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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球單打記分規則
網球在首屆奧林匹克運動會舉辦時即被列為比賽項目,但1928至1984年間一度被排除在正式項目外,1988年網球重新成為了正式比賽項目。下面是小編為你帶來的網球單打記分規則 ,歡迎閱讀。
單打的發球規則
1.發球前的規定
發球員在發球前應先站在端線后、中點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間的區域里,用手將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拋起,在球接觸地面以前,用球拍擊 球(僅能用一只手的運動員,可用球拍將球拋起)。球拍與球接觸時,就算完成球的發送。
2.發球時的規定
發球員在整個發球動作中,不得通過行走或跑動改變原站的位置,兩腳只準站在規定位置,不得觸及其他區域。
3.發球員的位置
(1)每局開始,先從右區端線后發球,得或失一分后,應換到左區發球。
。2)發出的球應從網上越過,落到對角的對方前場方塊區域內,或其周圍的線上
4.發球失誤
未擊中球;發出的球,在落地前觸及固定物(球網、中心帶和網邊白布除外);違反發球站位規定。 發球員第一次發球失誤后,應在原發位置上進行第二次發球。
5.發球無效
發球觸網后,仍然落到對方發球區內,接球員未作好接球準備;均應重發球。
6.交換發球
第一局比賽終了,接球員成為發球員,發球成為接球。以后每局終了。均依次互相交換,直至比賽結束。
網球通則
交換場地
。1)雙方應在每盤的第1、3、5等單數局結束后,以及每盤結束雙方局數之和為單數時,交換場地。
。2)在搶7分比賽中,雙方分數相加每6分更換一次場地。
失分
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均判失分。
。1)在球第二次著地前,未能還擊過網。
。2)還擊的球觸及對方場區界線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
。3)還擊空中球失敗。
。4)故意用球拍觸球超過一次。
。5)運動員的身體、球拍,在還擊期間觸及球網。
。6)過網擊球。
。7)拋拍擊球。
。8)發球雙失誤。
。9)擊球時人的身體觸網。
壓線球
落在線上的球都算界內球。
計分方法
1.一局
(1)每勝1球得1分,先勝4分者勝1局。
。2)雙方各得3分時為“平分”,平分后,凈勝兩分為勝1局。
2.一盤
。1)一方先勝6局為勝1盤。
。2)雙方各勝5局時,一方凈勝兩局為勝1盤
3.決勝局計分制
在每盤的局數為6平時,有以下兩種計分制。
。1)長盤制:一方凈勝兩局為勝1盤。
。2)短盤制(搶七):決勝盤除外,除非賽前另有規定,一般應按以下辦法執行。
A.先得7分者為勝該局及該盤(若分數為6平時,一方須凈兩分)。
B.首先發球員發第1分球,對方發第2、3分球,然后輪流發兩分球,直到比賽 結束。
C.第1分球在右區發,第2分球在左區發,第3分球在右區發。
D.每6分球和決勝局結束都要交換場地。
4.短盤制的計分
。1)第1個球(0:0),發球員A發1分球,1分球之后換發球。
。2)第2、3個球(報1:0或0:1,不報15:0或0:15),由B發球,B連發兩分球后換發球,先從左區發球。
。3)第4、5個球(報3:0或1:2,2:1,不報40:0或15:30, 30:15),由A發球,A連發兩球后換發球后換發球,先從左區發球。
(4)第6、7個球(報3:3或2:4,4:2或1:5,5:1或6:0,0: 6) ,由B發1分球之后交換場地,若比賽未結束,B繼續發第7個球。
。5)比分打到5:5,6:6,7:7,8:8……時,需連勝兩分才能決定誰為勝方。但在記分表上則統一寫為7:6。
。6)決勝局打完之后,以方隊員交換場地。
注:休息時間
。1)分與分之間,撿到球后直至發出,最大間隔25秒
(2)單數局結束交換場地時可休息90秒
。3)每盤結束可休息120秒
(4)每盤的第一局結束后,交換場地時不能休息
(5)在搶7分比賽中,雙方分數相加6分,更換場地時不能休息
時間規定
比賽應該從第一次發球開始直到比賽結束,比賽應連續進行。
。1)如果第一次發球失誤,發球選手應該立即進行第二次發球而不能有任何的拖延。接球選手必須跟著發球選手的步調來比賽,并且應該在發球選手準備發球時作好接球準備。在交換場地的時候,從這一局的最后一分球結束時開始計算,到下一局的第一分球被擊出時為止,最多有1分30秒的時間。
(2)比賽不能因為一名選手要恢復他的體力、呼吸或身體條件而被推延、中斷或干擾。但是,出現意外傷害的情況下,裁判員可以允許比賽因為那次傷害而有一次3分鐘的暫停。
。3)如果由于選手不能控制的原因,比如他的服裝、鞋或器材(包括球拍)出現使他不能繼續比賽的情況,在選手進行調整的時候,裁判員可以暫停比賽。
(4)裁判員可以在任何需要和合適的時候暫;蛲七t比賽。
。5)在第三盤之后,或女子比賽的第二盤之后,如果由于出現選手不能控制的情況,而裁判員也認為需要的時候,每一名選手可以有不超過10分鐘的休息時間。
。6)賽事的組委會有權決定比賽開始前的準備活動時間,但是最多不能超過5分鐘,并且要在賽事比賽前進行宣布。
單打比賽
1、發球選手與接發球選手:選手應該分別相對站在球網的兩側,首先發球的選手稱為發球選手,另一個選手稱為接發球選手。
2、場地和發球的選擇:場地的選擇和在第一局中成為發球選手還是接發球選手的權利由擲幣來決定。擲幣獲勝的一方可以選擇或要求他的對手來選擇。
3、發球:發球應該按照如下方式進行發送。發球選手在開始發球前應站立,即雙腳站在底線后(即遠離球網的一側),中心標志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內。然后發球選手應用手將球拋向空中的任何方向并在球觸地前用球拍將球擊出。在球拍與球相接觸的那一時刻,整個發送即被認為已經結束。只能使用一只手臂的選手,可以用他的球拍做拋送。
4、腳誤:在發球的整個發送過程中,發球選手應該:
。1)不通過走動或跑動改變他位置,如果發球選手輕微地移動而沒有從本質上影響到他原來的站位的話,則不認為他是“通過走動或動而改變了他的位置”。
。2)發球選手的雙足不能觸及除了底線后、中心標志的假定延長線之間的區域以外的任何地方。
5、發球的程序:
。1)凡發球時,每一局比賽發球選手都應該從場地的右區開始,得(失)一分后,應換到左區發球。如果發球是從錯誤的半區發出的并且沒有被察覺,那么由錯誤的發球所引起的比賽結果都將有效。但是這個不正確的站位一旦被發現應該立刻得到糾正。
(2)發出的球應該飛越球網,在接發球選手回擊之前觸及對角發球區內的地面,或者落在任何組成發球區的界線上。
6、發球失誤:以下情況為發球失誤:
。1)如果他試圖擊打球時沒能打到;
(2)如果發出的球在觸地前碰到了固定物(不含球網,中心帶或網帶);
。3)發球員違反前述規則第3、第4和第5條的各項規定。
7、第二發球:在一次發球失誤后,發球選手應該從他發球失誤的同一半場后面的規定位置再發一次。
8、何時發球:在接發球選手準備好以前,發球選手不得發球。如果接發球選手試圖接發球則認為他已準備好。
9、發球中的“重發”:
。1)如果發出去的球碰到球網、中心帶或網帶,但落在界內,或在碰到球網、網帶或網繩后,在觸地前碰到接發球選手,或他穿著或攜帶的任何東西。
。2)如果在接發球選手還沒有準備好,球即發出或出現發球失誤。
10、發球次序:在第一局結束后,接發球選手應該成為發球選手,發球選手應該成為接發球選手,并按此次序在整個比賽后面所有局中依次交換。
11、選手何時交換場地:選手應該在每一盤的第一局、第三局、第五局等單數局數結束后,以及每盤結束后雙方局數之和為單數時交換場地。如果一盤結束后雙方局數相加之和為雙數時,則在下一盤第一局結束再交換場地。
12、活球:球從發出的那一刻(除了失誤或重發外)開始成為活球,至該分勝負判定時止,為“活球”期。
13、球員失分:如果出現以下情況,球員失分:
。1)活球狀態下,在球連續兩次觸地前不能回球過網;
。2)球員在活球狀態下的回球觸到了對方場地界線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它物體;
。3)用球拍拖帶或接住處于活球狀態中的球,或故意用球拍觸球超過一次;
。4)在活球狀態下的任何時候,球拍(無論是否在他手中)及他穿戴或攜帶的任何物品觸到球網、網柱、單打支柱、網繩或鋼絲繩、中心帶或對手場地的地面;
。5)球觸到了除球員手中球拍以外的身體或其穿戴或攜帶的任何物品;
(6)拋拍擊球并且擊到球;
(7)在球過網前就截擊。
14、干擾對手:如果一名選手的任何舉動妨礙了他的對手擊球,那么,如果這種行為是故意的,他將失分或者如果不是故意的,這一分要重賽。
15、壓線球:落在線上的球被認為界內球。
16、有效回擊:
下列情況屬有效回擊:
。1)如果球觸到球網、網柱、單打支柱、網繩或鋼絲繩、中心帶或網帶并且從上面越過后落在對方場地內;
(2)無論是發球時還是回擊球時,在球落到有效區內后又反彈或被風吹回過網時,該輪及擊球的運動員越過網擊球,并且身體、衣物或球拍未觸到球網、網柱、單打支柱、網繩或鋼絲繩、中心帶或對手場地的地面;
。3)如果回擊的球從網柱或單打支柱以外,無論是高于還是低于球網的上部高度,即使觸到網柱或單打支柱,只要落在有效的場地內;
。4)合法擊球后,球拍隨球過網。
。5)無論是發球還是回擊球時,如果運動員的擊球擊到了停在場內的另一個球時。
17、一局中的計分:
如果選手獲得了他的第一分,比分計為該選手15,他獲得的第二分,計為30,他獲得的第三分計為40,這名選手獲得的第四分計為他贏得該局。但遇雙方各得三分時,則為“平分”,一名選手獲得的下一分為該選手占分,如果同一名選手又贏得了下一分,他就獲得了這一局;如另一名選手獲得一分,比分仍被記為平分。如此記分直到有一名選手在平分后連續獲得兩分,則該選手獲得這一局。
18、一盤中的計分:
。1)一名選手先取得6局的勝利即贏得一盤;除此以外,他必須還要凈勝他的對手兩局。在這種情況下,一盤的比賽有可能一直延續,直到達到凈勝兩局的情況為止(通常稱為“長盤”比賽)。
(2)假如在比賽前提前決定,也可以采用平局決勝局制的計分替代(a)中“長盤”比賽規則。在這種情況下,將按照下面的規則進行:
當比賽的比分為局數六比六時采用平局決勝局制計分,除非事先聲明,否則三盤兩勝制的比賽第三盤或五盤三勝制的第五盤仍應按照普通的“長盤”進行。
1.先獲得七分并且凈勝兩分的選手即獲得這一局以及這一盤的勝利。如果比分達到六比六時,則這一局必須繼續進行,直到有一方選手達到凈勝兩分為止。在決勝的這一局當中,自始至終使用從“零”開始的普通數字來計分。
2.該輪及發球的選手首先發第一分球,他的對手接著發第二分和第三分,然后按照這個順序雙方輪流連續發兩分,直至決出這一局或這一盤的勝負為止。
3.第一分發球從右半場開始,之后的發球都應該按照順序輪流從右半場到左半場來進行。
4.選手應該在每六分后及決勝局結束后交換場地。
19、比賽的最多盤數:一場比賽最多的盤數為男子5盤,女子3盤
20、連續比賽和休息:
比賽應該從第一次發球開始直到比賽結束,比賽應連續進行。
(1)如果第一次發球失誤,發球選手應該立即進行第二次發球而不能有任何的拖延。接球選手必須跟著發球選手的步調來比賽,并且應該在發球選手準備發球時作好接球準備。在交換場地的時候,從這一局的最后一分球結束時開始計算,到下一局的第一分球被擊出時為止,最多有1分30秒的時間。
。2)比賽不能因為一名選手要恢復他的體力、呼吸或身體條件而被推延、中斷或干擾。但是,出現意外傷害的情況下,裁判員可以允許比賽因為那次傷害而有一次3分鐘的暫停。
。3)如果由于選手不能控制的原因,比如他的服裝、鞋或器材(包括球拍)出現使他不能繼續比賽的情況,在選手進行調整的時候,裁判員可以暫停比賽。
。4)裁判員可以在任何需要和合適的時候暫;蛲七t比賽。
。5)在第三盤之后,或女子比賽的第二盤之后,如果由于出現選手不能控制的情況,而裁判員也認為需要的時候,每一名選手可以有不超過10分鐘的休息時間。
。6)賽事的組委會有權決定比賽開始前的準備活動時間,但是最多不能超過5分鐘,并且要在賽事比賽前進行宣布。
21、指導:在團體的比賽當中選手可以接受坐在場上的隊長的指導,但這種指導只能在一局結束后交換場地時進行,而決勝局中交換場地時不能進行指導。在其他的任何比賽中選手都不能接受指導。該規則中的這項規定必須嚴格遵守。在受到警告之后一名選手可能被取消比賽資格。
22、換球:一場比賽在經過一定的局數之后要進行換球,如果沒有按正常的順序換球的話,那么就要等到下一次該由這名選手或雙打中這一對選手發球時用新球來發球。在此之后的換球順序仍然按照原先規定的局數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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