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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財務規章制度管理
引導語:財務管理辦法的內容,包括各項管理辦法的細則都是財務管理業務上用以規范業務運作標準,使用符合酒店業務運作要求。這些管理辦法的制定,在原則和方向上,應依循和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和精神。
第一節 概述
財務管理辦法是酒店在財務管理業務、會計制度的基礎上,結合業務需要所訂立的運作規條。本管理辦法所包括的規定內容,酒店所有員工必須遵守,不得違犯,或以任何形式蓄意背離原意,以致虛應或走樣。
如遇財務管理辦法與會計制度的規定內容產生茅盾或不一致時,應以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財務管理辦法的相關部分應停止執行,并由酒店財務經理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及時作出修訂。
財務管理辦法的內容包括:
第二節 資金管理辦法
酒店的資金收支必須按本制度的規定辦法管理。違反本制度所規定將按財務法規和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并追究應負的經濟責任。
1、酒店的資金包括銀行存款和現金,除按規定留存的備用金,存放在酒店規定的貯存處外,均存入酒店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內。
2、上述賬戶的提取及使用須由總經理(或他的代表),及財務經理共兩人以上的會簽,并加蓋酒店的財務專用章、私章方可提取。
3、上述銀行賬戶的支票私章由出納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經理保管。
4、上述銀行賬戶的支票由銀行領出后,經出納登記保管,并憑有效批準后的付款通知單填寫支票,不符本項規定的任何情況,不予填寫支票。
5、如果在取得發票之前需要預先領取支票的,應在5個工作日之內,將有關原始憑證交回財務部,予以核準報銷。支票未能按原定用途使用時,必須及時退交出納員,可根據業務需要重新辦理支票領用手續。
6、不得開具空白支票,支票的收款人、用途、金額等必須填列齊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將某項內容空置不填的,應在《用款申請單》的備注欄填寫清楚,按程序經有關領導審批后方可開具。經辦人需在支票開出后三日內將原空置項目的實際內容告知財務部。出納員負責督促相關工作。
7、 酒店的所有營業現金收入均按酒店的《營業款繳納管理制度》辦理,違反者給予處分,并追究應負的經濟責任。
8、按本管理制度存放在酒店內的周轉資金規定為:
出納備用金:僅作為本制度規定的其他備用金的報銷回填,和支付零星現金支付。
外幣兌換備用金:前堂收銀處的外幣兌換備用金,除受酒店的規定管控外,同時必須遵守銀行對代辦外幣兌換業務所訂立的有關規定,并只作為外幣兌換點的外幣兌換業務?,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收銀員找零備用金:各收銀處的找零備用金,只作為收款業務中找零給客人的專用備用金,并應按規定在每班交接班時,由交接雙方核點交接,不得截留滯交。
郵資備用金:前堂部接待處的郵資專用備用金,允許以郵票和現金的形式同時保管,但只用作提供給客人的代郵服務專用,不得挪作其他用途。現金和郵票的總和應與備用金規定的固定額度相符。
采購部備用金:采購部的備用金,規定只作為解決酒店零星采購,業務急用所需。
專用備用金:經總經理和財務經理的同意,在特殊情況下個別部門可獲撥留不超過人民幣壹仟元的臨時專用備用金。在事情辦理完畢后或被通知回繳時必須即時交回。
9、所有備用金包括出納的備用金均采用隨用隨報的回填辦法控制。除出納的備用金按實際支付后,并經批準開出支票由銀行賬戶存款回填補充外,其他備用金以報銷方式回填,報銷均應在指定辦公時間內,在出納的辦公室辦理回填手續。辦理回填手續應在5個工作日以內,所有備用金均采用報銷回填的定額控制方法,使備用金固定在規定的額度,不得隨意增減,所有備用金額度的變更,均須獲總經理和財務經理批準。
10、 酒店所有費用的報銷,均須經部門經理同意,加簽后送財務部辦理審批手續,經獲批準后在出納處領取或退繳現金。
11、 現金借款。
公司嚴格控制現金借款。確因業務需要而必須借款時,借款人應填寫《借款申請單》(一式三聯,見附表一),公司人員借款由總經理審批。借款1萬元以下由總經理審批,借款1萬元以上及公司總經理本人借款由董事長審批。
借款人申請臨時借款時,應填明估計還款日期。除特殊情況外,一般借款不得超過25個工作日。出納員應及時向財務經理報告借款逾期未還情況,并向借款人發送暫借款催款單。接到催款單后既不說明原因又不歸還借款者,財務部有權扣發其工資,直至結清借款為止。結清借款前不再給予第二次借款。
第三節 用款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支付酒店改建項目、日常大批量采購以及大額的費用支出,零星的費用采購或費用的開銷,另訂立報銷制度。
(一) 、用款分類。本用款管理制度將用款項目劃分為五類:
1、建設項目。包括工程項目、設備的大修。
2、購買固定資產。
3、特殊費用項目。包括差旅費每次超過5千元、業務招待費和禮品費每筆超過2千元、公益贊助費、訴訟費、評估費
4、日常經營項目:工資、能源、辦公、成本等日常經營活動的必需費用。
5、財務類支出。包括銀行貸款利息,代收代付款,支付供應商貨款等。
本用款管理制度未涉及的支出項目,有合同的,按合同所規定的程序付款;無合同的,相關責任部門必須提交相應的專題報告,報送總經理批,審批后予以付款。
(二) 、用款的管理
1、建設項目合同款項的支付
(1) 經辦部門根據合同條款以及項目的進度情況,填寫《工程項目審價報告書》,經由合同部、監理公司審核確認后,連同《用款申請單》一起上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批示付款意見后,財務部簽字后對外支付
(2) 用款達100萬元以上的,需要報集團總裁審批。
2、購買固定資產及日常經營用品及日常費用
(1) 開業定購的固定資產和用品,在預算的范圍內,擇優與供應商簽訂合同,根據合同的支付條款,如果是預付款,由經辦部門填寫《用款申請單》,經總經理批準,財務部門支付款項;如果是貨款,財務部根據驗收記錄和發票的收取情況,支付款項(購買固定資產需要行政部向銀河集團公司匯報)。如果用款達100萬元以上的,需要報集團總裁審批。
(2) 使用部門根據營業情況,對需新添置的固定資產,提交報告,連同《用款申請單》送財務部;對于日常經營用品的支出,只需要提交物品申購單;對于日常費用按相關定額或要求,填寫《用款申請單》;送財務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批準后的進行采購或付款。
(3) 設備大修計劃首先報總經理審批,根據維修情況和合同付款的要求,填寫《用款申請單》附審批報告一份副本,經總經理批準后付款。
3、特殊費用項目用款
特殊費用的用款,應由經辦部門提交報告,報總經理批準,批準后填寫《用款申請單》,連同批準后的報告送財務部,完成付款審批手續后付款。如差旅費每次超過5千元、業務招待費、禮品費每筆超過2千元,依照集團有關規定送總裁審批。
4、日常經營費用
按采購制度進行(祥見《采購制度》)。
5、財務類支出
(1) 財務類費用依照有關合同或規定,填寫《用款申請單》,報總經理批準,批準后付款。
(2) 月結的供應商貨款,根據驗收單,核對清楚后,報總經理批準,批準后安排付款。
(3) 月結的供應商貨款,根據驗收單,核對清楚后,報總經理批準,批準后安排付款。
第四節 營業款繳納管理制度
酒店對營收現金采用錢、帳分途的管理方法,有關控管方法按以下程序執行,所有操作人員均應絕對遵守本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違反者將受紀律處分,以至追究法律和經濟責任。
1、前堂收銀員、餐廳和其他營業點的收銀員均應在下班時將該班次的賬單點算清楚,并完成各該班的營業收入報告。賬單和有關報告應于下班后第一時間交到指定的辦公地點,以便在初步核查后轉夜班審核組進行隨后的帳務工作,F金部份應于下班前,在見證人的見證下投入投放式保管箱內。
2、每一班次的收銀員在完成帳表的核查工作后將其所持現金中,屬找零備用金的部份取出,清點清楚后移交到下一更收銀員,如屬于最后班次(除大堂外),即將其交到指定的保管處。在減去找零備用金的額度后即屬于該班次的現金收入,則按上述的規定,投入投放式保箱內。
3、每班的現金收入必須與該班的營業報表內所統計的現金銷售額相吻合。如有任何差異應即時查明,差異部份不論是超出或是短款均應如屬填報,記錄在收銀員報表內的現金超短欄內上報,不得隱滿。如投款包含了找零備用金,也要清楚地記錄在繳納袋上,同時在交班記錄本上注明,方便下一班次同事接收。
4、現金收入應在該班當值的前堂收銀員當面見證,點算清楚后(假設條件許可,以下相同),隨即在繳納封袋上如實填寫清楚,并在袋口騎縫加簽,然后即時投入投放式保險箱中。收銀員和見證人均須在投繳記錄簿上同時加簽。所有封袋必需使用香糊,或膠水封口,不準使用透明膠或訂書機釘上作為加封,未依循本項規定進行者,除對因此引起的所有后果負全部責任外,并將被視作蓄意違反本管理辦法,遭受紀律處分。
5、所有投繳事項必須即核、即簽、即時投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繳款人和見證人均有責任監督對方按本規定的條款完成規定的事項和核簽,對不按規定操作而引致的后果,雙方均負同等責任,受同等處分。
6、對于不按規定要求,在沒有見證下,獨自封袋投箱者,除此而引致的后果全部由其個人負責外,還應按違反規章制度論處,初犯者予口頭警告,蓄意再犯者給予書面警告,以至最后警告。
7、繳納人和見證人不按規定,沒有當面點核,或不認真點算清楚而造成的過失,按第6項的規定同等處分。
8、收銀繳納登記簿的每一欄,均應按規定的內容和格式完成要求填入的資料填寫,并在規定的欄目位置加簽,不得有遺漏、錯填。其中因錯寫需要更正的,應用橫線畫去,再在其上方寫上正確數據,然后由繳納及見證雙方加簽,違反本項規定者按與第6項相同的程度給予處分。
9、所有收銀員必須辦妥繳納現金收入,并完成各該班次的報表及賬務后,方可下班。大堂的每一班次的當值人員均應對收銀員繳納登記簿進行檢查,并對出現不完善的情況即時查明原因,并將情況通知在班的上一級主管人員,若當時未有直屬上級主管時,應向當時財務部在酒店當值的其他人員報告。
10、 收銀繳納登記簿所登記的繳納封的數量及繳納封中是否有破損的情況,由出納在第二天與見證人共同打開保險箱取出繳納封袋時按實填寫。實際數量或封內的繳款如與登記簿所載情況有出入時,若當時辦公室還有第三者在場時,應請第三者(前臺收銀處24小時均有人員當值)作證,并在第一時間報告上級主管處理。
11、 若當天所有繳納封均未有破損時,破損封數目的欄位應加“/”斜線刪除。若有封袋破損時,應將該等破損封袋的情況注明,并按10項的規定處理。
12、 出納及見證人均須在登記表上加簽,任何一方漏,另一方未能予以提醒,均屬疏忽責任。
13、 收益審核每天均應在出納完成繳款點算后,檢查經出納和見證人加簽的登記簿,并與收入報告的現售總額核對。保證該天的現金收入確已無誤入庫。如有差異應即時與出納共同查明原因。切不可拖延,以致增加核查的難度。
14、 出納在點算所有繳款后,應將各項收銀員的繳款情況,據實在出納的每日現金日報表內加以記錄,并將副本送審核組作賬務處理。
15、 收銀員繳納報告(繳款封)應予保存不少于12個月,收銀繳納登記簿應予保留少于18個月。出納每日現金日報表應作為輔助帳表并由出納加以保管。
16、 收益審核應對在崗收銀員進行不定期的現金(包括備用金和當時的營業現金)檢查,所有檢查均應按營業情況考慮,避開高峰期,在不預先通知的情況下進行。此項檢查每月應進行2次以上。
17、 各項檢查均應留有記錄,記錄應有檢查人和收銀員雙方的加簽,以確證當時的檢查結果。為保證檢查在公正和認真的情況下進行,所有的現金檢查,均應具備第三者作為見證,整個檢查過程應在見證人監督下進行,并由見證人在雙方人員在檢查記錄上加簽后,最后加簽證明。
18、 營業的各種報告及營業帳單,在下班后交到夜審辦公室。
第五節 報銷管理制度
第一條 單據的處理
1、所有申請報銷的支出經過完整的驗收、審核、批準手續,方可報銷。經手人、領導批準、財務審核原則上不能有同一人重復的情況。不準自審、自批自己開支的費用,一律報上一級核批(如,副總經理的支出報總經理核批,總經理的支出由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核批)。
2、所有開支一律須經有關領導審批、指定的財務人員復核后方能付款。
3、所有申請報銷的支出必須附有正確及有效的票據來證實支出,依據必須是正本,并加蓋對方發票章,復印件將不受理。發票、信用卡支付存根聯、收據或其他證明文件必須粘在報銷憑證后。如果是報銷采購物品的,在有保修單、說明書的情況下,也應附上。
4、各人自行支付、報銷自己發生的費用。多人參如的活動(如用餐、乘坐出租車等),應由其中職級最高者報銷。
5、對員工實行現金周報制度。上周發生的各項現金報銷費用,應于本周內一次性填寫“現金報銷報告”辦理報銷手續,一般不允許跨月報銷。報支差旅費者,必須在出差回來后兩星期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財務部實行每周兩次報銷單據,時間分別為每星期二上午、星期四上午,除此以外的時間一般不受理報銷申請。對外(指外單位及外部人士)付款不受報銷時間限制。
6、報銷申請人首先將所有發票整理分類。定額小尺寸發票(如車票、餐飲發票)應分類粘貼在一張或多張票據粘貼單上,并在粘貼單上注明該類發票的張數及金額。購物發票應有手續完整的驗收單、發票、保修單(保修單是附上,而不是粘上);車票、機票上應注明起訖地點、時間;所有接待、應酬費用必須每次結賬,不可以月結的形式報銷。在填寫《現金報銷單》時要包括:姓名、部門、用途、金額、附件張數等,經部門經理審核后,送財務部審核員辦理報銷手續。
7、審核員核對金額是否準確、是否符合公司規定的開支標準、各類審批手續是否適當、單據粘貼是否規范等等。如果有疑問,或發現不應報銷的項目,應及時向申請人落實及說明。審核員審核無誤,經財務經理審批后,按審批權限規定,呈送總經理/副總經理審批。未經財務部審核員、財務經理簽署的報銷單據,不得送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審核員一般應在三天內辦妥審批的手續,并交由出納員付款。
8、出納員應及時通知報銷申請人領款,付款時收款人應在收款欄簽名及填寫日期。付款之后出納員應在發票、《現金報銷單》蓋上“現金付訖”章。
第二條 本地差旅費
1、報銷市內交通車(船)費時,應在報銷報告附件上注明每次行程的事由、起止地點及費用。
2、嚴格控制市內的的士費報銷。市內辦事搭乘的士,應取得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經理的批準,方可報銷。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將從嚴處理。如沒有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凡搭乘“的士”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現金報銷實行周報制度,即上周發生的各項現金報銷費用,應于本周規定的時間內辦好報銷手續。差旅費填于《現金報銷單》, 經審核簽批后于每周規定的報銷時間交財務部報銷。一般不允許跨月報銷。
4、出差并當天往返的視同市內出差辦理,不能當天往返的作為異地出差。
第三條 外地差旅費
1、出差審批
1) 所有業務到外地出差,必須由員工本人填寫《外地出差申請表》經部門經理審核后,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方可出差外地。
2) 《外地出差申請表》一式二聯:行政聯及財務聯。在出差前2天,必須把手續完備的申請表行政聯交行政部考勤及訂票等使用,而保留財務聯直到報銷為止。
2、出差補貼/費用報銷標準(包括住宿、交通、伙食等)規定:
住宿費標準、伙食補貼標準:
1) 交通工具:機場至市區往返乘大巴,市區可以乘坐出租車。
2) 長途旅行一般乘坐火車或汽車,夜間乘車每夜補貼25元。
3) 補貼天數的計算辦法:以機票/車票時間為準,出發當天,在12點之前出發的算1天,12點之后出發的算半天;返程到達當天,不計算補貼天數。
4) 出差人員趁出差方便,經上級主管批準就近回家探親、辦事,其間的交通費自理,并且該期間不享受出差補貼。
5) 除以上規定外,出差人員不享受任何其他出差補貼。
3、差旅預支款項
1) 對需預支款項的,需填寫《借款申請單》,列明有關事項,由上級領導(部門經理或以上)審核,總經理及財務經理批準。批準時必須評估所需的款項與出差期及目的是否合理。
2) 每一次預支金額不高于人民幣5,000元。
3) 所有借款須在1個月內必須報銷及結清,以《現金報銷單》送達財務部為準。確有特殊情況要延期,必須在到期前到財務部說明情況,方可延期。員工報賬時不退還《借款申請單》,由財務部開給申請人收款收據。
4) 申請借款時,須附審批手續完整的《外地出差申請表》復印件辦理。
5) 財務部必須及時記錄所有預支款項,確保沒有久未退還的預支款項。
6) 在旅途中尚未使用的預支款項應在報銷時交還財務部,禁止把款項保留或轉至其他員工。
7) 預支款項退還財務不應用委托他人傳遞的方式,若款項遺失,一切后果自負。
4、交通工具
1) 選擇最經濟的交通工具是公司所需求的。
2) 限制乘坐飛機、火車軟臥。普通員工需要乘坐飛機、火車軟臥,應事先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別批準。
3) 經理及以上人員出差可乘坐飛機、火車軟臥。
4) 機票/車票/船票的訂購必須向指定的代理訂取。
5) 不使用的機票/車票必須退回代理公司領回退款,不應保留作將來之用。
5、住宿安排
1) 酒店訂房盡可能向指定的代理訂房或使用有優惠協議的酒店。
2) 住宿費在限額內據實報銷。
3) 多人出差至同一地點,應盡量安排至少兩人住同一房間。不同級別的員工合住房間時,適用其中較高級別員工的住宿標準。
4) 到外地參加會議、培訓等活動,統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費可以據實報銷。
5) 不論是否合住房間,均應按人分別付款,分別開具住宿發票。
第四條 差旅支出報銷及結算
1) 報支差旅費者必須在出差回來后兩星期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2) 報支外地差旅費者必須附相應的《外地出差申請表》的財務聯及《出差工作報告》,詳列每天行程及出差期間工作內容。
3) 財務部應確保《現金報銷單》上的預支款項金額與《外地出差申請表》上所預支款項相符,否則不受理差旅費財務報銷手續。
4) 差旅支出報銷若不按公司的報銷程序將均不受理,此情況包括,例如:
a) 沒有填寫《現金報銷單》或《出差工作報告》。
b) 《現金報銷單》的資料不正確或沒有完全地填寫。
c) 沒有附上正本發票、信用卡支付存根聯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d) 沒有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的批準。
e) 沒有一次性將本次的所有開支報銷完畢。
第五條 與其他部門協調
1) 財務部應通知兩個月或以上尚未退還預支款項的員工,尚欠余額將會在下期工資內扣除。
2) 對于離職/解聘的員工,人力資源部/行政部必須確!峨x職手續表》中各項手續(其中包括辦理償還借支手續)已經完成才發出《員工保證金、工資領取通知書》,離職/解職的員工才能到財務部領取保證金及應領工資。
第六條 特殊情況
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履行以上條文,必須有總經理/副總經理的批準。
第六節 發票管理辦法
為使酒店對發票的使用得到有效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酒店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違反者除按違反酒店員工手冊的規定給予嚴格處分處,還將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應負責任。
第一條 開出發票
1、酒店使用由稅務機關統一的稅控發票,由指定發票管理員憑發票領購簿和規定的文件及財務專用章向稅務機關領購發票,并負責保管和控制使用,并向稅務機關報送使用情況。
2、所有發票由指定會計員設立登記本記錄和控制作用。在加蓋財務專用章后,由各崗位點的收銀員向指定會計員直接辦理領出和繳銷。
1、 收銀必須按照本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執行,并接受監督和指導,各崗位點的收銀員要嚴格遵守發票的使用和繳銷。在發現有違反規定時,應立即通知指定發票管理員協同調查并報財務部經理處理。
4、發票必須順序、按時限使用,不得折本跳頁(指:訂本式),每次打印發票后必須檢查印刷號碼與輸出號碼是否相同。
2、 發票的開具不準涂改、撕毀,如有作廢,應注明原因,整份完整保存,交回給發票管理員核銷。如發生丟失、損壞必須即時報告候查,因此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
3、 發票不得轉借、轉讓,不得為其他單位或個人代開,只能對經營業務收取款項使用。
4、任何情況不得拐帶或以任何方法將空白發票帶離酒店。
5、 發票管理員必須定期檢查發票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監督和責成完善和防止可能出現的疏漏。
6、每班次結束后,收銀員均要打印發票使用報告,附于營業收入報告之后。
第二條 收取發票
1、購買商品和其他付款事項,應向收款方向取得發票,該等發票必須具稅務機關規定的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并由收款方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并經開票人簽字方可接受。
2、發票必須符合有關稅務規定,內容不得涂改。
3、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接受,不得作為報銷憑證。
4、所收發票金額應與交易事項的金額相符,在正常情況下,發票應直接開給酒店。如有特殊情況,應具報告說明,并經財務經理批準,方可給予報銷。
5、發票的商品或服務內容應與交易事項相符,不得串通開票單位虛構作假,以相同金額發票抵充頂替。
6、財務人員應以交來發票核銷各項報銷事項,審核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
第七節 支票使用管理辦法
酒店銀行賬戶的提存和支票使用采用雙簽和加蓋專用印鑒的多控方法,確保銀行存款和支票使用得到合理和有效的監控:
1、 銀行賬戶的款項提取須由總經理(或他的代表)和另一位經授權人員蓋章,并加蓋酒店的財務專用章方可提取。
2、 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經理保管;支票由出納保管。在任何情況下對未具備經財務經理批準的有效支取憑證下,不得填制任何支款支票。
3、 支票由出納憑留存銀行印鑒從銀行領出后,由出納登記保管,并憑有效批準的《用款申請單》填寫支票。不符本項規定的任何情況,不予填寫支票。付款后在《用款申請單》上蓋“銀行付訖”章。
4、 付款要求通知單由要求付款人按要求填寫,內容包括收款單位/收款人名稱;大、小寫金額;付款方式;要求付款原因,經部門經理核實加簽后,聯同有關憑據送財務部進行財務審核。通過財務審核的《用款申請單》由財務部送呈總經理批準,最后轉出納填寫支票。對不符合財務審核要求和不獲批準的《用款申請單》,在注明緣由后,退回原提出付款要求部門。
5、 出納必須嚴格要求保管和開出支票,對未經批準的付款要求不得開出支票。
6、 開出的支票必須寫明收款人或收款單位的名稱、金額、日期和用途。不得使用空白支票作任何用途,或將空白支票帶離酒店。
7、 因業務確有所需,不能確定實際金額的情況,允許在填寫收款人,及用途后,開出限額支票。按本項規定開出的支票,領出支票人必須在2個工作天內,將使用情況報回出納,辦理財務手續。
8、 支票必須使用墨汁或炭素墨水填寫。金額、用途和收款人不得涂改,其他事項的更變,必須加蓋與留存銀行印鑒一致的印鑒。
9、 因故取消或作廢的支票必須注明原因,并在支票上明顯位置,用大號字標上“作廢”字樣。作廢的支票除按上述規定標注外,應按號與同號存根一并訂在存備查。
10、 支票在使用前應按銀行原裝訂本保存,不得折本使用。支票頁在使用前必須與存根聯保持原狀,不得撕離。
11、 支票本存根上的各項資料應與開出支票一致,各欄資料必須如實填寫,不得留空。
12、 支票必須按從銀行領出的先后次序順號使用,不得跳頁跨頁使用。
13、 已經整本使用的支票本的存根必須按票號和日期封存保管備查,并按有關制度的規定期限保存。
14、 酒店對支票的使用除須符合本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外,尚應遵守開戶銀行對支票使用的各項要求和有關守則。
15、 如當地人民銀行有訂立支票管理法則或規條的,應按有關法則和規條修訂本管理辦法。并于當月報送公司行政部備查。
第八節 收據管理辦法
收據是財務部用以記錄和證明業務事項的的書面憑證,開具收據的情況羅列如下:收取客戶的定金以后須退還得;借款人歸還借款;員工繳納的制服保管金;收回的賠償款;收取支票、發票等一些重要的憑證資料;代收代之的款項;預收款。
1、確保開具收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未發生業務時不得開具,
2、酒店營業收據應確保合法有效,并由專人保管、領用、發放。
3、收據填寫要求項目齊全、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復寫,內容一致,
4、因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開錯的,要加蓋“作廢”章,并將全部聯次與存根訂在一起,不可私自銷毀。
5、開具收據應使用中文,可同時使用英文。
6、不得私自轉借、轉讓、涂改或擅自銷毀收據。收據使用完畢后,應及時把收據存根交回管理人統一保管。
7、收據按號碼必須連續使用。
8、所領用收據出現問題,由責任人承擔。
第九節 收銀員編班制度
為了管理好收銀的工作,建立編更制度,編更制度是根據營業運作需要而制定的,要求在月末制定下一個月的上班更次,首先由收銀員個人根據休假數量,提出休息請求(一般要求假期當月處理完畢,不累計到下個月,如由于營業需要可以調整),再由編更負責人綜合情況,制定下月更期表,具體要求如下。
1、排班表制定后,若有需要更改或臨時調更,需請示領導批準。
2、請休病假、事假的,需要出示醫生開具的病假單或請假條,并經批準。
3、若因個人原因,需提前下班或推遲上班的,需經批準方可執行,欠下的時間,以后補回。
4、在工作未完成時,不得無故提前下班、早退。
5、在每個月的排班表制定前,若員工有需要申請假期的,需提交申請條,并交財務領導批準后,方可作準。
6、當班人員負責起當班所有應付的工作責任。
7、如遇上與人事部相關制度相抵觸的,以人事部的相關制度作前提,作出修訂。
第十節 各種消費券(卡)管理
在酒店用于替代現金支付住宿或餐飲等其他服務,包括免費的消費憑證。
1、 酒店發出的消費券僅限用于自身酒店內。
2、 消費券上必須注明可消費金額。
3、 消費券不能兌換現金,并且未使用的價值不被償還。
4、 消費券必須在消費前出示。
5、 消費券上必須注明有效使用期限,過期作廢。
6、 所有消費券由財務部按序號控制并保存。
7、 所有消費券的使用需經財務部蓋章后,方可生效。
8、 酒店員工不能使用消費券,特殊情況例外。
9、 消費券在申請或發放中,不得作假或發放與此無關人員,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10、 免費的消費券上須注明,如持券人到酒店消費,需提前預訂,以視客房及餐廳的消費安排情況
11、 申請免費消費券,應事先填寫申請表,注明時間及原因,而后經部門經理及總經理批準。
12、 任何消費券如延期使用,需由財務經理和總經理同意,并在消費券上簽字確認,在原來的消費券上注明延遲的日期,方可生效。
13、 所有消費券均由財務部保管、發放,任何部門需要領取消費券時,由財務部負責保管人員登記消費券號碼、領取日期等資料,并由領取人簽收。
14、 消費券根據其發放的性質,相應作帳務處理。
15、如果為IC卡,亦由財務部控制,包括:制卡、更換、充值等等。
第十一節 酒店的交際宴請
是指酒店有權限的人員根據工作需要而在餐廳宴請消費。
1、 所有高級部門經理、被授權的部門經理和員工允許宴請客人。
2、 宴請申請單應提前申請,申請人必須填寫宴請申請表,注明申請人、部門、宴請日期、地點、人數、預計金額、被宴請人及理由等詳細內容。
3、 宴請必須事先經申請人的部門經理批準后經總經理審批。
4、 所有食品及飲料均以實際消耗按餐牌及酒牌單價記錄,實際發生金額不得超過預計金額的10%。
5、 未及時提供宴請單者,必須在24小時之內主動交與財務日審。
6、 所有宴請原則上應在酒店內進行。
7、 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特別批準方可在店外宴請,事后同樣補宴請申請單。
8、 如違反宴請規定而執行或經催促仍未補填宴請申請表,其費用將從宴請人的工資中扣除。
9、 各享有宴請權的員工應自律地控制成本。
10、 日審人員應每天登記酒店員工宴請明細匯總表。
11、 如果有定額的,超出定額部分由個人承擔,承擔部分是否折扣,另外制定。
第十二節 采購制度
采購制度的大原則是:先審批,后購買;先驗收,后付款。
為了加強酒店的成本控制,壓縮不合理的費用支出,特制度本制度。
(一)、請購制度
1、部門每月做好日常物品的采購計劃,填寫《采購申請單》后,部門負責人審閱后,送行政部審批,超越行政部審批權限的,應送總經辦審批。
2、在計劃外和超計劃的采購,要由總經辦審批。
3、部門對于固定資產的申購,要按實際情況,提交扼要的報告,說明有關情況,由總經辦審批。
4、更換原有的設備,要有專業部門的意見書。
5、一些特殊設備申購,涉及多個部門的,要互相進行溝通,完善方案。
(二)、采購實施
1、 采購物品由采購部負責,如是專業用品,應有相關的專業人員陪同。
2、 專用物品、常用用品的采購一般通過供應商送貨,并有一定范圍的詢價,選定兩家以上的供應商。
3、 固定資產的采購必須采取比價的方式進行,擇優購買。(參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有關固定資產的采購部分)。
4、 采購物品先急后緩,營業部門優先。
(三)、驗收制度
收貨必須掌握三個重要環節,即數量、質量和價格。
1、 未經批準的采購定貨單,而提前采購所列貨品,收貨部一律拒收。
2、 收貨記錄上的金額應與發票金額相符,供應商名稱應與采購申請單名稱一致。
3、 對收到的食品原料和物品進行數量盤點,收貨量應與訂購數量相同。
4、 所采購的物品和原料應符合酒店質量要求,不合乎要求,收貨部有權拒收。
5、 實行雙重驗收制度,收貨部為第一驗收人,使用部門為第二驗收人,必須各負其責。
6、 貨品驗收后的收貨單必須加蓋收貨章。
7、 收貨記錄必須有收貨人、倉管員或使用部門雙方簽字,方可生效。另外,貴重干貨入庫時,收貨記錄必須有使用部門的廚師長簽名確認。
8、 當天收貨記錄的匯總金額應等于收貨日報匯總表的總計金額。
9、 收貨記錄應于當天下班之前交與成本部審核入帳,確認無誤后,轉交應付部復核。
10、 工作時間以外,如使用部門需要的緊急貨品,由使用部門通知采購部,貨到后,由使用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驗收,同時填寫相關的收貨證明,簽名后交給采購員,并在收貨部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齊相關手續。
11、 購買的物品如果有保修單、說明書的必須收齊,送成本部資產管理員。
12、 固定資產還要按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操作。
(四)、采購貨款付款制度
第三條 凡購買“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資產”的,均應先由行政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分別辦理“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資產”登記驗收手續,然后再履行審批程序,辦理付款或核銷。
第四條 供應商采取月結方式進行,經過對賬確認后,按計劃支付貨款。
第五條 貨款以銀行轉賬的形式為主。
第六條 采購員一般采取每星期一次結算貨款,不能滯后,報銷時應分門別類進行報銷。
第七條 報銷時如有借款,同時還款手續。
第八條 付款時審核:發票是否完備,是否在計劃期限,是否有完善的驗收手續(包括:驗收單、保修單),是否經有關領導批準。
第十三節 倉庫管理制度
1、 酒店倉庫分別存放餐料和物料等用品,必須有效劃分和管理,編排位置代碼方式,方便管理。
2、 倉庫門口必須放置干粉滅火器兩瓶。易燃品單獨存貨。
3、 每日由倉庫保管員去前臺領取倉庫鑰匙。檢查封包鑰匙信封是否開啟。
4、 如封包鑰匙被開啟,請通知財務經理。同時檢查倉庫貨物存放情況是否異常。
5、 出庫入庫餐料及物料,必須立刻登記進電腦,倉管員并在單據上簽字。
6、 每日檢查餐料是否有過期、變質,發霉等情況。對快過期餐料要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使用部門。
7、 每日檢查存貨情況,及時填寫《采購申請單》補充存貨。
8、 每日關倉之前整理物貨堆放,清潔倉庫衛生,關閉電源。
9、 倉庫鑰匙必須使用信封包裝封存,由庫管員在信封封口簽字并住明日期。關倉后保存在前臺鑰匙箱并登記在冊,
10、 每月末倉庫由財務經理組織和監督貨物盤點,并記錄《倉庫盤點表》。成本控制負責核對盤點數量是否一致。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財務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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