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考試全真模擬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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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項選擇題
1. 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在破產程序中,有關當事人對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定,可以上訴的是()。
A.不予受理破產申請的裁定
B.宣告企業破產的裁定
C.認可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的裁定
D.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
2. 甲公司被其債權人申請破產,人民法院受理該破產案件后發生的下列行為中,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A.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張某到A企業擔任董事
B.管理人對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而甲公司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決定繼續履行
C.人民法院中止了破產申請受理前有關甲公司一宗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
D.銀行解除了破產申請受理前甲公司被凍結的賬戶
3. 對于管理人的報酬,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參照法律規定比例在()的浮動范圍內制定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管理人報酬比例限制范圍,并通過當地有影響的媒體公告,同時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A.10%
B.20%
C.30%
D.50%
4. 甲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債權人申請破產,此前甲公司欠乙公司10萬元的加工費一直沒有支付。乙公司知道甲公司被申請破產后,遂向甲公司購買10萬元貨物,但遲遲不支付貨款。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產申請后,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乙公司可以主張以此10萬元貨款抵銷甲公司欠付的10萬元加工費
B.乙公司必須全額支付加工費,按照10萬元的債權進行申報
C.乙公司可以不用支付加工費,按照10萬元的債權進行申報
D.乙公司不得主張以此10萬元貨款抵銷甲公司欠付的10萬元加工費
5. 某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該公司發生的下列支出中,屬于破產費用的是()
A.破產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
B.因債務人受無因管理所產生的支出
C.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支出
D.管埋人依法解除本公司與A公司的合同而應支付給A公司的賠償金
6. 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下列選項中,可以不申報的是()。
A.仲裁未決的加工費
B.附期限的借款
C.有財產擔保的貨款
D.按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7. 下列關于債權人會議的說法中,符合《企業破產法》規定的有()。
A.債權人會議由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組成
B.凡是債權人會議的成員,都享有出席會議和對會議所議事項進行表決的權利
C.債權尚未確定的債權人,不得出席債權人會議
D.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不享有表決權
8. 某破產企業有12位債權人,債權總額為1500萬元。其中債權人甲、乙的債權額為500萬元,由破產企業的房產作抵押,現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下列()情形不能通過。
A.有7位債權人同意,其代表的債權額為700萬元
B.有7位債權人同意,其代表的債權額為800萬元
C.有6位債權人同意,其代表的債權額為550萬元
D.有4位債權人同意,其代表的債權額為600萬元
9. 債權人委員會由債權人會議選任的債權人代表和一名債務人的職工代表或者工會代表組成。債權人委員會成員不得超過()。
A.5人
B.7人
C.9人
D.6人
10. 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原文”規定,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和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以上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A.8%
B.5%
C.10%
D.15%
11. 通過重整計劃草案需要滿足的條件是()。
A.出席會議的同一組債權人半數以上同意重整計劃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該組債權總額的過半數
B.出席會議的同一組債權人半數以上同意重整計劃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該組債權總額的2/3以上
C.出席會議的同一組債權人過半數同意重整計劃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該組債權總額的過半數
D.出席會議的同一組債權人過半數同意重整計劃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該組債權總額的2/3以上
12. 自人民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之日起,下列作法不符合《企業破產法》規定的是()。
A.在重整計劃規定的監督期內,由管理人監督重整計劃的執行
B.重整計劃由債務人負責執行
C.債權人未依照規定申報債權的,在重整計劃執行期間不得行使權利
D.債權人對債務人的保證人所享有的權利,按照重整計劃相應調整
13. 某破產企業的債權人有9人,債權總額為3000萬元。其中有2位債權人的債權900萬元由破產企業的財產作擔保,債權人未聲明放棄優先受償權。在討論和解協議時,如果全體債權人都出席了會議,下列情形可能通過決議的是()。
A.有3位債權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為1200萬元
B.有3位債權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為1500萬元
C.有4位債權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為1200萬元
D.有5位債權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為1500萬元
14. 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款項中,應當從破產財產中最先撥付的是()。
A.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B.破產企業所欠稅款
C.銀行貸款
D.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15. 破產分配后,債權人未受領的破產財產分配額,管理人應當提存,債權人自()仍不領取的,視為放棄受領分配的權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將提存的分配額分配給其他債權人。
A.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滿2年
B.破產終結之日起滿2年
C.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滿2個月
D.破產終結之日起滿2個月
16.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出賣人已將買賣標的物向作為買受人的債務人發運,下列做法中正確的是()。
A.出賣人不可以取回在運途中的標的物
B.出賣人應按其貨物價格向債務人申報債權
C.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價款,請求出賣人交付標的物
D.出賣人應按其貨物價格請求債務人賠償損失
17. 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對企業破產案件實施管轄權的法院是()。
A.債務人住所地法院
B.申請人住所地法院
C.企業破產財產所在地法院
D.債權人和債務人協議選擇的法院
18. 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國有企業破產屬政策性破產,不適用《企業破產法》
B.金融機構實施破產的,由國務院根據《商業銀行法》等法律另行制度破產實施辦法,不適用《企業破產法》
C.民辦學校的破產清算可以參照適用《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
D.依照《企業破產法》開始的破產程序,對債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的財產不發生效力
19. 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債權人可以行使抵銷權的是()。
A.甲享有債務人120萬元的債權,同時又是債務人股東,在債務人破產時,甲尚有100萬元的分期出資額未繳納
B.乙享有債務人120萬元的債權,但在聽說債務人申請破產后,購買了債務人100萬元的貨物并拒絕支付貨款而形成債務
C.丙應付債務人100萬元的貨款,在債務人破產申請被受理后,從另一債權人手中以六折的價格買入了100萬元的債權
D.丁應付債務人100萬元的貨款,在債務人的破產申請被受理后,繼續向債務人提供了100萬元的貨物,未能及時收到貨款而形成債權
20. 甲企業與乙企業發生債務糾紛,甲企業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二審判決結果為甲企業勝訴,依照甲乙兩企業之前所簽訂的協議,乙企業需要向甲企業支付貨款連同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共13萬元,判決書已經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在乙企業執行判決之前,人民法院受理了乙企業的破產案件,關于甲企業債權申報確認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甲企業的13萬元債權需要經過管理人審查確認
B.甲企業的13萬元債權需要經過人民法院審查確認
C.甲企業的13萬元原則上不在審查確認之列,應直接列入債權確認表中
D.甲企業13萬元債權無需申報即可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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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項選擇題
1. 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下列選項中,構成該項優先受償權的有()。
A.破產人為他人債務提供的保證擔保
B.破產人為自己的債務提供的質押擔保
C.破產人為他人債務提供的抵押擔保
D.第三人為破產人的債務提供的抵押擔保
2. 甲委托乙企業保管某件珍貴的書畫。在乙企業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并被受理后,甲欲取回其書畫時才發現,該書畫已被乙企業以100萬元賣出,關于該情況,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A.甲的取回權消滅
B.甲可行使取回權,直接從乙的破產財產中取走100萬元
C.甲可以以物價即直接損失額作為破產債權要求清償
D.甲可以取回50萬元,剩余的50萬元只能申報破產債權
3. 根據我國《破產法》的規定,破產界限的實質標準是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下列情形中,可以界定為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有()。
A.債務人不能以財產、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式清償債務
B.債務人停止支付到期債務并呈連續狀況
C.債務人資不抵債
D.債務人對主要債務在可預見的相當長時間內持續不能償還
4. 下列關于破產清算與民事執行制度特征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民事執行程序中的債務人通常具有清償能力,但拒不履行義務,所以需要強制執行
B.民事執行是為申請執行的個別債權人的利益進行的,破產清算則是為全體債權人的利益進行
C.破產是對債務人財產法律關系的全面清算與執行,破產宣告后,破產人為企業法人的,將終結其商事經營活動,并使其喪失民事主體資格
D.民事執行的范圍則僅限于與所執行債務相關的財產,且不涉及民事主體資格問題
5. 下列關于破產債權確認說法中,正確的有()。
A.債權人申報的債權需要經過審查確認后才能在破產程序中行使權利
B.管理人負責對債權申報進行登記造冊和審查
C.經核查后仍存在異議的債權,由管理人裁定該異議債權是否列入債權表內
D.管理人依法編制的債權表,應當提交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審查
6. 假設人民法院于2011年9月10日受理甲企業法人破產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產宣告裁定。在破產企業清算時,下列選項中,相關當事人不能依法主張抵銷的是()。
A.甲企業的債務人乙,在2011年9月30日時取得了對甲的債權
B.甲企業的債權人丙,在明知甲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事實的情況下,于2010年10月10日對甲企業負擔債務
C.甲企業的債務人丁,于2010年9月1日取得了對甲企業的債權
D.甲企業的債權人戊,于2010年9月5日取得了對甲企業的債務
7. 某公司被宣告破產后,下列選項不屬于破產財產的是()。
A.基于租賃合同使用的廠房
B.基于加工承攬合同而占有的他人的財產
C.基于保管合同被他人留置的設備
D.基于贈與合同獲得的汽車
8. 新《企業破產法》施行后,破產人在新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職工的下列費用,未能足額清償的,以規定的特定財產優先于對該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受償的有()。
A.傷殘補助
B.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
C.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醫療保險
D.房租補貼
9. 關于和解的申請,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債務人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請和解
B.債務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和解
C.債務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向法院申請和解
D.債務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不能向法院申請和解
10. 某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被債權人申請重整?梢猿蔀橹卣媱澆莅钢贫ㄈ说挠()。
A.債務人
B.債權人
C.管理人
D.投資人
11. 在重整期間,下列表述符合《企業破產法》規定的有()。
A.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的擔保權一般應暫停行使
B.債務人的出資人一般不得請求投資收益分配
C.債務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般不得要求發放其報酬
D.債務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般不得向第三人轉讓其持有的債務人的股權
12. 下列選項中,屬于債權人委員會職權的有()。
A.決定債務人的日常開支
B.監督債務人財產的管理和處分
C.監督破產財產分配
D.提議召開債權人會議
13. 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當召開債權人會議的情形有()。
A.人民法院認為必要時
B.管理人向債權人會議主席提議召開時
C.債權人委員會向債權人會議主席提議召開時
D.占債權總額1/6的債權人向債權人會議主席提議時
14. 關于管理人或者債務人依照破產法規定解除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對方當事人可以以因合同解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申報債權
B.申報的債權以實際損失為限
C.違約金不得作為破產債權申報
D.定金按照定金罰則以雙倍數額申報破產債權
15. 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未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對于()沒有表決權。
A.選任和更換債權人委員會成員
B.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
C.通過和解協議
D.通過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
16. 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受理了甲企業的破產案件。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以下各選項中,屬于共益債務的有()。
A.同年7月,破產管理人在執行職務的過程中,致人損害產生的債務
B.同年5月,甲企業廠房失火,導致隔壁家具店的高檔木材全部燒毀,由此產生的債務
C.同年12月,破產管理人應獲得的報酬
D.同年12月,甲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其員工的勞動報酬
17.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1年內,涉及債務人的財產的行為,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這些行為包括()。
A.轉讓財產
B.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
C.放棄債權
D.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
18. 根據《企業破產法》規定,下列關于管理人的說法正確的有()。
A.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B.債權人會議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更換管理人
C.管理人向債權人會議報告工作
D.管理人應當列席債權人會議
19.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裁定送達債務人之日起至破產程序終結之日,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應承擔的義務有()。
A.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財產
B.列席債權人會議并如實回答債權人的詢問
C.未經人民法院許可不得離開住所地
D.破產清算前不得新任其他企業的董事,但可以擔任其他企業的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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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綜合題
1. 西日貿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貿易公司”)系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別出資300萬元和200萬元設立,貿易公司實際到位的注冊資本為400萬元,甲公司尚有100萬元出資因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期限未到期而沒有完全履行出資義務。貿易公司在經營中因投資決策發生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破產。人民法院于2011年2月8日受理了該破產申請后,指定了管理人全面接管貿易公司。經審理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8日依法宣告貿易公司破產。管理人對貿易公司的相關事項清理如下:
(1)2010年4月20日向丙公司無償贈與一批物資,價值30萬元。
(2)2010年1月24日向丁銀行借款10萬元,借款期限為2年。其借款利息截至2011年2月8日為8萬元,其后截至2008年1月8日為5萬元。
(3)2010年12月16日與甲公司簽訂一份買賣合同,約定甲公司為貿易公司定制一批特殊規格的服裝,合同標的額為68萬元,由甲公司于2011年4月上旬交貨,貨到付款,F雙方均尚未履行該合同,管理人決定解除該合同,由此造成甲公司實際經濟損失為10萬元。
(4)武漢一債權人因參加債權人會議發生差旅費1萬元,南京一債權人為參加貿易公司的破產清算而聘請律師發生費用2萬元。
(5)2011年6月19日貿易公司的一幢危房突然倒塌,致路人戊不幸受到傷害,遭到損失3萬元。
(6)除上述事項外,貿易公司經評估確認尚有資產1200萬元(變現價值);負債2800萬元(其中,應付工資300萬元、基本養老保險費用60萬元、補充養老保險費用40萬元、基本醫療保險費用30萬元、補充醫療保險費用20萬元、應繳稅金400萬元、其他流動負債650萬元、長期負債1300萬元);破產費用100萬元。
要求:根據以上事實和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分析回答下列問題:
(1)甲公司享有的破產債權是多少?其尚未繳納的出資是否應補繳?并分別說明理由。
(2)貿易公司向丙公司贈與物資的行為是否可以撤銷?并說明理由。
(3)丁銀行享有的破產債權是多少?并說明理由。
(4)丁銀行享有的破產債權在破產清算中能得到清償的具體數額是多少?(小數點保留2位)
2. 某年3月1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債務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但甲公司的某一位債權人以債務人在申請時沒有繳納訴訟費用為由,對其破產申請提出異議,甲公司聽說后隨預先交納了一部分破產訴訟費用。后人民法院于3月10日裁定受理該公司的破產申請,并指定了破產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對該公司的財產進行了清理,有關清理情況如下:
1. 甲公司資產總額為5600萬元(變現價值)。其中全部廠房變現價值3200萬元,辦公樓變現價值為650萬元;全部機器設備變現價值820萬元。
2. 負債總額為11000萬元。其中:
(1)流動負債的情況為:應付職工工資180萬元,未交稅金220萬元;以甲公司全部廠房作抵押,向中國工商銀行貸款500萬元;以機器設備作抵押,向中國建設銀行貸款420萬元。
(2)應付賬款包括:
、賾兑夜镜狡谪浛380萬元。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違約金和賠償金等共計405萬元,乙公司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對甲公司辦公樓予以查封。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產申請時,此判決尚未執行。
、趹侗镜狡谪浛180萬元,以甲公司機器設備作抵押,已辦理抵押登記。
、蹜抖」旧形吹狡谪浛200萬元。
3. 甲公司的分公司,至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之日止,賬外資金累計余額為90萬元,被分公司的負責人在上一年度末作為獎金予以私分。
4. 甲公司的股東用于出資的房產在出資時作價600萬元,而當時的實際價值僅為520萬元。
5. 甲公司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破產費用為40萬元。
要求:根據以上事實,在不考慮債權利息的情況下,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債權人以債務人在申請時沒有繳納訴訟費用為由,對其破產申請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是否會支持?
(2)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辦公樓可否用于償還所欠乙公司的貨款?并說明理由。
(3)對甲分公司私分的財產應如何處置?并說明理由。
(4)甲公司的股東出資不實應如何處理?說明理由。
(5)甲公司的破產財產額是多少?并說明如何分配?
(6)丁公司尚未到期貨款是否屬于破產債權?說明理由。如果是破產債權,丁公司可分配的財產具體數額為多少?并列出計算過程(金額保留至元)。
3. 假設2012年1月1日,北京東方通訊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公司”)因生產經營不善,長期虧損,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其債權人向東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該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東方公司,東方公司認為提出申請的債權人所享有的債權有一位保證人提供了保證,該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完全可以清償其債務,本公司不具備破產原因。后人民法院受理了東方公司的破產案件,后向東方公司發出破產裁定書,東方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將公司的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財產等資料交給法院。
(1)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同時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經過調查,發現了以下債務人處置財產的情況:
、僭2010年11月,東方公司贈與山東某商場價值120萬的轎車一輛;
②2011年2月,東方公司放棄了河北昌盛公司的50萬的貨款債權;
、2011年8月,東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價出售通訊設備給北京的代理商。
(2)管理人還發現了以下的情況:
、2011年10月,公司為了逃避債權人的追債,將自己的一臺生產設備轉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
、2011年11月,東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職權利用公司20萬的流動資金為自己購置房產一處。
、2012年1月10日,東方公司償還了對債權人興隆公司的債務10萬元。
、軚|方公司欠宏達公司2010年9月到期貨款60萬元。宏達公司經多次催要后無效后,起訴于人民法院,2011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經過二審審理,判決東方公司支付宏達公司欠款及違約金和賠償金等共計100萬元,隨后將東方公司辦公樓予以查封,擬用于抵償宏達公司的債權。人民法院受理東方公司破產申請時,此判決正在執行之中。
要求:根據以上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東方公司稱申請破產的債權人的債權有連帶責任保證不具備破產原因的觀點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
(2)東方公司處置財產的情況,哪個行為應當由管理人申請人民法院撤銷?并說明理由。
(3)東方公司將自己的生產設備轉移控股公司的行為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4)對于東方公司前董事的行為,管理人應該如何處理?并說明理由。
(5)東方公司對興隆公司的債務的償還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6)對于東方公司與宏達公司訴訟中,人民法院的民事執行程序能否繼續?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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