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農在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后思想狀況調研報告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農村經營制度的又一重大變革。為貫徹落實中央林業工作會議精神,推動全省林業大發展,承德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承擔了河北省重點政研立項課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后林農思想狀況的調查與思考》的調研工作。抽調專人組成專題調研組,針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后林農的思想狀況走村入戶進行專題調研,全面總結了承德市林改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并針對林農思想狀況和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一些對策建議。
一、關于承德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成功實踐
承德市在具體工作中大膽實踐“均山”、“均利”、“均股”、“均山+均利”等多種林改模式,得到了林農一致擁護,順利完成了林改工作。是有效保護了森林資源。2是維護了農村穩定。3是促進了林農致富。4是加快了林業發展。5是推動了農村民主。
二、林權改革后存在的主要問題
1.一些地方存在不穩定因素。主要有兩種:一是確權爭議引發矛盾。二是利益再分配引發矛盾。2、部分林農對林改政策有后顧之憂。3.一些地方林牧矛盾依然突出。4、林木砍伐及融資難問題突出。5、林業技術服務存在滯后問題。
三、有關對策建議
1.加大林權政策宣傳力度,切實穩定林農心態。繼續加大林改政策宣傳力度。明確告知林農,本次林改政策總結了歷史上林業改革政策的經驗和教訓,以《農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權法》為基礎,將農村的家庭承包責任制引入到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并結合林業生產特點,確定了合理的承包期限。我國已進入民主與法制社會,林改的政策不會變,如果變也應向著有利于林農、有利于林業發展的'方向變化。再者是今后制定涉及林業方面的政策和配套措施,要保持林改政策的穩定性、連續性讓廣大林農吃上“定心丸”。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應本著尊重歷史,面對現實,依據相關政策,加大林權爭議調處力度,積極穩妥地調處林權爭議,消除農村社會不穩定因素。
2.創新林業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建立“穩定公益林、搞活商品林、放開人工林”的運行機制,簡化林木砍伐手續,縮短審批時間,進行有計劃的砍伐,調動林農愛林、護林、育林、營林的積極性,真正實現“還山于民、還權于民、還利于民”,使林農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
3.推進林業融資改革,籌集林業發展基金。結合林業生產周期長的特點,完善財政貼息和農業低息貸款政策。加大林業補貼、林業產品稅費扶持力度,保證林農發展林業事業能貸到低利息和長時間使用的貸款。同時為了保證林權抵押貸款業務的順利開展,結合林業生產風險大的特點,建立和開展森林保險制度。按照經濟領域慣有的金融產品+保險產品配套開展的模式。建議上級部門將森林保險納入國家政策性保險保費補貼范圍,加強中央及地方政府政策扶持力度,由中央財政在地方財政提供配套保費補貼的前提下,對各地政策性森林保險業務給予一定比例的保費補貼。森林保險業務開展起來后也能促進林權抵押貸款業務的順利開展,才能保障林農投入林業后不擔心。
4.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有效化解林牧矛盾。結合土地規劃調整,根據生態條件合理確定牧業用地。根據牧場大小或牧草生產力合理確定載畜量。劃定的生態脆弱區嚴禁放牧,幼林期(5年內)林地嚴禁放牧,對違規放牧實行嚴厲的經濟處罰,有效地解決林木矛盾,使林業、畜牧業協調發展。
5.轉變職能,改革林業管理體制。林業管理部門、林業工作者要從重管理向管理、服務并重轉變。尤其是在為林農提供技術服務上下功夫,深入基層農村,為林農解決技術、組織、管理等難題。林業機構的設置應獨立,增加人員編制,大鄉(鎮)7-9人,小鄉鎮3-5人,選調農林類大學畢業生充實鄉(鎮)林業站,在林改中充分發揮他們的專業和特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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