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西安交通大學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通知
根據教育部關于《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6〕9號文件的有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將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事項通知如下。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西安交通大學關于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總則
1、各學院成立由主管院領導(包括主管書記和院長)及學科帶頭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小組,負責組織本學院復試、政審、錄取、仲裁工作,并依據本文件及西安交通大學《關于進一步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西交研〔2013〕9號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復試、錄取辦法,確定復試分數線、復試內容、錄取原則。
2、學校將成立專門的面試巡視工作組,對各學院的面試工作進行巡視檢查,確保面試工作順利進行。各學院須自覺接受面試巡視組的監督檢查,巡視結果作為學校考核學院招生工作質量的依據之一。
3、學院應組織對復試考生進行復試政策方面的宣講或向復試考生發放有關復試注意事項。
4、復試工作須在有錄音、錄像的場所進行,錄音、錄像資料保存半年,學院應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5、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信息公開工作要做到信息數據準確、程序規范、發布及時。
二、復試
學術型、專業學位考生的復試工作應分別進行。
1、分數線
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及招生計劃,學術型學位按學科門類或學科,專業學位按種類或領域劃定基本復試分數線(見附件1),復試由學院組織進行。
對于生源特別充裕的學科,學院可按照差額復試比例自主上浮復試分數線,經研招辦審核后在學院網頁公布,考生須達到報考學院的復試分數線方可參加復試;單考(含強軍)、“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達到學校復試線可直接進入復試。
2、資格審查
復試前,學院應根據復試名單、考生信息庫等資料,委派專人依據資格審查的注意事項(見附件2)審查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準考證、學籍學歷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并保留往屆考生畢業證復印件,同時填寫資格審查表(見附件3)并簽字。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
3、內容及相關事項
1)復試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發展潛力、知識體系和科研素養。
2)各學院在復試中增加綜合素質測試內容,由考生利用手機上網,登錄指定網站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測試,該測試由各學院安排在聽力測試環節統一進行,綜合素質測試報告作為面試參考。各學院須提前通知考生準備智能且具備一定流量的手機。
3)各學院還可根據學科、專業學位特點增加外語水平及實踐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4)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會計等專業學位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
4、面試工作具體要求
1)各學院須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導師參與面試工作;要對面試人員進行政策、業務、 紀律等方面的培訓,規范其工作行為,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2)各學院根據具體情況按學科成立若干面試小組,每個小組不得少于7人,設組長、秘書各一名,成員一般應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職稱。在全日制專業學位校企協同育人項目招生面試中須有企業專家參加。實行組長負責制,秘書要做好面試情況記錄(面試記錄表在研招網下載)。
3)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4)面試時面試人員不得擺弄或看手機,原則上不得離開面試現場;
5)同一學科(專業)各面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6)綜合面試考查內容可參照附表(見附件4),各學院可根據本學科的特點,添加內容并制定評判標準,對于評定結果為不合格的,應不予錄取。
7)面試小組成員根據考生的面試情況進行獨立評分并簽名留檔,面試組長和秘書統計考生平均得分并簽名留檔。
5、面試巡視
各學院在上報研招辦的復試工作細則中,應細化面試工作安排(分組、時間、地點等),以便研招辦據此安排確定巡視人員及相關事宜,請各學院積極配合做好此項工作。
6、保密工作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招生學院應做好對復試中所有試題(含學院自行命制的專業課、外語聽力及面試等試題)、標準答案等國家機密材料,以及面試教師及考生分組名單等的安全保密工作。各院參照研究生院有關初試自命題科目管理辦法實施管理,并簽訂保密責任書。
7、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控制在40%-50%)以及復試中各部分內容占復試總成績的比例,由各學院自行確定并提前公示告知考生。復試各科目成績應按照各學院確定并公示的計算方法進行統計。
8、資料保存
復試過程中各種試卷、面試記錄等相關資料必須留存備查,保存時間不少于1年。
9、復試的監督與復議
參照《西安交通大學關于進一步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西交研〔2013〕9號文件中有關復試的監督與復議的要求執行,確保申訴渠道暢通。
三、校內調劑
對于生源有缺口的學術型學科、專業學位種類(領域),學院可根據下述調劑原則制定具體調劑辦法進行調劑。調劑辦法須經研招辦審核通過后公布實施。
1、調劑原則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調劑僅限于同一學科門類的相近專業。
3)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4)初試成績須同時達到報考學科/專業學位種類和欲調劑學科/專業學位種類的復試分數線。
5)在滿足上述條件下,全日制可向非全日制調劑,調劑后須按非全日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6)醫學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得向臨床醫學專業學位(1051)和口腔醫學專業學位(1052)調劑。
【西安交通大學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通知】相關文章:
西安交通大學電氣學院2017年碩士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安排08-12
西電通院2017碩士研究生招生體檢、復試與錄取工作安排通知01-21
南京農業大學關于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01-20
2017西安交通大學外國語學院研究生入學復試及錄取工作安排01-20
西南交通大學建筑與設計學院2017博士考研復試擬錄取通知02-22
西安交通大學考研復試分數線參考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