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橫山縣把實施好大學生“村官”計劃作為夯實基層組織、壯大基層干部隊伍、提高為民服務能力的重要抓手,著力在幫帶、激勵、歷練三個方面下工夫,加強大學生隊伍建設、管理。
為使剛走出校門的大學生“村官”能盡快轉變角色,融入基層,橫山縣實行“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干部+村兩委干部”與大學生“村官”結成對子傳授農村工作方法和經驗的方式,每位領導班子成員與1名大學生“村官”結成“師徒”,擔任他們的思想、工作“輔導員”,“手把手”地傳授農村基層工作經驗,及時為他們的工作、生活排憂解難。每位中層干部幫助1名大學生“村官”,讓他們盡快熟悉各項政策和基本業務,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同時,促使所在村“兩委”主動幫助、支持、鼓勵大學生“村官”開展工作,為大學生“村官”搭建平臺。
為充分發揮大學生“村官”見識廣、信息靈、干勁足的優勢,橫山縣規定,大學生“村官”從任職第二年開始,凡年度考核稱職且符合任職條件的,一般應擔任村(社區)“兩委”委員或以上職務并明確分工;在村(社區)任職一年以上可在組織安排的崗位上進行能力拓展鍛煉,推薦綜合素質高、議事能力強的大學生“村官”為各級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團代會、婦代會代表人選;將大學生“村官”納入干部教育培訓計劃,確保每人每年參加培訓時間累積不少于10天;大學生“村官”可參加優先面向村干部的鄉鎮公務員定向考錄,從優秀大學生“村官”中定向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數量原則上不低于全縣當年事業單位錄用崗位數量的30%;任滿一個聘期,考核均在90分以上的大學生“村官”,比照全縣同期聘用的鄉鎮同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執行;大學生“村官”進入事業單位編制序列后,在鄉鎮、社區等基層一線單位工作5年以上方可流動;力爭3年內,全縣每個鄉鎮至少有一名大學生“村官”擔任黨政副職,至少有3至5名大學生“村官”進入縣直部門領導班子;力爭3至5年,全縣每個鄉鎮有2名以上大學生“村官”擔任村(社區)“兩委”正職尤其是村(社區)黨組織書記。
多方鼓勵的同時,該縣還建立大學生“村官”日常管理“六個一”制度,即每天一篇工作日志、每周一次工作感悟、每月一次工作小結、每季度一次工作總結、每半年一次調研報告、每年一次述職評議;不定期對大學生“村官”駐村情況進行督查,一年內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一律予以解聘,對擅自借調、在外兼職、出外就學等違反規定累計脫崗3個月以上的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