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員工激勵機制
煤礦企業的產品比較單一,主要生產原煤。原煤生產大多采用地下開采的方式。今天yjbys小編為您收集整理的煤礦員工激勵機制,有需要的朋友們趕快來看看吧
煤礦企業勞動組織主要是礦井井下作業的勞動組織。而煤礦工人的工作環境、工作過程、工作動機等都有著和其他行業的工人所不同的特殊性,因而煤礦工人的激勵對策應該根據這些特點有所不同。
1 煤礦工人的工作分析
1.1 工作環境。
煤礦工人在井下作業的環境是一種十分特殊的環境。這種環境是在離地面數十米至數百米深處的埋藏煤炭的礦床地層中,陰暗、潮濕、見不到陽光、空間受到局限、風量受到制約,瓦斯、煤塵、水災、火災、冒頂等自然災害常常威脅著礦工的生命安全。礦工們每天工作在井下低矮昏暗的環境,所聽到的是轟鳴的機器聲,所接觸的是潮濕的水、風、瓦斯以及那些能使人致命的毒氣,礦工從事單一而勞動強度大的操作,由于高度流程化作業和嚴格的安全規程要求,礦工工作自主程度非常小,只能按部就班并且是被動地從事單調乏味的操作。心理學研究表明,長期單調的刺激會引發人產生心理疲勞,心理疲勞比生理疲勞更難以恢復。
1.2 工作特點。
1.2.1 移動作業。
井下采煤工作面和掘進工作面及其設備,總是跟隨作業不斷地向前推進。在作業過程中,每推進一個循環,作業工作面及各種機械、工具和移動設施都要向前移動。當一個工作面采完或掘進巷道貫通后就要整體搬到新的作業地點。在移動的過程中一方面給工人帶來了新鮮感,一方面使工人處于一種對新工作面適應的過程中。
1.2.2 勞動強度大。
由于作業環境的限制,井下工人還沒有完全脫離笨重的體力勞動。同時井下作業環境和產品的顏色單調、設備運轉的噪音等多種單調因素,工人逐漸產生疲勞。
1.2.3 險情多。
由于井下自然災害的原因,工人在作業環境中會遇到險情。這些突如其來的險情,常使工人處于一種緊張的情緒之中。
1.2.4 勞動輔助時間長。
井下工人除規定的勞動時間外,還要花費不少非生產過程的輔助時間。如更衣、領燈、出入工作面的路途時間等輔助環節占了很多時間。如此辛勞本來在心理上就產生了煩躁感,再遇到某些環節不順利,都會影響勞動情緒。
1.2.5 輪班作業。
由于煤礦企業生產的特殊性,礦工上班實行輪換作業,加上井下生產的不確定性。輪班工作破壞了正常的生物節律,從而會導致生理和心理失調。當礦工沒有足夠的時間和資源來完成其任務時,工作超負荷就出現了。一方面,井下勞動時間過長,干活前后的準備時間太長,占用了很多休息時間,而且經常拖班延點工作,節假日和雙休日也很少放假,礦工不能正常休息,導致生理、心理混亂;另一方面,井下工作任務重、時間緊迫,導致礦工勞動強度過大,產生心里厭倦。礦工簡單機械的操作使礦工感覺工作枯燥和被忽視,進而厭倦工作,最終降低其對緊急情況的反應能力。
1.3 工作動機。
動機是促使個人產生行為的原因。煤礦工人的勞動動機是十分復雜的。煤礦職工的勞動動機是同職業動機相聯系的,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謀生型的;一種是事業型的。屬于謀生型的勞動動機的工人,大多數能努力掌握操作技術,堅持正常出勤,服從領導指揮,積極完成生產任務,從而獲得較多的工資和獎金,使個人的生活過得充實富裕。這類職工大部分來自農村的合同制工人。屬于事業型的勞動動機工人,為了在事業上做出一定的成績或成就,職業意志較強,把事業放在第一位,只要能干出成績,再苦再累也不怕。這種人往往比謀生型的工人鉆研技術業務更刻苦,工作更努力。而煤礦大多數的基層工人都屬于謀生型。
2 激勵來源
2.1 企業因素。
2.1.1 組織公平。
組織公平是指個體或者團體對組織對待他們的公平性的知覺。公平感是激勵產生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當礦工感覺干部不能公平地處理各種問題,例如:干部和井下工人收入差距大,獎金分配不公平、工作任務分配不均,出現有的人忙有人閑的狀況,安檢人員處罰隨意等現象,會導致礦工情緒不滿。
2.1.2 安全管理/
煤礦企業的安全管理直接關系整個企業的所有礦工的安危。
2.1.2.1 很多煤礦企業形式上是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但實際工作中卻是重生產輕安全,為多完成產量出現很多違章指揮,忽視安全生產等現象,使礦工在缺乏安全感的環境下工作。
2.1.2.2 由于煤礦事故的頻繁發生,導致很多煤礦企業形而上學式的搞安全管理,無規矩不成方圓,但規章制度太多、太煩瑣,總害怕出問題,使礦工時刻擔心被違規處罰。
2.1.2.3 煤礦大多實行以罰款作為主要的安全管理手段,有些干部為了達到發現“三違”的指標任務,就會沒有任何理由地給礦工開“三違”罰單,使礦工心理緊張不安,失去安全感,由于一次的失誤,上級就會罰掉幾天的工資和獎金,使礦工心里不舒服。
2.1.2.4 很多干部急利忘法、重生產、輕安全、重效益、輕投入,使礦工產生工作厭煩,導致工作滿意度下降,最終影響工作效率。
2.1.3 企業支持。
企業對職工工作的支持與否對工人的工作積極性有很大關系。主要表現在:
2.1.3.1 干部不了解礦工的工作任務量和完成任務的困難,工作任務下達不結合實際情況,工作中隨意加大工作量,導致礦工任務過重。
2.1.3.2 井下的礦工在礦上也受歧視,到礦機關科室辦事很難,而且,遇到不公平的事件時,企業沒有渠道幫助解決遇到的不公平事件,干部不會主動了解和關心礦工的生活狀況,久而久之就會是職工產生抗拒性。
2.1.3.3 礦工的晉升機會非常少,即使好好干,也沒有提升的可能在井下干一輩子還是礦工,而且在工作中沒有人主動幫助礦工改進操作技能。
2.2 社會因素。
礦工的工作是典型社會要求與社會支持較為矛盾的一種職業。
2.2.1 在煤礦企業由于礦工的社會地位較低,與其他行業相比,礦工的各種待遇都很低,礦工工作很累,但是得不到其他職業工作人員的贊同。礦工與上級主管的交流可能是各個職業中交流最少的一個職業,礦工與上級缺乏交流使得上下級想法無法及時、有效的溝通,有些上級工作方法簡單粗暴,甚至口出穢言穢語,傷害了礦工的自尊心,也會造成礦工情緒低落。
2.2.2 礦工工作環境狹小,非工作時間很少有聚會的機會,礦工間也缺乏溝通使礦工缺乏情感的支持。
2.2.3 礦工工作時間太長,社交時間少,缺乏與親友溝通的機會,使他們失去了親屬、朋友的感情支持。
就社會而言,無論在物質方面還是精神方面,對礦工的社會支持都是不夠的。社會提供的待遇與礦工勞動付出的強烈反差給礦工們帶來失落感。
2.3 個人因素。
2.3.1 文化素質和技能。
礦工文化程度低,有的是小學或中學文化,更有甚者是小學或中學輟學,就業技能差,沒有其他的工作可以做,無奈地選擇了下井這個簡單勞動的生產行業。一方面,他們所從事的工作是技術含量低,因此,他們不安心長久干此工作,工作上得過且過;另一方面,隨著井下工作機械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對礦工有著不同以往的知識結構和素質要求,礦工感到自己缺乏職業保障,但礦工沒有時間和精力來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使礦工承受著巨大的技能壓力。
2.3.2 工作與家庭沖突。
每個人都同時扮演很多個角色,礦工也是如此。任何一個角色都有明顯的社會規定性,承擔或扮演一定的角色就是表明個人對他人、集體、社會要盡相應的義務和責任,因而就難免會發生一定的沖突。
2.3.2.1 時間沖突,礦工在井上工作時間過長,就很難照顧家里的一些事情,沒有時間照顧子女,想對自己的老人盡孝,但心有余而力不足。尤其大多數井下礦工都是農民工,在農忙季節,存在干農活和下井作業的沖突。
2.3.2.2 情緒沖突,礦工在工作時遇到不愉快的事情,就會將這種心情帶回家里,影響家庭生活氣氛;同樣,在家里,礦工由于一些家庭糾葛,導致心情不愉快,在工作時也會不開心,影響工作效率,嚴重還會導致事故。這樣的情況發生時間長了,就會導致礦工心理失調。
2.3.3 經濟壓力。
礦工群體大多數是文化程度較低的體力勞動者,大都是由于家庭經濟負擔比較重,不得不下井,他們關注的主要是與家庭生活有關的問題,在市場經濟發展的今天,他們正處在一個相對弱勢的群體地位,盡管他們的收入在企業中相對較高,也難以解決子女升學、就業和購房的現實問題。
3 激勵對策
3.1 薪酬激勵。
煤礦工人領取的薪酬是由煤礦工人的`自身價值所決定的,換句話說,煤礦工人的價值就是煤礦工人的報酬收入。在薪酬分配中,應該堅持公平原則,改善煤礦工人的工資和福利水平,調動煤礦工人的勞動積極性。煤礦工人所關心和比較的是不僅會受到絕對報酬的影響,而且還會受到相對報酬的影響,也就是說煤礦工人不僅關心自己的收入,還關心自己勞動收入的相對值,進行橫向縱向的比較。收入差距過大,就會造成煤礦工人強烈的不公平感,影響工作情緒。因此,堅持薪酬分配的公平原則是對煤礦工人激勵的有效手段,利用經濟學的基本原理增加煤礦工人歸屬感,減少不公平感。在此基礎上,實行正負薪酬激勵相結合的方式,但要適當把握正負薪酬激勵的程度,如獎金的額度或罰款的額度應恰當。
3.2 安全保障激勵。
積極改善井下惡劣的工作環境,完善相應的工作設施,降低礦工的疲勞程度。同時煤礦企業要限制超產,理性地平衡經濟效益和安全,通過開發新技術,逐步淘汰技術落后、浪費資源和環境污染嚴重的工藝、技術、裝備等,逐步降低煤礦事故的發生率,提高煤礦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3.3 崗位輪換激勵。
針對煤礦工人容易因為工作任務單一而產生的心理疲勞,煤礦企業應有計劃地按照大體確定的期限,讓礦工輪換擔任若干種不同工種。同時也使礦工從原先只能從事單一工種轉變為勝任多工種的多面手,使得礦工具有更多的適應能力,因而具有更大的挑戰性。鼓勵礦工參加對其工作的再設,通過讓礦工更加完整、更加有責任心地去進行工作,并賦予礦工一定的工作自主權和自由度,給礦工充分表現自己的機會,使礦工得到工作本身的激勵和成就感。
3.4 開展礦工職業培訓和心理指導。
企業的發展離不開優秀的技術工人隊伍,而優秀的技術工人必須通過培訓才能獲得。對礦工進行職業培訓,不僅培訓要與薪酬、職稱掛鉤,這樣才能鼓勵礦工參加培訓;同時還要讓礦工意識到:教育是投資,投資就要有回報。
煤礦在進行職業培訓的同時,還應及時疏導煤礦工人的心理問題。將過度的“疲勞”和“焦慮”等不利于煤礦工人工作、生活的意識降低到最低點,轉消極影響為積極影響。煤礦企業可以委派心理咨詢員,深入煤礦工人的家庭生活,研究和掌握工人的生活和工作實際中的困惑和難處,對職工進行心理保健教育咨詢;適時開展煤礦工人的心理能力培訓,提高煤礦工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及時發現和幫助有心理問題的職工。
3.5 促進形成尊重礦工的良好社會氛圍。
礦工作為社會中的一員,需要社會各界人士的支持。這種支持不是一種直接的幫助,而是一種社會各界對他們的肯定、鼓勵與支持。社會尊重對礦工的職業和工作都有著深刻的影響。煤礦企業應在社會輿論中開展各種各樣的宣傳活動,促進在全社會范圍內形成尊重礦工的良好社會氛圍,給礦工創造更多的深入接觸社會的機會,讓大家對礦工有更深的了解,不斷提高礦工們的社會地位,尊重他們的勞動,理解他們的苦衷,切實解決他們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種困難。在這樣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內,礦工才會對自己的職業產生光榮感和自豪感,才會表現出信心與干勁,才會減輕他們的工作負擔與心理負荷,從而產生高度的自尊感,并以健康和積極的情緒從事煤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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