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林場改革與發展的情況的調查報告
一、國有林場的基本情況
我州國有林場于1957年在天柱縣十里沖建立第一個國有林場后,到目前為止,全州現有國有林場18個,經營面積70.29萬畝,有林地面積64.88萬畝,活立木總蓄積756.93萬立方米。在國有林場現有的森林面積,材種多為用材林,樹種多為杉木和馬尾松;在有林地面積中,公益林為39.46萬畝,商品林為30.8
3萬畝。全州國有林場在冊職工總數為2048人。其中:在職職工人數為1277人,離退休人員771人。在在職職工中,上崗職工467人,分流安置下崗職工699人,下崗待安置111人。在全州18個國有林場中,除州國有林場為定額撥款單位外,其余17個國有林場均為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
二、改革脫困的情況
我州除從江縣外,其余17個國有林場都處在天保工程區內。實施天保工程以前,多數林場的經濟來源都靠采伐木材,經營結構單一。加上有木材作為經營來源,調進林場的職工越來越多,人浮于事。實施天保工程以后,停伐了木材,林場沒有了經濟來源,停發了職工工資,國有林場出現了經濟危困。為擺脫經濟危困,在國家林業局和省林業廳的幫助下,我州各國有林場都編了改革脫困實施方案。
我州國有林場改革脫困實施方案力求在以林為主的基礎上,利用豐富的林下資源和森林景觀,大力發展種養業和以森林旅游為主的第三產業。同時,強化內部管理,精簡管理機構,加大職工分流安置的力度,維護了林區穩定。我州各國有林場改革脫困方案都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幾年來,我州國有林場的改革脫困工作在國家林業局和省林業廳的幫助下,從XX年開始試點,到目前為止,取得了以下的成績。
(一)強化內部管理,推行全員競爭上崗
為改變林場職工多,人浮于事的局面,我州國有林場首先從強化內部管理入手,推行全員競爭上崗。該項改革首先是精簡林場管理機構,第二是定崗定員,第三是全面競爭上崗。以黎平縣花坡林場為例,該場經營面積7萬多畝,通過改革,內設機構由9個股室減少到4個,后勤管理由67人減少到16人,生產崗位204人減少到36人。同時,制定了一系列內部管理制度。通過強化內部管理競爭上崗,達到了減員增效的目的。
(二)加大了分流安置的力度,確保社會穩定
我州國有林場強化內部管理,定崗定員后,產生了大量的富余職工,給林區穩定帶來了很大的隱患。為確保穩定,我州國有林場積極開展了分流安置工作。一是通過天保工程森林管護的實施,安置國有林場富余職工從事森林管護工作;二是通過林業生態重點工程的實施,安排富余職工從事營造林工作;三是通過大力發展林下種養業和開展以森林旅游為主的第三產業,安排富余職工。通過努力,全州共安置國有林場富余職工699人,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社會穩定。
(三)積極開展國有林場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解決職工的后顧之憂
近幾年來,由于林場經濟危困,發不起職工工資,職工生活非常困難。為解決林場退休職工的養老生活費,我州積極開展了國有林場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到目前為止,在全州18個國有林場中,已有14個國有林場參加了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為1469人,參保率為71.73%。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職工,都能按時足額地領到了基本養老金。
(四)積極爭取項目和資金,大力發展林下種養業和以森林旅游為主的第三產業
為加快國有林場改革脫困步伐,近幾年來,我州國有林場積極向國家林業局和省林業廳爭取項目和資金,大力發展林下種養業和以森林旅游為主的'第三產業。從1998—XX年,全州有14個國有林場獲得國家和省扶貧項目24個,扶貧資金達550萬元。通過這些項目的實施,林場職工的生產、生活條件得到了改善,有些項目建成后,解決了部分富余人員就業,經濟效益顯著。
一是在種養業上,黃平縣國有林場利用國家扶貧項目和資金,成立了黃平縣且蘭牧業科技有限公司,縣委書記黎平同志親自任指揮長,縣國有林場場長任總經理,以貴州大學為科技支撐單位,采用胚胎繁殖技術,為該場養牛基地和全縣養牛大戶提供優良種牛。天柱縣國有林場利用國家扶貧項目和資金,建立了科技含量較高、示范效益較大的養豬場,還解決了10多名職工的就業。黎平縣花坡林場建立了種草養畜基地,解決了31名職工就業困難。榕江縣國有林場通過扶貧項目危房改造和輸水管工程的實施,解決了3o余戶職工住房問題和5o余戶家庭的人畜飲水以及13oo畝果園用水問題。丹寨縣國有林場利用各護林點,建立了養羊基地等,既管護了森林,又增加了場員的收入。
二是利用國有林場豐富的森林景觀和國家扶貧項目和資金,大力發展森林旅游。在省廳的幫助下,目前,我州建立了3個國家級森林公園,6個省級森林公園。這些森林公園,都以國有林場的森林景觀為核心。目前,已有丹寨、黃平、鎮遠、雷公山和州國有林場利用國家扶貧資金,大力發展森林旅游,并初見成效。
三是黃平、丹寨、臺江、鎮遠、雷山、三穗、黎平等國有林場,利用國家扶貧項目和資金,進行危房改造、維修公路等,改善了國有林場生產生活條件。
三、困難和問題
我州國有林場在改革和發展方面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存在很多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單一經營林業的思想根深蒂固,等、靠、要等守舊意識難以突破;二是對中央9號文件學習得還不夠,改革的意識還很差;三是天保工程區內國有林場依靠天保工程資金發基本生活費,維持運轉,林場的經營非常
困難;四是我州還有施秉、錦屏、榕江、鎮遠四個林場職工沒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在參加養老保險的林場中,到目前為止,還欠交養老保險金1146.68萬元。五是全州國有林場累計拖欠職工工資達20oo多萬元,拖欠工資涉及職工160o多人;六是全州天保工程區國有林場還有349o萬元金融債務尚未免除;七是國有林場沒有享受天保工程區一次性安置政策;八是國有林場尚未啟動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所有這些,都嚴重地制約著國有林場的發展。
四、幾點建議
(一)盡快在國有林場進行公益型林場和商品經營型林場的改革工作,公益型林場列入財政開支,商品經營型林場按市場運作。由于我州地方財政非常困難。請中央加大公益型林場財政轉移支付的力度。
(二)加大對貧困林場的幫扶力度,在項目和資金上給國有林場更大的傾斜,使林場盡快脫困。
(三)請求給國有林場安排參加養老保險統籌經費,以解決國有林場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統籌和拖欠保險費的問題。
(四)請求給國有林場安排參加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補助費,幫助國有林場解決社會保險問題。
(五)請求解決天保工程區國有林場一次性安置問題,使天保工程區國有林場同國有森工企業一樣,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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