城投債已經成為城市政府加快城市建設直接融資的重要渠道。 (發債、ABS業務合作請加微信bonds-research)
二十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的概念
中小企業集合債券是指幾個凈資產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在政府有關部門或機構組織和債券承銷商的協助下,各自作為債券發行主體,確定債券發行額度,采取“統一名稱、統一利率、統一擔保、統一評級、統一申報、統一發行、分別負債”的方式“打捆”發行的企業債券。是中小企業利用企業債券政策進行融資的一種方式。中小企業的數量越少、分布范圍越小(最好在同一個開發區或同一個城市)、凈資產規模越大(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額)越有利于組織和順利發行。難點主要在于擔保單位的確定及其他增信措施的運用等方面。目前全國仍處在試點階段,申報發行程序與企業債券相同。近幾年已經發行的有深圳市、北京中關村、大連市等3只,還有一些正在國家發改委審核中。
二十三、企業債券的政策規定
企業債券的法規依據是《公司法》、《證券法》和1983年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21號),由于此條例許多條款早已不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目前正在修訂中。現行的政策規定主要是《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推進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簡化發行核準程序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財金[2008]7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企業債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發改財金[2004]1134號)兩個文件。
二十四、分類審批
國家發改委目前已按照債券資金投資的領域,將今年企業債申報分為綠色通道、重點支持和正常審批三類。企業債發行將進一步向重要產業項目傾斜。
綠色通道類項目將即報即審、簡化程序、盡快發行;重點支持類項目將分類排隊、加快審核;正常審核類項目則視為普通類別對待。(發債、ABS業務合作請加微信bonds-research)
進入綠色通道類的項目是關系全局的重點結構調整項目,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在建續建項目,如重大交通、通訊、能源、原材料、水利、電網改造、潔凈煤發電、智能電網等。綠色通道類項目中,能源通道建設將獲企業債大力扶持,具體包括:油氣管網、LNG存儲接收、西電東送、高速公路剩余路段和內河水運項目。
鐵路建設債券:要實施一次核準、分次發行的簡化程序。航空領域,大飛機和重點航空航天工程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等也將得到項目資金投資傾斜。
重點支持類項目包括:中小企業集合債、關系民生的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和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項目、緊缺優質農產品生產類項目、國家區域發展規劃支持項目及養老家政物業民營醫院等項目。
二十五、“211”規定有所放松:
所謂"211"規定,是指每個省會城市可以有兩家融資平臺申請發債,國家級開發區、保稅區和地級市允許1家平臺發債,而縣級主體必須是百強縣才能有1家平臺發債;北京、天津、上海和重慶四個直轄市申報城投項目沒有限制,但直轄市所屬任一區僅可同時申報1家。
所謂的財政百強縣,是指財政部統計的年度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在前100名以內的縣,該名單并不對外公布。2010年為防范地方融資平臺風險,國家發改委對地方發債開始實施窗口指導,規定縣級主體必須是財政百強縣才能有1家平臺發債。
目前執行的非財政百強縣平臺公司不得發行企業債的規定,近期或面臨進一步調整。調整方向是,今后或以某一年百強縣末位財政數制定一個基準,如果發行人所在的縣級財政狀況超過這一基準,發改委就受理發債申請。該新規如果執行,意味著今后符合發債標準的縣一級平臺公司將會更多,企業債發行規模將進一步擴容。
【企業債券政策業務知識】相關文章:
保險代理業務知識10-13
我國的企業債券與公司債券09-29
2017年國際貨運代理空運業務知識09-03
國際內審師業務知識點:評估證據08-10
2017年廣播電視播音主持業務知識09-29
廣播電視播音主持業務知識點09-22
2017證券從業考試證券經紀業務知識考點06-26
最新進出口匯票單證業務知識09-15
2017證券從業考試證券經紀業務知識點10-14
2017年證券交易證券經紀業務知識考點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