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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大學財經學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細則
根據《江蘇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為了保證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科學、規范地對考生進行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查,結合我院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細則。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江蘇大學財經學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細則,全文如下:
一、復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1、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對復試辦法及錄取結果負責。
2、學院成立資格審查工作組,負責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查。根據考生報考材料對其進行資格審查和信息核對。
3、學院成立復試工作組,負責對考生的綜合能力面試,面試全程錄音錄像。
二、復試辦法
1.復試人選
(1)初試成績滿足下述要求的考生可參加復試:①單科成績≥45分;②總分≥100分。
(2)推免生或自主招生不參加這次復試。
2、復試考核內容和形式
復試考核包括專業能力考核和綜合能力考核兩部分,注重對考生專業素質及科研潛質等方面的考核。專業能力考核方式為筆試,綜合能力考核方式為面試。復試面試環節要求全程錄音錄像。
3、復試流程
①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5月12號下午2:30, 地點:財經學院會議室;
、趯I能力考核,時間:2017年5月12號下午3:30--5:30, 地點:財經學院1304D;
③綜合能力考核,時間:2017年5月12號下午2:30, 地點:財經學院會議室;
三、復試計分辦法及具體要求
1.資格審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計,重點審查學歷學位證書(在學碩士生核查學生證;獲境外學位考生須核查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均須原件)。
2.專業能力考核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
3.綜合能力考核總分為100分,時間30分鐘。復試工作組參考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綜合測評,重點考核考生學術水平、科研能力、外語聽說能力、綜合素質及在本學科領域發展的潛力。
4. 復試成績=(專業能力考核成績×30%+綜合能力考核成績×70%)
四、錄取辦法
1、總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成績÷2×50%+復試成績×50%。
2、擬錄取名單確定原則
按招生指標及復試合格考生的總成績排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學院根據本單位導師招生人數限額規定,超出招生限額的再進行導師雙向選擇,最終錄取結果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公示。未按要求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其他工作
未盡事宜參照江蘇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本辦法解釋權歸財經學院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若有與國家和學校等上級部門研究生招生政策相悖之處,以上級部門文件為準。
原文地址:http://cjxy.ujs.edu.cn/news-view.asp?articleid=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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