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大學生村干部管理,及時了解和掌握各地大學生村干部情況,近日,我市探索出臺了大學生村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制度要求,縣(區、市)凡涉及有關大學生村干部工作的重大事項,都必須向市委組織部報告。調整涉及大學生村干部生活待遇、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等保障措施的,要在調整前1個月內報告;出臺涉及大學生村干部定向考錄、考核轉聘、推薦轉任、引導創業等政策措施的,要在出臺前15個工作日報告;出現涉及大學生村干部上訪上訴、群體事件、突發事故、重大疾病等突發性事件的,在事發后1小時內報告,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置。市委組織部將開展定期檢查,對不及時報告或不如實報告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