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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法律事實務》必做習題
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各位考生整理了一些關于法律實務的基礎練習題,希望對大家有用,更多試題可以關注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1.企業法律顧問制度是一系列制度的總稱,其中( )在企業法律顧問制度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A.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制度
B.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制度
C.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
D.企業法律顧問評議制度
【答案】C
【解析】從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組織結構可以看出,企業總法律顧問的設立,對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完善,企業法律事務機構及法律顧問作用的發揮,具有重要的促進和保障作用。企業總法律顧問的設立,使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權力機構,與企業法律事務機構及法律顧問之間,形成了組織上固定的聯結,因此企業總法律顧問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
2.甲公司出資20萬元、乙公司出資10萬元共同設立丙有限責任公司。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在丙公司經營過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東地位通過公司決議讓丙公司以高于市場同等水平的價格從丁公司進貨,致使丙公司產品因成本過高而嚴重滯銷,造成公司虧損。下列各項中正確的是()。
A.丁公司應當對丙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B.甲公司應當對乙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C.甲公司應當對丙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D.丁公司、甲公司共同對丙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答案】C
【解析】《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本題中,甲公司作為丙公司的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丙公司造成損失,其應當對丙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甲與乙兩人達成仲裁協議,約定雙方如就父親的遺產發生爭議,則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并將自動履行其裁決。后雙方在父親的遺產繼承問題上發生爭議,則雙方解決爭議的可行法律途徑是()。
A.只能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B.只能申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C.既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也可以申請仲裁
D.只能申請雙方或一方住所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答案】A
【解析】《仲裁法》第三條規定,下列糾紛不能仲裁:①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②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本案中,雙方約定的仲裁事項是遺產糾紛,不屬于仲裁的范圍,該仲裁協議無效。本題是由于繼承而產生的糾紛,其不能通過仲裁而只能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A建材公司與B倉儲公司簽訂一份倉儲1200立方米木材的合同,由于B公司內部管理制度不嚴,夜間巡邏人員抽煙不慎引起火災,導致A公司倉儲的木材全部被燒毀,雙方為解決該木材被燒問題發生爭議,可以采取的方法是()。
A.只能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B.只能訂立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C.如果訂立仲裁協議,應當申請仲裁
D.即使訂立仲裁協議,也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
【答案】C
【解析】《仲裁法》第四條規定,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以受理。《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以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5. A公司與B公司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了糾紛。按合同中的仲裁條款,A公司向某甲仲裁委員會提交了仲裁申請。則該仲裁庭的組成方式可以有()。
A.由雙方當事人各自選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
B.三名仲裁員皆由當事人共同選定
C.三名仲裁員皆由當事人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
D.雙方當事人各自選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
【答案】ACD
【解析】《仲裁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由3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各自選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員是首席仲裁員。當事人約定由一名仲裁員成立仲裁庭的,應當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
6.甲縣的電熱毯廠生產了一批電熱毯,與乙縣的昌盛貿易公司在丙縣簽訂了一份買賣該批電熱毯的合同。丁縣居民張三在出差到乙縣時從昌盛貿易公司購買了一條該批次的電熱毯,后在使用過程中電熱毯由于質量問題引起火災,燒毀了張三的房屋。張三欲以侵權損害為由訴請賠償。下列法院對該糾紛沒有管轄權的是()。
A.甲縣法院
B.乙縣法院
C.丙縣法院
D.丁縣法院
【答案】C
【解析】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本題中,甲縣是產品的制造地,乙縣是產品的銷售地,丁縣是侵權行為地,此三個縣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7.張某將鄰居李某和李某的父親打傷,李某以張某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院受理該案時,李某的父親也向法院起訴,對張某提出索賠請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親的起訴,在征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決定將上述兩案并案審理。在本案中,李某父親的訴訟地位是()。
A.必要共同訴訟的共同原告
B.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C.普通共同訴訟的共同原告
D.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答案】C
【解析】本案中張某對李某及其父親的人身侵害不是同一個訴訟標的,雖然侵權主體都是一樣的,但是被害人是不同的,實際上客體是兩個行為,因此訴訟標的屬于同一種類,只能是普通的共同訴訟。
8.甲對乙提起的返還借款的訴訟,就乙向甲借款事實的證明,根據民事訴訟理論,下列各項屬于直接證據的是( )。
A.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時出具的借據的復印件
B.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銀行卡轉款的銀行憑條
C.甲的朋友丙向法院提供的曾聽甲說乙要向甲借錢的證詞
D.甲的同事丁向法院提供的曾見到甲交給過乙錢的證詞外語學習網
【答案】A
【解析】直接證據是指能夠單獨、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A項的“借據的復印件”,雖然其證明力比原件的證明力小一些,但是其能單獨、直接證明借款事實,屬于直接證據。B項的“銀行卡轉款憑條”、C項的“曾經聽說的證人證言”、D項的“曾見到甲交給過乙錢的證詞”都不足以證明乙向甲借錢的事實,不是直接證據,而屬于間接證據。
9. A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長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會中其余4名成員未出席。董事會表決之前,丁因意見與眾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會經與會董事一致通過,最后仍作出決議。下列各項正確的是()。
A. 該決議有效,因其已由出席會議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B. 該決議無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體董事表決票的二分之一
C. 該決議是否有效取決于公司股東會的最終意見
D. 該決議是否有效取決于公司監事會的審查意見
【答案】B
【解析】《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本題中,出席會議的董事有5位,符合舉行董事會會議關于出席人數的規定,可以舉行董事會會議;但是丁中途退席,導致董事會的決議實際上只有4名董事通過,不足全體董事的過半數,該決議無效。
10.甲與乙系父子關系,甲起訴乙請求給付贍養費。法院確定開庭審理后,對甲和乙都進行了傳票傳喚。但法院開庭審理時,乙未到庭,也沒有向法院說明理由。在這種情況下,法院()。
A.應延期審理
B.應中止訴訟
C.可以拘傳乙到庭
D.可以缺席判決
【答案】A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所謂“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負有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本題中,法院應該延期審理,繼續對乙進行傳票傳喚,如果兩次傳喚之后,乙仍然不到庭,則可以拘傳乙。
11.甲國有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和乙國有企業因為一批機器設備的所有權問題發生爭議。訴至法院,一審判決甲勝訴,乙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接到報送的案件之前,甲有轉移該機器設備的行為,必須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則應由()。
A.第一審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B.第二審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C.第一審人民法院報請第二審人民法院批準后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D.情況緊急來不及報告的由第一審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情況不緊急的由第二審人民法院采取
【答案】A
【解析】財產保全是指遇有有關的財產可能被轉移、隱匿、毀滅等情形,從而可能造成對利害關系****益的損害或可能使法院將來的判決難以執行時,根據利害關系人或當事人的申請或人民法院的決定,而對有關財產采取的保護措施。一審結束后二審開始前,當事人應向原一審法院提起申請。
12.大華有限責任公司準備設立分支機構,總經理向其法律顧問征求意見,下列意見中正確的是()。
A.子公司、分公司都不具有法人資格
B.子公司、分公司都具有法人資格
C.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
D.分公司具有法人資格
【答案】C
【解析】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雖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樣,但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子公司是與母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擁有或通過協議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這是子公司與分公司的重要區別。
13.下列關于當事人住所的論述,錯誤的是()。
A.法人以他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
B.公民以他的戶籍所在地為住所
C.經常居住地與住所地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
D.經常居住地與住所地不一致的,住所地視為住所
【答案】D
【解析】為使法律關系集中于一處而確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地址,是公民生活和進行民事活動的主要基地或中心場所。《民法通則》規定,公民以他的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為住所,經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
14.某企業職工進行了如下的發明創造,其中可以被授予專利權的是()。
A.甲發明了快速計算法
B.乙發現了新的數學運算規律
C.丙提出了物理學上的新定理
D.丁發明了新的汽車發動機的生產方法
【答案】D
【解析】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下列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①科學發現;②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③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④動物和植物品種;⑤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資。其中對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造專利法授予專利權。
15.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______,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______,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A.20年;10年
B.20年;20年
C.10年;10年
D.10年;20年
【答案】A
【解析】《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16.2008年3月1日,李某因家庭瑣事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和張某離婚,法院經調解使二人和好,不久李某與張某因同樣理由再起紛爭,李某欲再次提出離婚。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李某最早可在下列()時間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A.2008年6月2日
B.2008年9月2日
C.2008年12月2日
D.2009年3月2日
【答案】B
【解析】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本案中,李某以同樣的理由提起訴訟,應該在6個月之后提出,也即是2008年9月2日之后提出,法院才予受理。
17.關于企業法律顧問協會的表述,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
A.企業法律顧問協會是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法人
B.企業法律顧問必須加入企業法律顧問協會,成為其會員
C.企業法律顧問協會是企業法律顧問為實現其共同意愿按章程開展活動的行業自律性組織
D.企業法律顧問協會作為社會團體,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
【答案】B
【解析】企業法律顧問協會由企業法律顧問自愿加入。企業法律顧問可以成為企業法律顧問協會的會員。企業法律顧問是否成為其會員,要考慮企業法律顧問的意愿,自愿加入協會,而不得強迫其加入。
18.甲、乙簽訂的買賣合同約定,甲于l月交貨,乙于10月付款。在交貨前夕,甲派人前往乙處調查,取得的材料證實乙已經負債累累,根本不能按時支付貨款。甲遂暫時不向乙交貨。甲的行為屬于()。
A.違約行為
B.解除合同
C.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
D.行使不安抗辯權
【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經營狀況嚴重惡化;②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③喪失商業信譽;④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9.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發出要約,要約中表示以2000元一噸的價格賣給乙公司某種型號鋼材100噸,甲公司隨即又發了一封快件給乙公司,表示原要約中的價格作廢,現改為2100元一噸,其他條件不變。普通信件2月8日到達,快信2月7日到達,乙公司兩封信均已收到,但秘書忘了把第2封信交給董事長,乙公司董事長回信對普通信件發出的要約予以承諾。則甲、乙之間()。
A.合同未成立,原要約被撤
B.合同未成立,原要約被新要約撤回
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
D.合同成立,要約與承諾承得了一致
【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本題中,乙公司董事長未看到快件,不影響該快件的效力。《合同法》第十八條規定,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從快件到達的時間來看,本題不存在撤銷要約的問題。
20.下列人員中有權決定審判人員回避的是()。
A.審判長
B.審判委員會主席
C.庭長
D.法院院長
【答案】D
【解析】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院長擔任審判長時的回避,由審判委員會決定;審判人員的回避,由院長決定;其他人員的回避,由審判長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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