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與選調生工作的政策銜接,進一步拓寬優秀年輕干部來源渠道,2015年,江蘇省委組織部將組織選拔優秀大學生村官納入選調生培養管理。
選拔數量:面向省聘大學生村官選拔100名,其中鎮江崗位6名。基本條件:1.在村(社區)工作滿3年、擔任村(社區)兩委正職滿1年(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2.在村(社區)“兩代表一委員”、黨員代表(全體黨員)、村民代表范圍組織的推薦中,同意參加選調生選拔的得票超過三分之二;3.中共正式黨員;4.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5.年齡35周歲以下;6.身體健康;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名人選參加2015年選調考試,與省考同步進行,筆試為C類科目,達到公務員筆試最低合格線的統一參加公務員面試,筆試、面試成績1:1比例計分,再按照崗位1:2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人選公示后,由省委組織部組建考察組,進行考察。最后按照筆試、面試、考察成績1:1:1比例計分,確定擬錄用人選。
考慮到培養管理的延續性,納入選調生管理的大學生村官,仍然在原鄉鎮(街道)工作,可以繼續擔任村(社區)兩委正職,在原單位工作工作時間不少于2年。